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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针对性地对企业业在具体会计实务中关于谨慎性原则的探讨,借鉴现阶段国际保险中介公司关于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做法,对保险中介公司在实施谨慎性原则时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希望借助本文可以加深对企业运用谨慎性原则的认识与了解,加快其自身建设与完善,提高企业的效率、竞争力以及抗风险能力,以迎接更多的挑战。
关键词:会计原则,会计准则,会计实务,保险会计
1.谨慎性原则的相关理论
1.1谨慎性原则的涵义
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亦称审慎原则、稳健性原则、稳健主义、保守主义等。是指在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谨慎性原则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是为了减少会计风险而采取的一种文件做法。谨慎性原则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对具体会计核算行为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性地位。谨慎性原则是在保守主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不能将其完全等同于保守主义。
1.2谨慎性原则的重要性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面临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如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售出存货可能发生的退货或者返修等。因此,谨慎性原则至关重要。
2.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实际运用情况
自1992年以来,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实施以来,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对于"挤出"我国上市公司资产和利润中的水份,防止其利用四项准备调节利润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从我国会计实务中的运用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予以注意,第一,某些上市公司基于保盈利、保配股资格的需要,无视企业现状,与谨慎性原则背道而驰,甚至将各种"准备"的计提与年度间的转移作为新的粉饰手段。当然,由于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应允许企业间在计提比例、数额等方面存在差异,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利益最大化才是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第二,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有待于提高。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与会计领域的不确定性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对于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等的计提,需要会计人员有较强的职业判断力,这一要求与会计人员的现实水平尚有一定差距。
3.我国企业运用谨慎性原则存在的问题
3.1谨慎性原则应用中,会计确认与计量的难度大
目前我国资产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大多数商品和股权没有价格信息,很难确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债务企业和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状况也很难认定。会计人员难以把握各种准备金的计提,会计确认与会计计量难度较大,而且确认计量的准确性也难以验证。谨慎性原则实际操作中容易受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职业判断能力的影响,而导致偏差。另外,由于会计准则未对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比例和操作方法作出具体规定,使得不同的企业在处理相同或相似情况时存在较大差异,缺乏可比性。
3.2与其他会计原则有一定冲突
谨慎性原则在应用过程中与可靠性原则、可比性原则、配比性原则和权责发生制都存在一定的冲突。可靠性原则强调会计核算应当真实可靠,以实际发生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谨慎性原则要求在会计事务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或费用,与可靠性原则矛盾。
权责发生制要求严格实行应收应付制,要求按收入费用发生的时间确认其归属。而谨慎性原则允许将现在尚未发生的、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费用提前计入损益,违反了权责发生制。谨慎性原则要求尽可能在当期确认可能的损失费用,滞后确认或不确认可能的收益,这与要求各项收入、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确认计量的配比原则也互相矛盾。谨慎性原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的变化改变会计核算的口径和方法,使企业本身前后各期之间以及不同企业之间缺乏统一的核算标准,从而可能失去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3.3谨慎性原则应用中易被滥用
企业对具有不确定性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处理时,谨慎性原则没有具体规定选择会计政策、进行会计估计的客观标准,而是将专业判断选择权赋予了企业。在运用该原则时,难免带有主观随意的色彩,加之企业外部人员对减值准备等相关信息的再确认缺乏权威性,致使该原则在执行过程中易被滥用,甚至可能成为某些企业盈余管理的工具。采用不提减值准备或过度计提减值准备,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调整无形资产受益期限等手法,达到粉饰经营成果提高业绩,或隐瞒利润逃税漏税的目的。使得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得不到准确揭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受到影响。
3.4税法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制约
税法制约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现行税法对税前列支的费用规定有别于会计制度,如坏账准备金的提取,在计算所得税所得额时,超过3%以上的坏账准备金应调整所得税额,这就导致企业当期账面利润因准备金的提取而减少时,还需补交所得税,并直接增大企业当期的现金流出,这使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受到了限制。
企业因选择谨慎性原则而导致利润虚减,例如当期产品保修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可用于产品销售的当期计提,但按照税法规定于实际发生时从应税所得中扣减,这就使得当期费用增加,所得税却未能相应抵减,造成当期利润
4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4.1谨慎性原则的模糊规定造成运用中的主观随意性
会计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会计人员可根据管理当局的意图或自己的主观意愿自由选择。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准则中没有准确规定具体的计提标准,企业就可以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选择计提比例。那么,企业就可以少提坏账准备,反之则多提坏账准备。因此,这些方法的选择未必能客观地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反而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提供虚假信息创造了合理的空间。
4.2谨慎性原则与税法政策不能协调一致
谨慎性原则中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税法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税前扣除。预计负债的计提,税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当期不能扣除,在企业实际发生时才允许扣除。这样的话,企业在当期就需补交所得税,并直接增大企业当期的现金流出,这使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受到限制。
4.3谨慎性原则与其他原则的冲突
首先,可靠性原则要求对于经济业务的核算应当不偏不倚,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真实地反映经纪业务的内容,而谨慎性原则要求尽量披露和确认预计可能的损失而完全不确认和尽量不披露利得,与可靠性原则相冲突。其次,谨慎性原则将现在尚未发生的、未来发生的损失和费用提前计入损益,显然违反了"不是本期的费用均不得计入本期"的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要求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会计期间内确认计量,以便正确计算和考核成果,而谨慎性原则体现的则是尽可能在当期确认可能的损失费用,以后确认或不确认可能的收益,这必然影响到会计利润的计算。再次,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要求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并且不能随意变更,谨慎性原则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改变会计核算的口径和方法,与可比性和一致性原则相冲突。使企业本身的前后各期之间,以及不同企业之间缺乏统一的核算标准,失去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4.4谨慎性原则导致企业的会计信息横向不可比
由于各企业所采用的会计计量基础不同,有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有的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由于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不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各不一样,造成企业之间缺乏一致性,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不利于管理当局横向比较,从而不能做出正确的分析决策。
参考文献:
[1] 詹雷,胡鑫红. 会计谨慎性的经济需求、监管制度及制度环境[J].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0(01)
[2]. 郑君娜. 会计盈余谨慎性研究.硕士论文.
关键词:会计原则,会计准则,会计实务,保险会计
1.谨慎性原则的相关理论
1.1谨慎性原则的涵义
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亦称审慎原则、稳健性原则、稳健主义、保守主义等。是指在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谨慎性原则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是为了减少会计风险而采取的一种文件做法。谨慎性原则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对具体会计核算行为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性地位。谨慎性原则是在保守主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不能将其完全等同于保守主义。
1.2谨慎性原则的重要性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面临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如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售出存货可能发生的退货或者返修等。因此,谨慎性原则至关重要。
2.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实际运用情况
自1992年以来,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实施以来,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对于"挤出"我国上市公司资产和利润中的水份,防止其利用四项准备调节利润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从我国会计实务中的运用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予以注意,第一,某些上市公司基于保盈利、保配股资格的需要,无视企业现状,与谨慎性原则背道而驰,甚至将各种"准备"的计提与年度间的转移作为新的粉饰手段。当然,由于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应允许企业间在计提比例、数额等方面存在差异,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利益最大化才是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第二,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有待于提高。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与会计领域的不确定性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对于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等的计提,需要会计人员有较强的职业判断力,这一要求与会计人员的现实水平尚有一定差距。
3.我国企业运用谨慎性原则存在的问题
3.1谨慎性原则应用中,会计确认与计量的难度大
目前我国资产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大多数商品和股权没有价格信息,很难确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债务企业和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状况也很难认定。会计人员难以把握各种准备金的计提,会计确认与会计计量难度较大,而且确认计量的准确性也难以验证。谨慎性原则实际操作中容易受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职业判断能力的影响,而导致偏差。另外,由于会计准则未对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比例和操作方法作出具体规定,使得不同的企业在处理相同或相似情况时存在较大差异,缺乏可比性。
3.2与其他会计原则有一定冲突
谨慎性原则在应用过程中与可靠性原则、可比性原则、配比性原则和权责发生制都存在一定的冲突。可靠性原则强调会计核算应当真实可靠,以实际发生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谨慎性原则要求在会计事务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或费用,与可靠性原则矛盾。
权责发生制要求严格实行应收应付制,要求按收入费用发生的时间确认其归属。而谨慎性原则允许将现在尚未发生的、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费用提前计入损益,违反了权责发生制。谨慎性原则要求尽可能在当期确认可能的损失费用,滞后确认或不确认可能的收益,这与要求各项收入、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确认计量的配比原则也互相矛盾。谨慎性原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的变化改变会计核算的口径和方法,使企业本身前后各期之间以及不同企业之间缺乏统一的核算标准,从而可能失去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3.3谨慎性原则应用中易被滥用
企业对具有不确定性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处理时,谨慎性原则没有具体规定选择会计政策、进行会计估计的客观标准,而是将专业判断选择权赋予了企业。在运用该原则时,难免带有主观随意的色彩,加之企业外部人员对减值准备等相关信息的再确认缺乏权威性,致使该原则在执行过程中易被滥用,甚至可能成为某些企业盈余管理的工具。采用不提减值准备或过度计提减值准备,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调整无形资产受益期限等手法,达到粉饰经营成果提高业绩,或隐瞒利润逃税漏税的目的。使得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得不到准确揭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受到影响。
3.4税法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制约
税法制约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现行税法对税前列支的费用规定有别于会计制度,如坏账准备金的提取,在计算所得税所得额时,超过3%以上的坏账准备金应调整所得税额,这就导致企业当期账面利润因准备金的提取而减少时,还需补交所得税,并直接增大企业当期的现金流出,这使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受到了限制。
企业因选择谨慎性原则而导致利润虚减,例如当期产品保修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可用于产品销售的当期计提,但按照税法规定于实际发生时从应税所得中扣减,这就使得当期费用增加,所得税却未能相应抵减,造成当期利润
4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4.1谨慎性原则的模糊规定造成运用中的主观随意性
会计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会计人员可根据管理当局的意图或自己的主观意愿自由选择。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准则中没有准确规定具体的计提标准,企业就可以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选择计提比例。那么,企业就可以少提坏账准备,反之则多提坏账准备。因此,这些方法的选择未必能客观地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反而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提供虚假信息创造了合理的空间。
4.2谨慎性原则与税法政策不能协调一致
谨慎性原则中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税法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税前扣除。预计负债的计提,税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当期不能扣除,在企业实际发生时才允许扣除。这样的话,企业在当期就需补交所得税,并直接增大企业当期的现金流出,这使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受到限制。
4.3谨慎性原则与其他原则的冲突
首先,可靠性原则要求对于经济业务的核算应当不偏不倚,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真实地反映经纪业务的内容,而谨慎性原则要求尽量披露和确认预计可能的损失而完全不确认和尽量不披露利得,与可靠性原则相冲突。其次,谨慎性原则将现在尚未发生的、未来发生的损失和费用提前计入损益,显然违反了"不是本期的费用均不得计入本期"的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要求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会计期间内确认计量,以便正确计算和考核成果,而谨慎性原则体现的则是尽可能在当期确认可能的损失费用,以后确认或不确认可能的收益,这必然影响到会计利润的计算。再次,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要求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并且不能随意变更,谨慎性原则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改变会计核算的口径和方法,与可比性和一致性原则相冲突。使企业本身的前后各期之间,以及不同企业之间缺乏统一的核算标准,失去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4.4谨慎性原则导致企业的会计信息横向不可比
由于各企业所采用的会计计量基础不同,有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有的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由于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不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各不一样,造成企业之间缺乏一致性,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不利于管理当局横向比较,从而不能做出正确的分析决策。
参考文献:
[1] 詹雷,胡鑫红. 会计谨慎性的经济需求、监管制度及制度环境[J].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0(01)
[2]. 郑君娜. 会计盈余谨慎性研究.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