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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2006年6月7日,国内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贸易合同,价格条件是CIF Odessa(敖德萨),T/T付款方式,集装箱海洋运输。承运人为Evergreen Line,提单正面有"SHIPPER’S LOAD & ACCOUNT"和"FCL/FCL"等标注,装卸港分别为上海港和敖德萨港,托运人为A公司,起运日期为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