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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除人口、资源、环境以外的全球性第四大危机,是全世界关注的焦点,我国政府利用加入WTO的契机,2001年4月启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在京、津、沪和深圳试点.2002年4月发布<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在全国推行,并制定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标准,内容包括用水标准和大宗海水、淡水养殖鱼类、贝类、虾及中华鳖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渔用饲料安全限量、渔药使用准则、水产品中渔药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