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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治理“高利贷”,关键在源头。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和大量社会资金缺少稳健投资渠道问题长期并存,“高利贷”的产生、发展与特定的社会背景、金融制度不完善等诸多因索相关。解决“高利贷”问题的根本在于解决社会融资难与闲余资金缺乏稳健性投资出路问题。一方面应当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实施“普惠金融”,降低金融服务门槛,通过建立特别的贷款机构或者项目,采取多种灵活方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总体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另一方面,还应当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资本市场发展法治化建设,使大量闲余资金能够通过合法且稳健的方式分享到经济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