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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尖无刃的细长钝器,沿其长轴戳入人体形成的创伤应命名为捅创。国内外现有的法医学书籍很少甚至没有描述过此创,个别作者将其归入锐器刺创。本文作者通过案例研究发现:不仅该创的致伤物为无刃无尖的棍棒类钝器(如木棍、木桩、手杖、擀面棍、铁锹把、竹竿、筷子、钢筋)而且成伤机制、形态学变化也与锐器刺创不同,应属于钝器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