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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型,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其改革势必给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带来较大的影响。文章首先介绍增值税新政策中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分析固定资产外购及销售时的增值税处理,提出会计教学中存在的质疑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