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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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现阶段我国利用外资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必须重视外商的引资成本
  由于外商投资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使得一些地方政府把吸引外资落户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争相为外商投资提供优惠,甚至不计成本展开引资大战,盲目进行引资竞争,我国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就难以支撑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引资不但要注重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更要注重对资源和生态的消耗和破坏作用。
  2004年我国工业的废水排放达到了222亿吨,废气排放237696亿立方米,比1995年增长了121%;二氧化硫排放1891万吨,增长了35%;固体废物产生量120030万吨(未被综合利用的占43.52%),增长了86%。从工业企业三废排放量看前十个行业多集中在重化工业,而中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则更多集中在这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从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的东、中、西部行业分布看出,中部地区排在第三位的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第五位的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第七位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第九位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都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西部地区排在第三位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第四位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第七位的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第九位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第十位的纺织业也都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对环境污染程度呈上升趋势。因此,引进外资项目必须从长期发展的角度评估和计算对环境带来的影响,对高排放行业实行准人限制。
  
  (二)创新技术,特别是核心技术不可能通过“以市场换技术”引进来
  提高综合竞争力,必须注意引进具有技术创新优势的外资。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证明,“以市场换技术”是行不通的,新技术,尤其是核心竞争技术是引不进来的。总的看来,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生产技术含量不高,附加价值较低。从外商投资企业的类型看,在我国投资的外商企业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市场占有型的企业,即以开拓和占领我国市场为主要目的;另一种是生产基地型的企业,即把我国作为加工基地,在华子公司往往是国外母公司全球战略分工中的一部分,很多是两头在外的三来一补企业。2004年外资企业在全部贸易额中已占57.07%,但一般贸易只有18.65%,78.66%是来料和进料加工装配贸易。因此,其生产的技术含量不高,附加价值较低。从200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增加值率对比可以看出,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的增加值率最低,为25.2%,比全部企业的28.37%低3.17个百分点;比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33.03%低7.83个百分点;说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附加价值低,生产规模是数量扩张的结果。从行业结构看,外商投资工业企业集中度最高的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增加值率比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低6个百分点,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低2.14个百分点,而这两个行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应该是高附加值行业,更加说明其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都掌握在国外母公司手中,拿到我国来的只是利用廉价劳动力的加工装配,加工深度低,生产链条短。相反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以及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由于引进的是全套生产线,其增加值率高于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附加价值和生产效率是比较高的。
  
  (三)第三产业开放度不够,外商投资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仍然偏低
  2004年底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中,第三产业的企业数量占24.75%,比2001年上升了0.81个百分点;投资总额占31.07%,比2001年下降了3.24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加入WTO后,我国第三产业的比重并没有提高,反而略有降低。在第三产业内部,外商投资企业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而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金融、保险,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由于开放较晚,所占比重非常低。
  
  (四)外商投资企业在税收上的超国民待遇以及对其监管不到位造成内外资企业的不平等竞争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吸引外资,给予外商投资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企业间竞争,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199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设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实际交纳的所得税率明显偏低,2004年规模以上外商投资工业企业所得税为404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所得税的19.23%,而外商投资企业工业增加值的份额达到了29.07%,工业总产值的份额为32.72%,显然外商投资企业对税收的贡献远不及对GDP的贡献。随着外商投资企业的不断壮大和国际经济秩序的变化,外商投资企业长期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使其能以较低价格开拓和占领国内市场,大大提高了竞争力,对内资企业产生了巨大的挤出效应。
  外商投资企业税收较低的另一个问题是避税,一方面生产快速增长,欣欣向荣,另一方面利润和税收远不及生产的增长,很多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却不断扩大生产,这就反映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即外商投资企业虚亏避税或避税。
  利用2004年规模以上的数据分析看出,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的亏损面为27.98%,比全部工业企业高6.93个百分点,在外商投资工业企业涉足生产的36个行业大类中,有33个行业的亏损面高于全部工业企业,而从生产的成本投入和费用看,外商投资企业的成本费用率(成本费用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只比全部工业企业高0.84个百分点,36个行业中,24个的成本费用率低于全部工业企业,特别是行业集中度高的5个行业的成本费用率均低于全部工业企业,说明其盈利能力并不低,亏损在一定程度上是账面亏损,虚亏实盈。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上交各项税金的比率均低于全部工业企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为0.46%,分别低于全部工业企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0.86个百分点和2.23个百分点;所得税率(所得税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为0.62%,分别低于全部工业企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0.44个百分点和0.87个百分点;应交增值税率(应交增值税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为2.3%,分别低于全部工业企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18个百分点和2.62个百分点。从行业大类 看,多数行业的这三种税率也低于全部工业企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因此,外商投资企业上交税收少不是行业结构的影响,而是普遍现象,是虚亏避税的结果。
  外企避税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其手法一般是通过利润转移。利润转移的方式一种是高进低出,往往是两头在外的加工企业以高价进口原材料,低价出口产品,将利润转移到境外的关联企业。另一种是与关联企业的固定资产购销或租赁,将固定资产购销或租赁价格提高,虚增成本。据官方保守估计,亏损的外商投资企业中约2/3为非正常亏损,每年通过转让定价避税的税款损失有300亿元。
  
  二、我国利用外资战略进一步调整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利用外资的宏观调控,减少地方政府之间的盲目竞争,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上要加强对利用外资的调控,建立国家一级的协调机构,在外商投资项目上进行分类管理和协调,对地方招商引资项目建立一套资源、能源、水消耗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评估体系,对地方政府提供给外商的过度优惠条件,对高耗资、耗能、耗水、高污染的项目坚决予以制止,从整体和全局上保证清洁生产,杜绝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的外资引进。
  
  (二)实行统一的所得税率,逐步建立成熟的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监管体系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际通行的规范化管理,减小其消极影响。其一,采取有利措施,避免外商投资企业的虚亏避税。反避税是外向型经济国家普遍面临的问题,近年来,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已经逐渐发展成为各国解决复杂转让定价税收问题的主要方式,我国要想较好地运用预约定价方式来避免转让定价中的税收损失,就要加强产品价格信息建设和共享,掌握国际产品价格和相关信息,否则很难在预约定价中占到优势。其二,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中的统计调查、会计核算、审计监督。其三,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征管的检查和处罚,对偷税漏税等非法行为不但要求其补交税款,而且要采取罚款等惩罚措施。其四,建立外商投资企业信用公布系统,对偷税漏税、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公开曝光。其五,加强税收征管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既懂国内税法、税率,又懂主要贸易输出国税收制度和规定的专业税务人才,同时增加税务稽查人员的数量,以应对不断增长的外商投资企业纳税管理需要,保证涉外税收的真正到位。
  
  (三)引导外商投资实现结构调整和优化
  首先,要改变外资投向的结构调整,引导其由一般加工贸易向高新技术产业、环保产业、基础设施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转移,逐步扩大金融、保险,文教、卫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等领域对外资的开放度,加大第三产业的引资力度。其次,吸引外资研发机构的移人,将以“市场换技术”向“人才换技术”转变。再次,转变外商直接投资的单一模式,扩大并购方式在利用外资中的份额,盘活和带动国内存量资产。
  
  (四)变优惠政策为优质服务,提高吸引外资的软环境
  从长远发展看,提高吸引外资的软环境,稳定、规范的投资环境比一般的优惠政策更重要。我国各级政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将提升当地软环境作为重点,一要加强和重视教育,特别是劳动力的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高级技术工人;二要提升国内企业的配套生产能力,延长与外资企业配套的产业链,这就要求国内企业在生产技术和产品品种质量上提高档次,接近外资企业对相关零配件的要求。三要着力构建和完善市场信息与协调服务系统,增加透明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本栏目策划、编辑:苏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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