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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对水泥厂无组织排放的总悬浮颗粒物的浓度进行不确定度评定。影响测定结果的因素有采样体积、称重和重复测量。评定结果显示,采样体积的变化是影响结果的主要因素,其分担率为99.86%。相对合成不确定度为0.017mg/m3,扩展不确定度为0.034mg/m3(置信概率95%,k=2),排放浓度为(0.917±0.034)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