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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和加强内部督查督办工作,保障检察机关及其检察人员依法履职,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近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督查主体、督查范围和督查事项,强调重点对上级院、党委、人大等领导机关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本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提出了明确责任主体和督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