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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本质上说,“丑”存在于美学中美的对立面。美的主体追求是和谐感、愉悦感,最典型的便是古典美的追求,而“丑”的主体追求是不和谐,反和谐,追求的是痛感。“丑”这个概念的发展一直都是伴随着美学史的发展。“丑”作为一个单独的领域在美学中存在,是一种反叛,一种人类心理的自我救赎,它是对世界的真实感受的忠实反映,它是严肃的生活态度,且富有思想性,也具有深度与广度。
【关键词】美学 崇高 艺术创作
1 什么是“丑”
“丑”是作为美的对立面而存在的,主体追求和谐感、舒适感的是美,就像古典美的追求。古典美学追求形式上的比例适中,追求色彩搭配的协调,追求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相融,这些都是对美中和谐美的追求,即使是崇高的追求,也是由痛感转化为快感,最终投入美的怀抱。反之主体追求不和谐,反和谐,追求的是痛感的那就是我们所说的“丑”。从客观上说,未按文化规定的正常形象呈现的感性形象,就是“丑”。从主体上说,一个不完善的感性形象从文化规定的标准来说就产生“丑”感。从创作的角度说,没有实现或达到自己理想创作意图的文化物品或艺术品,这些物品和作品就是“丑”。从这些方面来看,其一,“丑”是对于正常的负方面偏离;其二,“丑”的偏离是无奈的结果。“丑”不仅在美学中体现建构,也在文化中体现和构成,不仅仅在与正常、美、的联系之中获得自己定义,还和美一起,与真与假、善与恶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2 “丑”在审美中的发展
“丑”这个概念的发展一直都是与美学史同时发展的。之前,“丑”都是被大家所排斥的。当人与自然、与社会秩序开始确立关系时,到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人们的审美理想宁静而又单纯,却又形式丰富变化多样,多样性开始慢慢被古人要求统一协调,要求在多样性中寻求统一性,强调矛盾双方互相渗透、妥协。然而,“丑”却是客观地存在着的。“丑”在美学家的眼里,被作为一个被审视的对象,等待它的命运是如何被改变,化“丑”为美,这就是最初状态的“丑”,而这仅存的“丑”的形态也仅仅是一些形式“丑”。“丑”经创作转变为艺术美。莱辛在17世纪第一个明确提出了“丑”的处理原则,鲍桑蔡称赞他“预告了一个新时代的黎明”,而新时代之门正是被“丑”撞开的。古代的艺术绝大部分都是造型艺术,遵循最高法则是美。但是近代艺术中“丑”可以加入,开始描写加入“丑”的元素和对象,而且开始可以对艺术的创作形式和元素做不和谐的处理。这种“丑”的处理原则正是形式“丑”向内容“丑”发展的轨迹。正是因为“丑”对于艺术创作的巨大影响,让人们开始重新认识“丑”的艺术,所以丑开始取得在艺术中的相对地位,并能够广泛被关注。哈特曼认为:愈是否定古典美,愈是接近崇高,“丑”的因素也就愈大。
3 “丑”与崇高
崇高的产生正是因为“丑”的介入。崇高的出现是美“丑”对立复杂关系的结果。由于“丑”开始在近代美学中介入,“丑”与美开始形成了新的对立关系,开始出现了对古典美的否定和崇高。这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新时代,稳定的社会形式与结构开始被时代改变瓦解,人们审美的理想也开始不断变化,产生新的审美需求,“丑”与美的对立就是近代的审美趋势。此时,近代审美都是通过强烈对立、对比的思维方式展现,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丑”与崇高是统一的,“丑”不但打破了美的单纯性,引入了崇高,而且它最初的表现也多与崇高相配合。崇高和“丑”的关系从古代就开始存在了,只是在那时它们都统一在美的原则下,壮美是崇高的情感外现,“丑”的作用则通常只是陪衬。也可以说“丑”是对立的崇高极尽裂变之时,把对立推向极端的产物。
4 如何运用“丑”的艺术
美是一种超越我们理想形象的概念,“丑”却是一种不同于规范的畸形形象。我们总是会有一个正常的标准和规范来确立判断的界限,美与“丑”随之产生出来。从整个历史的发展来看,具体的正常、美、“丑”不断地被建构起来,又不断地被解构消逝。艺术创作的特性决定了在艺术创作中“丑”能转变为艺术审美中的美。艺术家能够看到“丑”的本质和它独特的审美意义,将“丑”通过不同的形式真实的展现,就体现了合规律性的“真”;同时,进入到艺术殿堂中的“丑”渗透着艺术家否定性的评价,便从反面肯定了美,又体现了合目的性的“善”;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让“丑”在艺术上审美价值和独特的艺术形象被展现。因此,“丑”进入艺术意境,就会蕴含“丑”本身所无法包含的审美意义。“丑”用其艺术性的存在来对比原来的美,能够创造出强烈的美感,并且极其容易让我们的心灵震撼。
“丑”是美学的一个独立领域,通过对美学中“丑”的认识,我们才能将其更好地运用在生活、艺术创作中,才能发挥出“丑”的真正作用。
参考文献
[1]安星.《论艺术中的丑》.文艺生活,2010,
[2]聂世忠.《艺术教育应加强审丑荒诞教育》.美术观察,2005.
【关键词】美学 崇高 艺术创作
1 什么是“丑”
“丑”是作为美的对立面而存在的,主体追求和谐感、舒适感的是美,就像古典美的追求。古典美学追求形式上的比例适中,追求色彩搭配的协调,追求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相融,这些都是对美中和谐美的追求,即使是崇高的追求,也是由痛感转化为快感,最终投入美的怀抱。反之主体追求不和谐,反和谐,追求的是痛感的那就是我们所说的“丑”。从客观上说,未按文化规定的正常形象呈现的感性形象,就是“丑”。从主体上说,一个不完善的感性形象从文化规定的标准来说就产生“丑”感。从创作的角度说,没有实现或达到自己理想创作意图的文化物品或艺术品,这些物品和作品就是“丑”。从这些方面来看,其一,“丑”是对于正常的负方面偏离;其二,“丑”的偏离是无奈的结果。“丑”不仅在美学中体现建构,也在文化中体现和构成,不仅仅在与正常、美、的联系之中获得自己定义,还和美一起,与真与假、善与恶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2 “丑”在审美中的发展
“丑”这个概念的发展一直都是与美学史同时发展的。之前,“丑”都是被大家所排斥的。当人与自然、与社会秩序开始确立关系时,到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人们的审美理想宁静而又单纯,却又形式丰富变化多样,多样性开始慢慢被古人要求统一协调,要求在多样性中寻求统一性,强调矛盾双方互相渗透、妥协。然而,“丑”却是客观地存在着的。“丑”在美学家的眼里,被作为一个被审视的对象,等待它的命运是如何被改变,化“丑”为美,这就是最初状态的“丑”,而这仅存的“丑”的形态也仅仅是一些形式“丑”。“丑”经创作转变为艺术美。莱辛在17世纪第一个明确提出了“丑”的处理原则,鲍桑蔡称赞他“预告了一个新时代的黎明”,而新时代之门正是被“丑”撞开的。古代的艺术绝大部分都是造型艺术,遵循最高法则是美。但是近代艺术中“丑”可以加入,开始描写加入“丑”的元素和对象,而且开始可以对艺术的创作形式和元素做不和谐的处理。这种“丑”的处理原则正是形式“丑”向内容“丑”发展的轨迹。正是因为“丑”对于艺术创作的巨大影响,让人们开始重新认识“丑”的艺术,所以丑开始取得在艺术中的相对地位,并能够广泛被关注。哈特曼认为:愈是否定古典美,愈是接近崇高,“丑”的因素也就愈大。
3 “丑”与崇高
崇高的产生正是因为“丑”的介入。崇高的出现是美“丑”对立复杂关系的结果。由于“丑”开始在近代美学中介入,“丑”与美开始形成了新的对立关系,开始出现了对古典美的否定和崇高。这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新时代,稳定的社会形式与结构开始被时代改变瓦解,人们审美的理想也开始不断变化,产生新的审美需求,“丑”与美的对立就是近代的审美趋势。此时,近代审美都是通过强烈对立、对比的思维方式展现,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丑”与崇高是统一的,“丑”不但打破了美的单纯性,引入了崇高,而且它最初的表现也多与崇高相配合。崇高和“丑”的关系从古代就开始存在了,只是在那时它们都统一在美的原则下,壮美是崇高的情感外现,“丑”的作用则通常只是陪衬。也可以说“丑”是对立的崇高极尽裂变之时,把对立推向极端的产物。
4 如何运用“丑”的艺术
美是一种超越我们理想形象的概念,“丑”却是一种不同于规范的畸形形象。我们总是会有一个正常的标准和规范来确立判断的界限,美与“丑”随之产生出来。从整个历史的发展来看,具体的正常、美、“丑”不断地被建构起来,又不断地被解构消逝。艺术创作的特性决定了在艺术创作中“丑”能转变为艺术审美中的美。艺术家能够看到“丑”的本质和它独特的审美意义,将“丑”通过不同的形式真实的展现,就体现了合规律性的“真”;同时,进入到艺术殿堂中的“丑”渗透着艺术家否定性的评价,便从反面肯定了美,又体现了合目的性的“善”;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让“丑”在艺术上审美价值和独特的艺术形象被展现。因此,“丑”进入艺术意境,就会蕴含“丑”本身所无法包含的审美意义。“丑”用其艺术性的存在来对比原来的美,能够创造出强烈的美感,并且极其容易让我们的心灵震撼。
“丑”是美学的一个独立领域,通过对美学中“丑”的认识,我们才能将其更好地运用在生活、艺术创作中,才能发挥出“丑”的真正作用。
参考文献
[1]安星.《论艺术中的丑》.文艺生活,2010,
[2]聂世忠.《艺术教育应加强审丑荒诞教育》.美术观察,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