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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体称多部委与多套养老方案设计者们召开了为期两天的闭门会议,并在养老制度上达成了多项共识,其中包括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养老金实行并轨。此消息一出,便被辟谣。新华社10月21日消息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澄清,“多部门就延长养老保险缴费等达成共识”这一说法并不准确。胡晓义称,具体政策还在研究,但他表示,希望职工和居民参保者在有能力时先自愿增加缴费年限。
一时间,“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养老金并轨”等与养老金改革相关的话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热议。
如何“完善社保待遇与缴费紧密联系的激励机制”,以便确保说服人们“自愿延长养老缴费年限”?很多人认为,养老改革最大的共识其实应该是“公平”。不从根本扭转养老公平性与福利性的差别,任何向退休人员分摊负担的改革措施,注定只会让弱者更弱、强者更强。养老金并轨如此,延长退休如此,延长缴费年限更是如此,养老改革不能总“捏软柿子”。
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要难
1000万公务员是否与3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同时参与养老保险并轨,这已经成为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面临的一个焦点。“这个问题不解决,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无法有效推进。”一位参与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方案评议会的专家表示。
另一位与会专家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公务员是不是进去是个很大的障碍,如果公务员不进去,事业单位和企业合并比较困难。”
中国的养老金实行双轨制,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公务员和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根据《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中国2012年普通城镇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只有30%左右;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用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养老金替代率高达80%至90%。如此差距悬殊的养老金待遇引起社会的强烈不满。
“目前社会上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就是在养老金待遇方面,由于双轨制所导致的待遇差距过大问题,已经成为一个近年来人大、政协两会之前和期间反应比较强烈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发布仪式上称,“这个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要高度重视和采取必要措施解决的时候了,不能再拖下去了。”
从2008年开始,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试点。但时隔五年,基本没有实质性动作。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称之为“失败的试点”。
试点失败的原因之一是并轨难度大。根据社会福利的“棘轮效应”,任何国家的养老金都是增加容易、下降困难。这使得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面临一个两难的困境:如果不并轨,一方面社会的不满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积累下去以后改革的难度会更大。如果并轨,要动这几千万人的奶酪,是件相当困难的事。
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言,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要难。
在养老“并轨”这样的问题上,固然要拿出成熟的方案,设计出现实可行的路径,但是,也应该用勇气和智慧,以实现改革的突破。
新华社报道,有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养老改革顶层设计有望年内完成并上报给决策层。这项由人社部等部门负责制订的改革方案涉及养老“并轨”、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退休年龄调整等多项重大问题。
养老改革最大的共识是“公亚”
有专家曾质疑的,“最低缴费15年,(女职工)到了50岁就可拿退休金,活到75岁,那就是拿25年的养老金。缴15年,拿25年,这个制度可持续吗?”
我国目前规定的养老保险(放心保)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很多人二十几岁就参加工作,工龄可达二三十年,实际缴费年限远远超出了15年。虽然与“延迟退休”、“推迟领退休金”等养老新论相比,“延长缴费年限”对公众的“剥夺性”要温柔很多,看起来阻力更小些,但实际上面临的问题依然棘手。首先,现行的年限——15年已经明确写入了社会保险法,修改年限面临程序合法的问题。其次,缴费满15年就停缴的人,很大一部分是社会非正式部门的人员,增加缴费年限无疑将增加他们的经济压力。
然而,不管是延长退休年龄还是延长缴费年限,都是试图从增收减支的角度,填补社保资金的窟窿,缓解账户支付的压力。需要看到的是当前养老制度,存在公平性与福利性两大差别,让普通退休人员产生相对剥夺感。一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时的替代率可达80%至90%,而普通企业职工的替代率则低于50%,保障成长有很大的差别;二是养老金征缴的多轨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由公共财政承担部分,甚至公务员无须缴纳统筹,养老身份背后的公平感也没有得到应有弥合。并且,他们的养老金并不参与社保统筹,使得养老金盘子失去了一个重要的供血来源。同时,我国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仅为10%左右,福利的成色弱,且增长幅度低于财政收入的涨幅,公共财政在社保中的托底功能得不到相应的体现。
早前,有人拿发达国家的例子来说明延迟缴费的可行性,比如欧美,欧美等发达国家养老缴费年限一般大都在40年左右。但要注意的是欧美的养老很完善,最重要的是,社会投入这块也做得很实很足。德国与美国政府投入占比分别为55.5%和30.2%。而反观我国政府社保投入仅占财政的7.5%。诚如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曾指出的,“养老金存在巨额债务缺口,实际上是长期以来政府财政对社保投入太少累积而成的”,“要解决养老金缺口问题,应该加大财政投入。”
在人社部辟谣之前,《新京报》10月20日的社论也注意到这一点同时表达了一种担忧:“以延长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来说,虽然这是重要国际经验,但当听到延长的新闻,网上质疑声还是很多。这也是一种提醒,在改革设计阶段,不妨就多一些公开说服和征询意见,在公共讨论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共识。”这种担忧不无道理,在“开门决策”已渐成惯例的背景下,任何改革都需要和多数民众达成共识。
与《新京报》对闭门决策的担心相比,《广州日报》10月21日的评论员文章也算是为“延长缴费年限”建言献策。该评论指出,如何保证多缴费者不吃亏,这也是现实必须考虑的问题。比如专家提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超15年后,每多一年可在原有应得养老金的基础上多计发1%”,“这1%,跑不过CPI,比不上银行定期存款利率3%,实际是亏本生意,这对缴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舆论已经等不及了。《南方都市报》的社论旗帜鲜明指出,“养老制度改革须厘清问题主次。”在评论者看来,养老并轨便是养老制度改革的主要矛盾,“若在关键的环节没有实质的进展,而将精力放在所谓的完善现有制度,恐怕将背离改革初衷。”也算是一种舆论接力,第二天的《新京报》继续呼吁,“并轨”改革不宜再拖。
讨论来讨论去,养老改革最大的共识其实应该是“公平”。这是光明网评论员对养老改革“共识”的认识,其实也是民众对养老改革的期许。“不患寡而患不均”,养老双轨制饱受诟病,对于这一点,改革者应在制度设计上予以充分考量和回应。因此,如果延长缴费年限与养老制度并轨都成为改革的一部分,并轨就应该先行破题。只有首先打破养老制度碎片化的局面,让大家享有同等、公平的养老制度保障,其他改革步骤才具有公平基础。否则,新的改革如果一开始就建立在非公平的根基上,难免制造新的不公。
(本刊编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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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
根据现行《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应做到全民覆盖。不过,胡晓义表示,到9月底,我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16岁以下少年儿童和在校学生无需拥有基本养老保险)覆盖8.06亿人,依然有约2亿入未覆盖;同时仍有几千万人,游离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外。
胡晓义分析称,没有基本养老保险的2亿人中,大部分是就业流动性强的农民工,还有一部分青壮年农民和城市无业及灵活就业居民。
据统计,到2012年底,医疗保险覆盖了城乡13亿以上人口(其中职工和退休人员2.6亿,城镇居民2.7亿,新农合8亿),全民医保基本实现。
一时间,“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养老金并轨”等与养老金改革相关的话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热议。
如何“完善社保待遇与缴费紧密联系的激励机制”,以便确保说服人们“自愿延长养老缴费年限”?很多人认为,养老改革最大的共识其实应该是“公平”。不从根本扭转养老公平性与福利性的差别,任何向退休人员分摊负担的改革措施,注定只会让弱者更弱、强者更强。养老金并轨如此,延长退休如此,延长缴费年限更是如此,养老改革不能总“捏软柿子”。
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要难
1000万公务员是否与3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同时参与养老保险并轨,这已经成为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面临的一个焦点。“这个问题不解决,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无法有效推进。”一位参与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方案评议会的专家表示。
另一位与会专家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公务员是不是进去是个很大的障碍,如果公务员不进去,事业单位和企业合并比较困难。”
中国的养老金实行双轨制,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公务员和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根据《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中国2012年普通城镇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只有30%左右;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用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养老金替代率高达80%至90%。如此差距悬殊的养老金待遇引起社会的强烈不满。
“目前社会上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就是在养老金待遇方面,由于双轨制所导致的待遇差距过大问题,已经成为一个近年来人大、政协两会之前和期间反应比较强烈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发布仪式上称,“这个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要高度重视和采取必要措施解决的时候了,不能再拖下去了。”
从2008年开始,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试点。但时隔五年,基本没有实质性动作。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称之为“失败的试点”。
试点失败的原因之一是并轨难度大。根据社会福利的“棘轮效应”,任何国家的养老金都是增加容易、下降困难。这使得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面临一个两难的困境:如果不并轨,一方面社会的不满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积累下去以后改革的难度会更大。如果并轨,要动这几千万人的奶酪,是件相当困难的事。
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言,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要难。
在养老“并轨”这样的问题上,固然要拿出成熟的方案,设计出现实可行的路径,但是,也应该用勇气和智慧,以实现改革的突破。
新华社报道,有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养老改革顶层设计有望年内完成并上报给决策层。这项由人社部等部门负责制订的改革方案涉及养老“并轨”、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退休年龄调整等多项重大问题。
养老改革最大的共识是“公亚”
有专家曾质疑的,“最低缴费15年,(女职工)到了50岁就可拿退休金,活到75岁,那就是拿25年的养老金。缴15年,拿25年,这个制度可持续吗?”
我国目前规定的养老保险(放心保)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很多人二十几岁就参加工作,工龄可达二三十年,实际缴费年限远远超出了15年。虽然与“延迟退休”、“推迟领退休金”等养老新论相比,“延长缴费年限”对公众的“剥夺性”要温柔很多,看起来阻力更小些,但实际上面临的问题依然棘手。首先,现行的年限——15年已经明确写入了社会保险法,修改年限面临程序合法的问题。其次,缴费满15年就停缴的人,很大一部分是社会非正式部门的人员,增加缴费年限无疑将增加他们的经济压力。
然而,不管是延长退休年龄还是延长缴费年限,都是试图从增收减支的角度,填补社保资金的窟窿,缓解账户支付的压力。需要看到的是当前养老制度,存在公平性与福利性两大差别,让普通退休人员产生相对剥夺感。一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时的替代率可达80%至90%,而普通企业职工的替代率则低于50%,保障成长有很大的差别;二是养老金征缴的多轨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由公共财政承担部分,甚至公务员无须缴纳统筹,养老身份背后的公平感也没有得到应有弥合。并且,他们的养老金并不参与社保统筹,使得养老金盘子失去了一个重要的供血来源。同时,我国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仅为10%左右,福利的成色弱,且增长幅度低于财政收入的涨幅,公共财政在社保中的托底功能得不到相应的体现。
早前,有人拿发达国家的例子来说明延迟缴费的可行性,比如欧美,欧美等发达国家养老缴费年限一般大都在40年左右。但要注意的是欧美的养老很完善,最重要的是,社会投入这块也做得很实很足。德国与美国政府投入占比分别为55.5%和30.2%。而反观我国政府社保投入仅占财政的7.5%。诚如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曾指出的,“养老金存在巨额债务缺口,实际上是长期以来政府财政对社保投入太少累积而成的”,“要解决养老金缺口问题,应该加大财政投入。”
在人社部辟谣之前,《新京报》10月20日的社论也注意到这一点同时表达了一种担忧:“以延长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来说,虽然这是重要国际经验,但当听到延长的新闻,网上质疑声还是很多。这也是一种提醒,在改革设计阶段,不妨就多一些公开说服和征询意见,在公共讨论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共识。”这种担忧不无道理,在“开门决策”已渐成惯例的背景下,任何改革都需要和多数民众达成共识。
与《新京报》对闭门决策的担心相比,《广州日报》10月21日的评论员文章也算是为“延长缴费年限”建言献策。该评论指出,如何保证多缴费者不吃亏,这也是现实必须考虑的问题。比如专家提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超15年后,每多一年可在原有应得养老金的基础上多计发1%”,“这1%,跑不过CPI,比不上银行定期存款利率3%,实际是亏本生意,这对缴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舆论已经等不及了。《南方都市报》的社论旗帜鲜明指出,“养老制度改革须厘清问题主次。”在评论者看来,养老并轨便是养老制度改革的主要矛盾,“若在关键的环节没有实质的进展,而将精力放在所谓的完善现有制度,恐怕将背离改革初衷。”也算是一种舆论接力,第二天的《新京报》继续呼吁,“并轨”改革不宜再拖。
讨论来讨论去,养老改革最大的共识其实应该是“公平”。这是光明网评论员对养老改革“共识”的认识,其实也是民众对养老改革的期许。“不患寡而患不均”,养老双轨制饱受诟病,对于这一点,改革者应在制度设计上予以充分考量和回应。因此,如果延长缴费年限与养老制度并轨都成为改革的一部分,并轨就应该先行破题。只有首先打破养老制度碎片化的局面,让大家享有同等、公平的养老制度保障,其他改革步骤才具有公平基础。否则,新的改革如果一开始就建立在非公平的根基上,难免制造新的不公。
(本刊编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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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应做到全民覆盖。不过,胡晓义表示,到9月底,我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16岁以下少年儿童和在校学生无需拥有基本养老保险)覆盖8.06亿人,依然有约2亿入未覆盖;同时仍有几千万人,游离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外。
胡晓义分析称,没有基本养老保险的2亿人中,大部分是就业流动性强的农民工,还有一部分青壮年农民和城市无业及灵活就业居民。
据统计,到2012年底,医疗保险覆盖了城乡13亿以上人口(其中职工和退休人员2.6亿,城镇居民2.7亿,新农合8亿),全民医保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