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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企业集团不断向大型化、国际化发展过程中,随着外部竞争的加剧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企业集团对内部资金资源集中管理的重视程度和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近年来,国内一些大型企业集团提出了建设司库体系的设想并进行了有益尝试。
作为企业集团司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结算业务集中对于企业集团进行集约式管理,提高财务资源管控能力的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当前财务公司结算业务开展情况,特别是对实现结算集中时所遇到问题的分析,并借鉴了中国人民银行“超级网银”的设计理念,提出在现行监管体制下,提高企业集团结算集中度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企业集团;司库体系;结算集中
2014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复杂,GDP增长趋缓,经济发展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新常态”阶段。与此同时,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逐步推进,市场竞争机制日趋完善。在外部经济形势和内部市场竞争的双重考验之下,企业集团必须从根本上进行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率,才能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借鉴国际先进企业的资金管理经验,建设司库体系,实现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精细化与效率性,是提高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整体风险、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的必由之路。
而财务公司作为大多数国内企业集团内部金融职能的承接机构,不仅要做好“内部银行”的本职工作,更承担着执行集团财务管理意图、助力集团产业发展的责任。因此,以自身现有平台为载体,协助集团建设司库管理体系是财务公司责无旁贷的使命。
一、企业集团司库体系概念界定
作为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司库管理在大型企业集团产融结合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作用。由于起步较晚,我国企业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大多处于初级阶段,多数企业集团只是通过财务公司或结算中心等组织形式行使集团的资金归集功能。而本文所指的司库体系,是一种企业集团坚持服务主业、安全至上、效率优先的原则,实行“全面管理、集中控制、统一规划、规范运作”的司库管理体系,可以通过结算集中、现金池统一、多渠道融资、多元化投资、司库风险全面管理、信息系统集成等手段,来统筹管理金融资源,统一管理金融业务,有效控制金融风险,保障生产经营需要。
作为企业集团司库体系的重要内容,资金结算集中对于企业集团进行集约式管理,提高财务资源管控能力的意义重大。
二、企业集团结算集中的现状分析
在我国,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的初衷是将金融机构引入集团内部,利用资金的时间差、地区差来盘活集团内部沉淀资金,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开辟新的融资渠道。财务公司结算业务由此应运而生。
虽然被称为“非银行的银行”(Non-Bank’s Bank)或准银行,但在结算业务方面,由于财务公司没有被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清算体系,没有商业银行所具备的清算号和同城交换号,不能参与银行间的清算网络,除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结算外,财务公司的结算业务必须要通过银行完成。因此,在信息技术蓬勃发展的基础上,各财务公司结合企业集团财务管理需求,通过搭建内部资金管理平台,与合作商业银行共同设计出了包括总分账户、收支两条线、代理银行等多种结算模式。应该说,各种模式之间并无优劣之分,采用何种模式完全取决于集团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及管理需求,适合的就是最好的。
一般而言,企业集团实现资金集中式管理总要经过“账户集中、信息集中、资金集中、结算集中”等四个基本步骤,其中的结算集中就是将集团成员单位之间以及成员单位与外部单位之间的结算业务集中到集团内财务公司或结算中心完成。与资金集中“配置沉淀资金,降低财务成本”的意义不同,结算集中的意义在于:
首先,对于集团,结算的高度集中使得企业集团实现资金的统一计划、集中调度、动态监督和风险管理,提高控制力、协调力成为了可能;
其次,对于成员单位,他们之间通过财务公司结算大大降低了交易资金从付款方到收款方的在途时间,加快了资金的流转速度,同时降低了由于支付产生的交易成本;
再次,对于财务公司,资金在财务公司的内部划转降低了财务公司的日常备付头寸,使得财务公司能利用沉淀闲置资金,通过合理运作,增加资金收益。也能充分利用结算中心这一地位,通过良好的服务培养成员单位对财务公司的依存度。
三、实现结算集中所面临的问题
在集团结算集中的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难点,主要体现在一些行业监管部门出于对金融市场秩序、资金安全或群体权益保障方面的考虑,而对专门用途或经营主体资金的账户、结算管理提出特殊管理要求。而这些特殊的要求也成为了实现结算集中要面对和解决的关键问题。
举例来看,根据中国银监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发放和支付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贷款人应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固定资产贷款自主支付的资金,不得进入企业集团的资金池,进行统筹调配。而财务公司不得作为受托支付的代管人。贷款发放账户的资金信息和受托支付信息不能通过资金管理平台收集。
对于集团控股上市公司的资金集中工作,上交所与深交所也有明确要求。上交所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要求:“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深交所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中规定:“不得将上市公司资金纳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财务公司管理。”在此,我们姑且不去判断监管部门对集团控股上市公司资金集中工作的规定有无改变的可能性,但集团控股上市公司的资金集中度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由于上述因素的存在:
1.多个结算行以及多种结算方式的并存,给成员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和结算工作带来不便,不同账户、不同用途的资金要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使用不同银行的网银产品,财务人员需要保管多个网银密钥,遗失风险大,管理不便; 2.不利于企业集团对成员单位资金信息的实时掌握,特别是无法在保证效率的同时实现资金资源的统筹安排和预算的事中控制。对成员单位而言,大量非集中账户的存在使得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和查询工作变得相当复杂;
3.财务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对于成员单位来说仅是众多结算途径中的一种,不利于培养更加密切的财企合作关系和成员单位对财务公司的依存度。
四、对实现结算集中路径的思考
如前文所述,实现结算集中一般要经过“账户集中、信息集中、资金集中、结算集中”等步骤。那么,账户不能集中是否意味着信息一定不能集中,资金不能集中是否意味着结算一定不能集中呢?通过对央行在2010年后开始推广的“超级网银”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发。
超级网银全称是“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是央行在2009年完成研发,并在2010年开始推广的第二代支付系统。与之前应用的第一代支付系统相比,超级网银是一种标准化跨银行网上金融服务产品,通过构建“一点接入、多点对接”的系统架构,以实现企业“一站式”网上跨银行财务管理。简单说,凭借这个产品,各银行之间的网络被打通和连接,使银行系统成为一个整体,只要客户通过一家承办银行并与其他银行或者本行其他账户的网上银行进行授权签约,就可以实现通过一家银行的网银实现多个不同银行账户的操作。超级网银的功能涵盖了包括实时跨行转账、跨行账户查询等。
目前,大多财务公司都已经建立起集团统一的资金管理平台,通过银企直联的方式与各家结算银行建立了数据实时连接,企业集团成员单位可通过登陆和操作财务公司网银完成支付结算以及各行直联账户信息查询。因此从理论上讲,财务公司也是可以借助与各银行建立的直联承担起集团内部的“超级网银”职责,实现集团成员单位资金信息和结算业务的高度集中。经过与合作银行现金管理部门以及信息技术部门的探讨和了解,我们认为现阶段在部分账户以及资金不能集中的情况下实现资金信息和结算业务的集中管理具有可行性,在具体实现方式上大致可分为如下四个步骤:
步骤一,加强对成员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确定开户银行范围,最大限度降低银行账户数量。财务公司通过建立银企直联的方式与存在业务联系的商业银行建立数据联通,确保资金、交易数据的实时双向传递;
步骤二,将所有成员单位银行账户纳入集团账户体系,但在设计资金归集策略是需要区别对待:对专门用途或特殊账户的策略需设置为资金不归集;其他账户可根据管理需要设置为全额归集或者部分归集,进行了上述两个阶段的工作后,集团成员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信息可实现集中;
步骤三,对财务公司现有资金管理系统包括网上银行进行功能完善,成员单位在录入付款信息时,除可选择或录入其内部账户外,还可选择或录入已被纳入集团账户体系的银行账户;
步骤四,支付信息被传递到财务公司后,由结算系统对信息进行自动分类:内部账户的付款业务按照原有操作流程由财务公司通过专线向银行发送指令;其他账户的付款指令则直接由专线传递到相应的银行,由银行最终完成付款业务。(图1)
在对结算平台进行完善后,成员单位即可享受到财务公司提供的网上支付一站式服务,通过财务公司网上银行,可完成对各银行账户的付款操作以及账户信息查询;集团也能够通过平台实时掌握各单位的资金情况,便于开展更有效率的资金集中调度与管控;而财务公司也将真正成为集团成员单位结算业务的中枢环节。
当然,在完成集团结算大集中后,财务公司还必须要从结算平台功能完善、强化硬件系统配置、提高系统的应急响应能力等方面入手,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以及对成员单位业务需求的满足,以适合结算业务快速增长的需要。
五、结束语
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在新的监管环境下,财务公司在企业集团司库体系建设,发挥资源整合、降本增效以及精益管理作用的一些具体的做法。事实上,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我国的企业集团也一直在努力的尝试一条“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发展道路,逐步成为具有国际化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跨国公司。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也在推动跨国公司内部资金集中运营等方面推出了多项改革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的需求。一些财务公司也在构建集团外汇资金池、国际结算服务、集中结售汇以及境内外资金统一调配等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未来,财务公司这个“特殊”的群体势必还将随着企业集团的发展,在提高集团资金运行效率和财务资源统一运作能力的领域继续探索和前行。
参考文献:
[1]杜胜利,王宏淼.财务公司-企业金融功能与内部金融服务体系之构建.
[2]李争浩.优化财务公司结算模式 提升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效率.
[3]王华.中国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理论、实践与案例.
作为企业集团司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结算业务集中对于企业集团进行集约式管理,提高财务资源管控能力的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当前财务公司结算业务开展情况,特别是对实现结算集中时所遇到问题的分析,并借鉴了中国人民银行“超级网银”的设计理念,提出在现行监管体制下,提高企业集团结算集中度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企业集团;司库体系;结算集中
2014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复杂,GDP增长趋缓,经济发展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新常态”阶段。与此同时,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逐步推进,市场竞争机制日趋完善。在外部经济形势和内部市场竞争的双重考验之下,企业集团必须从根本上进行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率,才能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借鉴国际先进企业的资金管理经验,建设司库体系,实现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精细化与效率性,是提高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整体风险、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的必由之路。
而财务公司作为大多数国内企业集团内部金融职能的承接机构,不仅要做好“内部银行”的本职工作,更承担着执行集团财务管理意图、助力集团产业发展的责任。因此,以自身现有平台为载体,协助集团建设司库管理体系是财务公司责无旁贷的使命。
一、企业集团司库体系概念界定
作为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司库管理在大型企业集团产融结合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作用。由于起步较晚,我国企业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大多处于初级阶段,多数企业集团只是通过财务公司或结算中心等组织形式行使集团的资金归集功能。而本文所指的司库体系,是一种企业集团坚持服务主业、安全至上、效率优先的原则,实行“全面管理、集中控制、统一规划、规范运作”的司库管理体系,可以通过结算集中、现金池统一、多渠道融资、多元化投资、司库风险全面管理、信息系统集成等手段,来统筹管理金融资源,统一管理金融业务,有效控制金融风险,保障生产经营需要。
作为企业集团司库体系的重要内容,资金结算集中对于企业集团进行集约式管理,提高财务资源管控能力的意义重大。
二、企业集团结算集中的现状分析
在我国,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的初衷是将金融机构引入集团内部,利用资金的时间差、地区差来盘活集团内部沉淀资金,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开辟新的融资渠道。财务公司结算业务由此应运而生。
虽然被称为“非银行的银行”(Non-Bank’s Bank)或准银行,但在结算业务方面,由于财务公司没有被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清算体系,没有商业银行所具备的清算号和同城交换号,不能参与银行间的清算网络,除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结算外,财务公司的结算业务必须要通过银行完成。因此,在信息技术蓬勃发展的基础上,各财务公司结合企业集团财务管理需求,通过搭建内部资金管理平台,与合作商业银行共同设计出了包括总分账户、收支两条线、代理银行等多种结算模式。应该说,各种模式之间并无优劣之分,采用何种模式完全取决于集团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及管理需求,适合的就是最好的。
一般而言,企业集团实现资金集中式管理总要经过“账户集中、信息集中、资金集中、结算集中”等四个基本步骤,其中的结算集中就是将集团成员单位之间以及成员单位与外部单位之间的结算业务集中到集团内财务公司或结算中心完成。与资金集中“配置沉淀资金,降低财务成本”的意义不同,结算集中的意义在于:
首先,对于集团,结算的高度集中使得企业集团实现资金的统一计划、集中调度、动态监督和风险管理,提高控制力、协调力成为了可能;
其次,对于成员单位,他们之间通过财务公司结算大大降低了交易资金从付款方到收款方的在途时间,加快了资金的流转速度,同时降低了由于支付产生的交易成本;
再次,对于财务公司,资金在财务公司的内部划转降低了财务公司的日常备付头寸,使得财务公司能利用沉淀闲置资金,通过合理运作,增加资金收益。也能充分利用结算中心这一地位,通过良好的服务培养成员单位对财务公司的依存度。
三、实现结算集中所面临的问题
在集团结算集中的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难点,主要体现在一些行业监管部门出于对金融市场秩序、资金安全或群体权益保障方面的考虑,而对专门用途或经营主体资金的账户、结算管理提出特殊管理要求。而这些特殊的要求也成为了实现结算集中要面对和解决的关键问题。
举例来看,根据中国银监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发放和支付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贷款人应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固定资产贷款自主支付的资金,不得进入企业集团的资金池,进行统筹调配。而财务公司不得作为受托支付的代管人。贷款发放账户的资金信息和受托支付信息不能通过资金管理平台收集。
对于集团控股上市公司的资金集中工作,上交所与深交所也有明确要求。上交所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要求:“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深交所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中规定:“不得将上市公司资金纳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财务公司管理。”在此,我们姑且不去判断监管部门对集团控股上市公司资金集中工作的规定有无改变的可能性,但集团控股上市公司的资金集中度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由于上述因素的存在:
1.多个结算行以及多种结算方式的并存,给成员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和结算工作带来不便,不同账户、不同用途的资金要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使用不同银行的网银产品,财务人员需要保管多个网银密钥,遗失风险大,管理不便; 2.不利于企业集团对成员单位资金信息的实时掌握,特别是无法在保证效率的同时实现资金资源的统筹安排和预算的事中控制。对成员单位而言,大量非集中账户的存在使得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和查询工作变得相当复杂;
3.财务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对于成员单位来说仅是众多结算途径中的一种,不利于培养更加密切的财企合作关系和成员单位对财务公司的依存度。
四、对实现结算集中路径的思考
如前文所述,实现结算集中一般要经过“账户集中、信息集中、资金集中、结算集中”等步骤。那么,账户不能集中是否意味着信息一定不能集中,资金不能集中是否意味着结算一定不能集中呢?通过对央行在2010年后开始推广的“超级网银”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发。
超级网银全称是“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是央行在2009年完成研发,并在2010年开始推广的第二代支付系统。与之前应用的第一代支付系统相比,超级网银是一种标准化跨银行网上金融服务产品,通过构建“一点接入、多点对接”的系统架构,以实现企业“一站式”网上跨银行财务管理。简单说,凭借这个产品,各银行之间的网络被打通和连接,使银行系统成为一个整体,只要客户通过一家承办银行并与其他银行或者本行其他账户的网上银行进行授权签约,就可以实现通过一家银行的网银实现多个不同银行账户的操作。超级网银的功能涵盖了包括实时跨行转账、跨行账户查询等。
目前,大多财务公司都已经建立起集团统一的资金管理平台,通过银企直联的方式与各家结算银行建立了数据实时连接,企业集团成员单位可通过登陆和操作财务公司网银完成支付结算以及各行直联账户信息查询。因此从理论上讲,财务公司也是可以借助与各银行建立的直联承担起集团内部的“超级网银”职责,实现集团成员单位资金信息和结算业务的高度集中。经过与合作银行现金管理部门以及信息技术部门的探讨和了解,我们认为现阶段在部分账户以及资金不能集中的情况下实现资金信息和结算业务的集中管理具有可行性,在具体实现方式上大致可分为如下四个步骤:
步骤一,加强对成员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确定开户银行范围,最大限度降低银行账户数量。财务公司通过建立银企直联的方式与存在业务联系的商业银行建立数据联通,确保资金、交易数据的实时双向传递;
步骤二,将所有成员单位银行账户纳入集团账户体系,但在设计资金归集策略是需要区别对待:对专门用途或特殊账户的策略需设置为资金不归集;其他账户可根据管理需要设置为全额归集或者部分归集,进行了上述两个阶段的工作后,集团成员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信息可实现集中;
步骤三,对财务公司现有资金管理系统包括网上银行进行功能完善,成员单位在录入付款信息时,除可选择或录入其内部账户外,还可选择或录入已被纳入集团账户体系的银行账户;
步骤四,支付信息被传递到财务公司后,由结算系统对信息进行自动分类:内部账户的付款业务按照原有操作流程由财务公司通过专线向银行发送指令;其他账户的付款指令则直接由专线传递到相应的银行,由银行最终完成付款业务。(图1)
在对结算平台进行完善后,成员单位即可享受到财务公司提供的网上支付一站式服务,通过财务公司网上银行,可完成对各银行账户的付款操作以及账户信息查询;集团也能够通过平台实时掌握各单位的资金情况,便于开展更有效率的资金集中调度与管控;而财务公司也将真正成为集团成员单位结算业务的中枢环节。
当然,在完成集团结算大集中后,财务公司还必须要从结算平台功能完善、强化硬件系统配置、提高系统的应急响应能力等方面入手,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以及对成员单位业务需求的满足,以适合结算业务快速增长的需要。
五、结束语
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在新的监管环境下,财务公司在企业集团司库体系建设,发挥资源整合、降本增效以及精益管理作用的一些具体的做法。事实上,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我国的企业集团也一直在努力的尝试一条“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发展道路,逐步成为具有国际化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跨国公司。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也在推动跨国公司内部资金集中运营等方面推出了多项改革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的需求。一些财务公司也在构建集团外汇资金池、国际结算服务、集中结售汇以及境内外资金统一调配等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未来,财务公司这个“特殊”的群体势必还将随着企业集团的发展,在提高集团资金运行效率和财务资源统一运作能力的领域继续探索和前行。
参考文献:
[1]杜胜利,王宏淼.财务公司-企业金融功能与内部金融服务体系之构建.
[2]李争浩.优化财务公司结算模式 提升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效率.
[3]王华.中国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理论、实践与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