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带我们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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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阿免,一名住在南方小镇的普通青年,养了一只机敏的兔子,闲暇时画画弹琴写诗,擅长与无聊作斗争,想成为自洽、温柔且酷的人。另外,“免”字取自“与兔子有一点不一样”,寓意再勇敢一点。
  编辑的话
  知道阿免是在豆瓣,忘了是怎么关注到她的,只记得她常在上面更新自己写的诗。她写菠萝的诱惑,写透明胶、抽屉和桃子,写晚睡、烂尾和内向的小星球,写花园、雨天和修月亮的人。她说:“有些水,第一次做雨/所以落得很生涩。”“下雨天/最高兴的是雨刮器/瞧他们高兴得只剩下舞蹈了。”“碎过的月亮总是不牢/电焊工真忙/夜夜落下星火,一月一休。”嘿,多么柔软,多么可爱,多么灵巧。
  1.
  我试图回忆第一次写诗的场景,脑海里只冒出四个大字:白驹过隙。
  那个夜晚已经过去很久了,如同长途旅行的起点,早已被记忆的地平线吞吃干净。此刻窗外突然下起暴雨,我突然完全地拥有了这个普通而闷热的雨夜。我重新确认某些细节,发现有些事即使过去再遥远,都不会忘记。是的,是初中的第一个夏天,结束了一天烈日下的军姿,我疲乏地趴在家里巨大的圆木桌上,白炽灯雪白,我写下了我人生的第一句诗。
  诗歌题材字数不限,因为这么几个字,我就仗着胆儿要借它的豁免权,军训期间的通讯稿任务完成得如此轻易。当时的我并不知道,我正面对的是多么巨大的事物,我正站在多么宏大的迷宫面前。
  虽然故事的开端缺乏浪漫,但奇妙的是,我竟就这么一直写了下来。写白鸟,写傍晚,写心里一闪而过的忧伤,懵懂间,我认定了诗歌,将它裹挟进自己的生命,而非临时歇脚的石块。
  2.
  这样贸然闯进诗歌殿堂的我,和晚自习课间穿过黑暗花园偷摘茶花的我,是一致的:莽撞,胡来。


  一朵茶花,花瓣繁复好似施了仙法,取下一片,便悄然生出千万片。茶花色彩鲜艳,花瓣水分绵密,如绸缎般,捻在手指上颇有分量。它引诱着我,而我是冲动的、缺乏计划的,我全然不知道如何制作干花。我偷得几朵,将它们小心夹进字典里、习题册里,并对此感到满意。后面的事情,交给自然,我要任凭那代表生命的红全部消失,只留下蝉翼般的金色。
  写诗是过瘾的事儿。我只管写,后面的事情,交给时间。
  十几岁情窦初开,仿佛一下子落下大船,总感到海水泛滥,洋流冲撞,我们向前冲或者转身逃走,都干脆利落。爱与怕,格外多,格外品种丰富,难以区分。所以我格外需要表达,而恰当的表达是一种瘾,好的词句能包裹住强烈的爱恨,安全缓冲情感的起落。多么庆幸,那时候我一切神经质的、过于夸张的情感都在这里安全着落。
  写诗这件事或许需要学习,但自我表达不是。我并不遗憾,在最初写诗的年纪没能读到更多更好的诗,因为这个过程更多的是自我对话,而不是文学题材的选择。我珍惜那时候的无知,珍惜没有查证什么是诗歌就无畏地拿起了笔的我。当然,我也感激文学的宽容,感激诗歌的宽容,纵然它有豪华殿堂,却容许我像个野孩子般奔跑,仿佛闯入旷野。
  3.
  读博尔赫斯,是很久之后的事。文学的初恋,来得可真晚。
  他写道: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
  沿着这几句诗的线索,我找到了他,然后在某个毫无征兆的夜晚,我捧着《小径分岔的花园》,感到震撼与心慌。我想,爱一个人也不过如此了。我同时看见了,我所热衷的月亮和抽象事物,我的大大小小的迷惑和顿悟,一下子变得清晰整齐,它们展现在书页上,仿佛海洋里的鱼汇集在了一处。
  是的,我们会通过文字爱上一个人,我们会通过别的方式爱上一个人。爱妙在出其不意,但爱说得通。比如你爱蓝色,就会爱上蓝色的人,这说明蓝色就是你的本质。不消说,博尔赫斯被无数人爱着,我必然不是最能读懂他的那个。但是对我来说,文学的初恋是无法替代的,那个心动不已的夜晚是千金不换的。
  我知道了越来越多的诗人,在他们的诗歌里,我尤其喜欢对话式的句子,每一首有“你”与“我”的诗歌,都是言简意赅的信笺。
  海子说:答应我,忍住你的痛苦,不发一言,穿过这整座城市。
  张枣说:请给我痛,怕,恨以及扭曲,请给我额上装一枚永久的月亮。
  安德拉德说:我不过是俯向你身体上的一束光,来自太阳、血或者盐。
  马雁说:早上发一条短信告诉我天气,是我们相爱的天气,每一天都适合我们相爱。
  洛夫说:成长中你不妨试着,以胡茬,假牙,以及虚胖,以荆棘的欲望,以一面受伤的镜子……去理解世界。
  度过了少年时在诗歌里孤独闯荡的阶段,多庆幸,我一下子就碰到了诗歌里的爱人和挚友。自然,我還读不懂很多诗,但不用怕,诗将教会我们容忍模糊与不确定,这里独独没有1+1的标准答案,而是一些“大约”“也许”“我猜是这样”……
  “一个月亮般的声音/一张安眠药的脸/凹凹凸凸的明天/会把你一寸寸偷窃。”你来捕捉脑海里出现的第一个场景,不去挑选到底是圆月还是月牙,只去确认月亮带来的感受。诗人所说的,不过是关于时间流逝,关于时间流逝是种什么感觉,我们各有答案。因此,每句诗都是一个谜面,谜底你说了算。
  4.
  写诗不同于读诗,前者可以不求甚解,后者却分外精确。
  抵达精确是需要时间的。我经常长久想着某个词,仿佛惦念远方的恋人。所以写诗的状态,并不能从我的生活状态中切割开来,那是我全部生活的状态,我醒着梦着的每一处。
  有时候,我被一句接近完成的诗困在椅子里。我反复揣摩、交换顺序,我困在一个姿势里,不敢起身,不能起身,仿佛它们会全部散在我衣服的下摆里。
  有时候,一个诗句恰好落进视野里来。是傍晚骑车回家,一只蜻蜓贴着我右耳飞过的瞬间,是列车钻出隧道的瞬间,是喝了奶茶那半睡半醒里,竟看见了抽象事物的瞬间。
  写诗的人,总容易有极大的生活乐趣。比如采摘的乐趣:过去未来,现实与虚幻,物质和非物质,皆可采摘,诗歌是那么宏大的一张网,你要有“来什么,写什么”的勇气。比如对弈的乐趣:一个字与一个字对抗,一个段落和一个段落对抗,一个子吃掉一个子,留下“不可或缺”的字的序列,便是诗。
  5.
  这是我的故事,但不是全部。我也有羞于承认写诗的时候,觉得自己不配承认与诗的关系。
  我虽然理直气壮地觉得写不写诗是自己的事,却仍然害怕误解。日常里,我努力扮演好成熟的大人、情绪稳定的普通人,我想辩白的是,诗歌并不代表情绪失控、想法极端,不代表敏感脆弱,也不代表矫情放纵。我所呈现出的性格的弱点、所有坏毛病、臭脾气,都仅仅是我个人的,诗歌不坏,也从未引人去孤岛。
  对我来说,写诗是救命的第一根稻草,觉得一件事可能被写成诗的瞬间,我就有了希望。如果还能信任文字,就还会再次信任他人。
  有了诗歌,莽撞就可能变成勇敢,盲目变成想象力,无知成为好奇心,敏感也会成为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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