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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通过调研发现,乐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龙头企业整体规模“小”、合作社内部结构“散”、“乐山造”品牌效应“弱”、产业基地标准化水平“低”等问题。应该从做“强”龙头企业、做“优”产业基地、做“大”产品品牌、做“准”扶持政策四个方面着手,提升乐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