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中,最重要的是不动产的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许多规定均作出了较好的尝试,也对不少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总体而言,其在构建统一的不动产物权公示制度方面仍不够清晰,不少地方还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应当明确以建立统一的公示制度为目标,应当扩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适用范围,还应当建立完备的不动产登记查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