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妈妈引发的情法大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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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叫小兰,今年才14岁,这个年龄的女孩应该是飞舞在校园里的一只快乐的蝴蝶,而她却蜷缩在风雪中一间低矮、黑暗的小平房里默默地流着泪,稚气未脱的脸上写满了茫然、无助、忧虑……是什么让她本该清澈的眼睛失去了童贞的光彩变得混沌、模糊?她怀中那个不停哭闹的四个月大的孩子又在诉说着怎样的故事?
  
  有父有母的“孤儿”
  
  1991年4月,正是柳条吐绿、小草破土的季节,小兰出生了。可是,她的生命从出生的那天起便进入了永久的冰川期。见她是个女孩,父亲何强的脸上露出了失望的神色。此后,父母的争吵不断,没过多久便分道扬镳,可怜不到两岁的小兰从此成了“孤儿”。名义上她是跟了父亲,可是父亲没有带过她一天。离婚没多久,他就到外地打工“挣大钱”去了,把她扔给了年迈的爷爷奶奶。爷爷奶奶身体不好,无法细心照顾她,大伯大娘有时便拉扯她一把。
  几年后,何强在外地打工时认识了比他小11岁的樊军,两人成了哥们儿。樊军的父母已经离婚,母亲胡欣和他生活在一起,在去过樊军家几次之后,何强竟然与比他大8岁的樊军的母亲“相爱”了。没多久,他们便同居了。那一年,小兰3岁。然而,父亲的再婚并没有改变小兰的命运。刚开始时何强和胡欣还过了几天安分日子,可没有多久,他们便开始频繁地吵架。对小兰来说,在这个“家”中只有比她大17岁的“哥哥”樊军还能让她感受到一丝温暖,但不久樊军便参军离开了家。父亲酗酒,酒后他不仅打老婆,连小兰也不放过。有一天深夜,何强酒醉归来,熟睡中的小兰迷迷糊糊中听到父亲砸门,便起来给他开门,不想父亲嫌她开门晚了,进门便给了她狠狠一拳!当时血立刻从她的鼻孔里流了出来,但何强还不解气,竟然随手抄起一个空酒瓶向小兰砸来,吓得小兰夺门而逃……那时小兰6岁。
  家庭暴力不断,恐惧像一条毒蛇时时紧紧地缠着小兰。于是,家成了她心中最可怕的地方。而流浪成了她最好的逃避方法。由于和父亲感情不好,继母胡欣也不去管她。她常常是饥一顿,饱一顿,总是吃了上顿不知下顿饭在哪吃。为了填饱肚子,她不得不四处讨饭,邻居家、政府门口、派出所等地都成了小兰经常“光顾”地方。善良的人们同情她,但也有的人对她粗暴地呵斥,像逃避瘟神。渐渐地,在别人的白眼、嘲笑、责骂和坏孩子的欺负中,小兰麻木了,吃饭成了她心中惟一的念头,背着书包上学对她来说是从来不敢想的事。
  
  大哥哥变成“大丈夫”
  
  2003年春节前夕,从部队复员后一直在外打工的樊军终于回家了。离乡多年,再次回到家里,他备感失望:还是那个低矮的平房,还是那个破破烂烂的家,从母亲和何强之间冷漠的语言和表情里,他也知道他们过得并不幸福。而当初那个总是怯怯地躲在角落里望着他的那个小女孩已经长大一些了,但眼神里更多了些茫然和忧郁。他拿出糖果和面包给她吃。
  那个春节是小兰12岁的生命里过得最温暖的一个春节。父亲和继母之间有了短暂的和平共处,她可以正常地呆在家里,不用东家西家地讨饭吃了。而且,从没有人像大哥哥那样对她那么好过:吃饭时总往她碗里夹菜,吃完了还问她吃没吃饱,还和她一块玩儿,给她讲故事……小兰觉得自己好像一下子从卖火柴的小女孩变成小公主了,她的脸蛋红润起来了,笑容如春天田野里的无名小花在微风中绽放起来。
  春节过后,樊军又要走了,小兰心灵的天空骤然间又陷入了无边的黑暗。有一天,父亲和继母之间又暴发了激烈的争吵,继母再一次说出了要离婚的话。何强暴跳如雷,吼道:“你敢和我散伙,我就整死你!”小兰害怕极了。那一刻,她突然想起了大哥哥樊军。大哥哥临走时曾对她说过:“以后想哥哥了就去找我吧……”她一夜未睡,第二天趁天还未亮就偷偷跑出了家门……
  傍晚,樊军一边收拾自己的小吃摊,一边算计着今天的收获。这时一个灰头土脸的小女孩站在摊前停了下来。他抬起头,刚想说今天收摊了明天再来,那个小女孩“哇”地一声大哭起来!他愣住了,上前一看,原来是小兰。
  小兰只是含糊地记得樊军在一个市场上炸果子卖,于是便一路找来了,谁知竟找了整整一天才找到。又急又累又饿又渴的她见到大哥哥不禁痛哭起来。
  从此,12岁的小兰就跟着樊军一起生活了,每天她和樊军一起出摊儿,早出晚归,虽然劳累,但她感到非常开心快乐。然而大哥哥有时却显得闷闷不乐,仿佛有什么心事。有一天,樊军碰到了一个老乡,两人互相问起双方的情况,老乡指着小兰问:“这是你女儿吧?”樊军的脸腾地红了。他嗫嚅着说:“这是我……妹妹……我还没成家呢……”随即神色暗淡下来。小兰好像明白大哥哥不开心的原因了。
  樊军的父母在他未成年时便离婚了,贫困的家庭条件,加上自己长相不好看,年近30的他还没有对象,这的确是他的一块心病。有一天,看樊军又闷闷不乐的样子,小兰认真地对他说:“哥哥,你不要愁了,等我长大了给你当媳妇好不好?”樊军愣了一下,呵斥她:“小丫头,你瞎说什么啊!”“我没有瞎说,哥哥对我好,我就要给哥哥当媳妇!我想永远都不离开哥哥!”樊军不得不对小兰“刮目相看”了:这小丫头是什么时候竟懂得了这些事呢?虽然还觉得她说的是孩子话,可他的心里却感到非常温暖……
  乍暖还寒的时节最难将息。出租屋内浓重的寒气使樊军和小兰久久无法入睡。她央求樊军:“哥哥,让我进你被窝吧。”樊军愣了片刻未等作答,小兰竟真的钻了进来。樊军虽然觉得不妥,犹豫过后,还是将小兰搂在了怀里。渐渐地,他失去了理智……
  错误在那一刻铸成了,一段畸形恋情从此拉开了帷幕。
  
  14岁少女成为未婚妈妈
  
  从此,不到13岁的小兰就成了比她大17岁的樊军的“小妻子”。樊军也曾有过短暂的愧疚和自责心理,但很快他便心安理得地做起了小兰的“丈夫”。他觉得自己可以照顾小兰,让她衣食无忧,给她关爱。这不就是她需要的吗?他这样安慰自己。于是,他对小兰呵护备至。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宠爱,小兰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然而小兰的幸福感觉有一天终于颠覆在自己不停的恶心呕吐中了。当懵懂无知的她终于明白自己怀孕时,惊慌失措,不知怎么办才好。可悲的是,樊军竟然选择让小兰生下这个孩子。2004年8月,小兰产下了一个女婴。
  樊军和小兰搬回了老家,与母亲胡欣住在了一起。此时,小兰的父亲何强已与樊军的母亲“散伙”。然而很久没有消息、不知去向的何强有一天竟回来了。他是听说小兰生下了樊军的孩子而前来兴师问罪的。但樊军的强硬态度和女儿的辩解激怒了何强,他摔门而去。樊军和小兰都没有意识到等待他们的将是什么。
  
  情与法的碰撞
  
  2005年8月25日,何强走进当地公安局告发了樊军。
  8月26日,樊军因涉嫌强奸幼女罪被羁押。
  从樊军被带走的那一刻起小兰的心便悬了起来。原以为樊军会很快回家,可是几天过去了,几周过去了,他还没有回来,小兰急了。曾经的继母、现在的婆婆对她说,樊军因为和你在一起犯了事,现在只有你才能将事情说清楚,只有你才能救他。于是小兰抱着孩子怯怯地走进了法院的大门。“我和樊哥在一起是我自愿的,他是个好人,你们可不能抓他啊!”小兰抱着孩子趔趔趄趄地穿梭在法官们的办公室,见人就为她的“樊哥”讲情。“没有樊哥,我和孩子咋办啊!”她茫然的眼神和无助的泪水让办案的法官们心里酸酸的。
  秋风秋雨愁煞人。对于小兰来说,2005年的秋天是愁苦的。漏雨的小屋子里,她抱着嗷嗷待哺的孩子泪水像外面的雨一样流淌着。14岁的她自己还是一个孩子,哪里会当什么妈妈呀,面对因饥饿而哭闹不止的孩子,她束手无策。
  转眼冬天便到了,小兰的日子更加难熬。屋子四处漏风,室内如同冰窖一样,她和孩子都感冒了,孩子揪心的哭声在风雪中显得那么凄厉……
  邻居们实在看不过眼了。他们自发地组织起来,联名要求法院从宽处理樊军,让他早日回来。于是一封51人签名的求情信送到了法院。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凡与未成年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虽然樊军与小兰的情况有其特殊性,但在情与法之间法官们确实面临着一个两难的选择。
  2005年12月10日,法院对樊军强奸幼女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樊军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多次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本案被害人是自愿与被告发生性行为,被告没有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而且本案的发生又有一定的社会及被害人家庭因素,被告人犯罪主观恶意较小,社会危害并不大,且被害人要求不予追究被告人的责任,故对被告人樊军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一、二款规定,判处被告人樊军犯有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的判决结果让一直在焦急等待樊军归来的小兰不知所措。这时有关部门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法院、妇联、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给她送来了米、面、油等生活必须品,还给了她一些生活补助,一些认识和不认识的人也给她送来了钱和物品,但这些都无法让小兰从痛苦的深渊中挣脱出来,因为她最需要的是一个家,一个完整、温暖的家,一个在风雪中可以温暖心灵的家……
  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樊军的行为都是不可饶恕的,面对比自己小17岁的不到13岁的幼女,做出那种令人不耻的行为,所有的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他对小兰曾付出的所有爱心为此都大打折扣,法律对他作出从轻的处罚是一种怎样的无奈?
  当记者走出小兰的家时,心中的沉重远远不只是因为她将如何独自带着孩子度过三年的艰难岁月…★(注:本文人物均为化名,未经作者同意拒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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