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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置业公司的财务会计,我公司近期向50名有意向购房的消费者每人收取了1万元定金,共计50万元,账务上记作“其他应付款”,如果消费者后期在我公司购房,该定金可转为购房款;如果消费者未履行购房协议,我公司不予退还定金.请问,如何确定该笔定金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收到该笔款项时?还是转为购房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