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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普通刑事案件相比,职务犯罪案件中量刑偏轻的现象十分普遍,在具备法定从宽量刑情节时,这种现象尤为突出。刑事司法实践中,自首对刑种的选择、刑度的确定、缓刑和免刑的适用产生较大的影响,成为导致对职务犯罪量刑畸轻的重要因素。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现阶段我国的量刑制度不完善、量刑规则缺位、量刑理念偏差及案外因素影响。为解决这个问题,应从完善制度、平衡司法、更新观念、限制案外因素影响四个方面加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