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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全球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不受控制的高速发展给城市遗产保护带来严重威胁。针对此种状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城市历史景观(HUL)的理论和方法。在城市历史景观保护方面,澳门历史城区是一个成功案例,为了应对景观保护所面临的严峻挑战,澳门基于其独特的历史层积和景观特征,从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景观管理措施和文化遗产监测等层面,对城市历史景观保护采取了众多有效的保护方法和途径,这些经验可对国内其他城市遗产保护提供借鉴。
关键词:澳门历史城区;城市历史景观;历史层积;景观管理;文化遗产监测
引言
为了应对全球化对各地城市遗产的威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11年正式通过了《关于城市历史景观的建议书》(HUL),提出从“历史层积”(histiric layering)的概念去理解城市遗产资源价值的动态特征,通过识别、评估和规划衔接等手段来“管理变化”,从而将历史景观保护纳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中[1]。本文以此视角切入,在梳理澳门历史景观的特征及其保护所面临的威胁的基础上,分析和总结澳门历史城区在景观保护和管理上的方法和途径。澳门是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的成功典范,其经验对我国其他同类型城市遗产保护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借鉴意义。
一、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的理论与方法
(一)城市遗产保护面临的挑战
在全球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历史城市长期存在着土地开发、旅游和交通、旧城更新等众多压力和问题,不受控制的高速发展不断地改变着城市肌理及其背景环境,可能导致城市遗产的破碎和恶化。在过去的50多年里,人们日益意识到历史城市作为艺术和创意产业中心所具有的重要地位,而过去博物馆式的“历史保护区”在面对城市社会出现的各类变化时,却常显得薄弱无力。基于对文化多样性的认识、对建成环境中自然和文化要素的理解,以及对遗产保护可持续未来的回应[2],UNESCO经过多年讨论颁布了《关于城市历史景观的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提出综合性的城市历史景观新理念和方法,强调将城市遗产保护融入更广泛的城市发展框架中,通过对城市未来变化的管理以维持其独特的城市历史文化特征。
(二)城市历史景观的理念与方法
景观(landscape)是城市历史景观的核心概念。起源于西方艺术实践的景观概念在最初包含着方法和物质两个层面的意义,即景观是人们将具有视觉审美特质的自然环境转译为一种表现形式,是对图像注入意义的行为过程和结果[3]。不过此时的景观多采用静态的研究方法。
20世纪以后,诞生于人类学、社会学、生态学与地理学相互交叉的文化地理学,将文化与景观建立了联系,文化以自然为载体,并通过景观的方式表现出来[4]。作为结果的景观既反映出地理学注重对自然与人工造物在空间上的历时性演化过程,也体现为生态学对景观的结构、格局和功能的动态变化与相互作用的共时性关注[5]。总之,变化是景观的一个重要特征[6]。《欧洲景观公约》对景观的定义清晰地涵盖了从“如画性”(picturesque)景观到人文性景观的丰富内涵,“景观是指一个为人们所感知的区域,其性格是人类与自然要素作用和相互作用的结果”[7]。
兴起于1970年代后期的景观都市主义针对现代主义忽略城市的历史维度、无法创造出有意义的宜居公共空间[8],提出以景观取代建筑成为城市建设的最基本要素[9],即将城市表面设想成一个能促进与组织其各项环境条件之间动态关系的、有生命力的载体[10]。景观成为搭接城市的过去与未来的一种可能。
景观概念的认知变化,也集中反映在《建议书》之中。《建议书》认为“城市历史景观是文化和自然价值及属性在历史上层层积淀而产生的城市区域,其超越了‘历史中心’或‘整体’的概念,包括更广泛的城市背景及其地理环境”[11],倡导以“景观方法”(landscapeapproach)重新认知、评估城市遗产,并为文化遗产管理提供了一个实施工具包,以6个关键步骤和4个工具来促进其适应地方以及执行[12]。
城市历史景观的理念和方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特点:(1)景观方法将城市地区视为具有文化和自然的价值和特征的历史性层积(historiclayering),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把城市看作一个整体,突破以往历史城区保护的“历史”与“当代”的二分对立[13];(2)认为城市遗产是历史性层积和当前发展的动态叠合,它链接了历史与现代,涵盖更为广泛的地理环境、城市文脉和无形文化遗产,并与背景环境存在动态演进关系[14];(3)强调尊重城市历史性层积中不同时期和不同阶层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体系应有多元文化的表达[15];(4)景观方法让遗产保护从具体对象拓展到人类整个观察與感知的过程,是对遗产价值原初理念的回归与升华[16]。
自引入城市历史景观概念以来,国内在理论介绍、溯源和建构,国内外案例分析、工程实践方面等展开了多层次研究。以张松、张兵、张文卓和曹永茂为代表的理论研究,对城市历史景观的内涵、特征和应用价值作了深入剖析和理论拓展[17-20]。徐青、李和平、杨晨和杜爽等人介绍了国外运用景观方法的成功案例和经验,尤其英国的景观评估方法具有重要价值[21-24]。
近年来,探讨在工程实践中运用城市历史景观方法的研究日渐趋多,如肖竞和李睿对拉萨、广州历史城区历史景观的分析[25][26]。但这些工程实践案例多处于探索阶段,在遗产管理、监测以及与城市发展的衔接等方面还有待检验。由于用地局限,高密度的人居环境和城市开发威胁着澳门历史城区的原真性和完整性,通过景观方法和景观管理可有效地协调这些矛盾,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实现澳门城市遗产保护。澳门历史城区保护的成功实践,对基于城市历史景观理念的城市遗产保护方法的探索,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指导意义。
二、澳门半岛的历史层积与景观特征
(一)澳门半岛的历史层积 16世纪中期以前,澳门半岛主要有两处典型的中国南方渔村,即北端的望夏村和南端的妈阁村,居民多来自福建,从事渔业、海洋贸易和农业。自此之后,以历史进程关键事件为标记,澳门城市发展可划分为4个时间层:1557—1586年为城市建设探寻期,1557年澳门正式开埠,葡萄牙人在半岛中西部聚居,开始修建城墙和建筑,形成澳门天主教之城的雏形和基本格局;1586—1840年为城市发展期,1586年葡印总督批准澳门享有城市自治权,葡萄牙人在城区完成城墙和炮台等防御体系,与华人城区明确区分,半岛形成“双核三区”的城市空间格局;1840—1974年为扩张期,鸦片战争后,澳门被葡萄牙殖民统治,葡人拆除城墙向外扩张,内港和葡人城区之间形成了华人区,开始大规模填海,发展各项城市功能;1974至今为城市平稳发展期,澳门从自治到回归,继续填海拓展城市范围,基础设施得到持续完善,澳门成为一座世界城市[27](见表1、图1)。
(二)澳门城市历史景观特征
港口城市和中西文化交融是澳门城市历史景观最为主要的两个特征。它们是澳门在4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不同时期人与自然、中西文化碰撞与交流在物质和文化习俗层面所累积下来的印迹。港口城市的历史景观包括:(1)由与自然环境紧密结合的城墙、炮台所构成的、至今保存仍较完整的防御体系;(2)早期城市所具有的中世纪葡萄牙城市空间特色、以教堂为核心向外延伸的街区布局;(3)内港区域由码头、商住楼和仓库所体现的海港景观;(4)作为中国传统海洋文化代表的妈阁庙及其妈祖祭祀场景。
中西文化融合是澳门历史景观的另一个主要特征,尤其是在西方背景下的中国元素,包括:(1)注重适应山形水势的山海城城市空间格局和传统街区肌理,以及在传统城区基础上逐渐填海扩充而来的现代澳门;(2)具有岭南建筑特征的骑楼街景;(3)与中国客家文化可能存在一定渊源关系的围屋建筑;(4)由公园、古树和前地组成的各类公共空间以及在其中保留的各种文化活动场景。
三、澳门城市历史景观的威胁
基于澳门是一座见证了中西文化交融的海港城市,澳门历史城区于2005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然而,由于澳门半岛地少人多,城市发展压力巨大,高强度开发一直对城市的格局、肌理、街景和天际线等城市景观造成威胁。在2009和2013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已两次指出非遗产区的城市建设项目可能对遗产区与城市景观、与海景之间的联系造成负面影响。
具体而言,澳门城市历史景观的威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自19世纪肇始的填海工程、城市建设和旅游业发展影响了山海城的城市格局,山体轮廓、景观节点和天际线被不协调的高层建筑所破坏,原有海岸线的拓张削弱了城区与海洋的视觉联系。如凯泉湾二期高层改变了内港天际线,严重遮挡了海域景色;民政总署大楼背部的高层建筑对议事亭前地望市政总署大楼的天际线产生不良影响。其次,由于早年缺乏有效的城市规划管控,无序的市政工程、店铺装修,建筑后期不当的增改建、空置缺乏维护以及自然因素造成的材料老化、残损等,让城区内许多能反映历史层积的街道风貌和肌理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影响了城区的空间特色与历史氛围。最后,虽然世界遗产核心区的建筑、前地和街道得到了有效保护,但周边的建筑环境包括建筑高度、体量、色彩,以及场地界面、绿化和视线等,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以保证与历史城区景观相协调,仍处在被动的保护状态。面对这些威胁和挑战,历史城区保护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澳门历史城区”与澳门城市整体发展的关系,从城市历史景观的视角来看,即要依托相关法令制定出有效的景观管理方法和措施[28]。
四、澳门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策略
(一)提供历史景观保护的法律保障
世界遗产委员会在2013年第37届世界遗产大会59号决议中要求,澳门政府应就世界遗产澳门历史城区保护,以及保护世界遗产与非遗产区的内在联系,特别是与城市景观、与海景之间的视觉联系,建立新的文化遗产法、城市规划法和其他法律与规划文件,并在2015年2月1日前向世界遗产中心提交[29]。由于世界遗产委员会对澳门城市历史景观的认定、建议和敦请,澳门特别行政区于2014年颁布实施了《城市规划法》和《文化遗产保护法》,为澳门城市历史景观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城市规划法》作为高位阶法律给澳门遗产保护与城市规划的协调作了明确规定,奠定了把城市历史景观纳入城市发展总体格局的坚实基础。《文化遗产保护法》的特点包括“建立评定程序、设立文化遗产委员会、为‘澳门历史城区’制订保护和管理计划、将非物质文化遗產纳入保护对象、明确保护被评定的动产、文化局在文化遗产保护上发出具约束力的意见、对保护修葺提供支持、将古树名木纳入保护对象、加强鼓励措施和对破坏文化遗产的惩罚措施等”[30]。
除此之外,就城市历史景观保护而言,《文化遗产保护法》还提供了三个方面的保障。一、确保公众参与,建立共识。《文化遗产保护法》首先规定公众有享受和保护文化遗产的权力和义务,被评定财产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有保护和维护财产的责任。在遗产评定方面,澳门居民可提出评定建议,同时为保障业权人的权益,评定建议须进行公开咨询。二、设立遗产缓冲区以及约束缓冲区之外的影响。对评定的不动产应设定缓冲区以确保不动产背景景观的保护。考虑到缓冲区以外的城市建设有可能影响到文化遗产的景观,对具有重大价值的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法》有条文约束对遗产本身或缓冲区造成破坏或价值降低风险的城市建设项目。三、建立“澳门历史城区”保护与管理制度。任何性质的城市规划,均须遵守“澳门历史城区”的保护与管理规定,确保“澳门历史城区”的全面保护。
(二)制定景观整治与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1.“面”:链接历史城区与城市发展的景观视廊设定景观视廊是目前国际认可的较具成效的一种景观保护手段。景观视廊强调历史层积景观的整体品质,通过对视廊区域内城市发展的动态控制,维护和保持人们对城市历史景观所反映的文化特色和历史意义的感知。同时,景观视廊还体现了公众参与性,即城市历史景观是社会大众所共同拥有、共同享用的公共资源,任何人均有义务维护其完整性。 基于澳门城市历史景观特征,在四个方面重点考虑了景观视廊的设定和管理,即各制高点或标志性历史建筑物之间的景观视廊、体现人工与自然环境的历史空间格局的景观视廊、能感知历史或特色的城市肌理的景观视廊、具有历史意义的城区制高点的眺望景观。澳门历史城区共设定了11条景观视廊,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图2)。如主教山圣堂与西湾湖之相互方向的景观视廊,主教山圣堂前平台是历史城区主要的城市制高点和眺望点,从此处既可欣赏到西湾湖的优美景色,亦能感受到山海城城市空间格局特征;从西湾湖沿岸仰视主教山圣堂方向,由湖面、山体和教堂建筑所组成的、具有欧洲中世纪晚期城市建设特点的景观令人神往。但凯泉湾二期和珠海部分建设高度过高,破坏了山体轮廓线,对景观视廊产生了不良影响。为此,景观管理采取系列措施,包括:(1)涉及的景观范围须由相关职权部门以城市规划手段,共同对其发展制定合适的建筑高度,并在日后的城市规划中体现;(2)须延续主教山圣堂前平台至旅游塔的通视性及互望景观关系;(3)民国大马路的街道空间氛围及特色元素应得以保留及延续。对于能反映城市肌理和格局的景观视廊,如大炮台与东望洋炮台之相互方向或大炮台至白鸽巢公园方向的景观视廊,管理措施还包括对楼宇屋面的设计引导。
澳门历史城区景观视廊的设定与管理具有三个方面的意义。首先,它实现了澳门城市历史景观的整体保护,综合了从人工到自然,从陆地到海洋,从过往到未来的城市景观保护。其次,景观视廊突破了遗产缓冲区保护的局限,将缓冲区之外的城市发展作为历史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是把遗产保护纳入到城市发展规划中。最后,景观视廊考虑了重要旅游点和活动线路上景观控制,无疑为澳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2.“线”:街道风貌与城市肌理的保护
在国内城乡规划领域,“风貌”一词仍缺乏科学明晰的定义,大约是指历史城区的整体格局、传统肌理和街巷景观①,因此,在“风貌保护”的实际操作中时常会出现误读,把某一时期或某一建筑风格作为标准进行整治、复原或重建。
澳门城市历史景观中的街道风貌和城市肌理分别是指空间的界面和形态所形成的景观。街道风貌的核心是界面所呈现出来的场景氛围,其构成元素包括沿街建筑外观和空间格局、铺地、街道功能、公共设施、自然环境,以及蕴含在其中的人文景观。城市肌理是指城市公共空间与建成物之间的组织关系特征,其背后反映的是族群关系、宗教仪式和风俗习惯等社会文化。
澳门历史城区街道风貌和城市肌理保护的特点是充分体现了文化的多元性表达。除了历史城区核心区的街道和前地之外,风貌保护还包括其他景观类型的18处街道②,如反映葡人居区风格的恋爱巷,留有葡人和华人贸易场景的营地大街、关前正街和关前后街,具有岭南骑楼街景的新马路,保持华人社区特点的六屋围、幻觉围和永福围,以及体现人工与自然环境融合景色的鲍公马路、地厘古工程师马路、西望洋马路和民国大马路,等等(图3)。针对每处街道的景观特点,在建筑外立面设计、铺地和设施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鼓励保持和增强特色街道的功能特征。城市肌理维护既包括核心区在葡萄牙式海港城市布局上自然发展而成的主街和辅街的空间形态,还包括城区内华人生活聚居的传统围、里的街巷肌理,如苦力围和青云里等,同时还有适应地形地貌、有特色的公共空间肌理,如白鸽巢公园西侧区域的街道(图4)。城市肌理的维护措施主要有保持空间的形态、尺度感、连接关系等③。
这些街道风貌和城市肌理的维持和保护,体现出对文化主体性、多样性及价值多元化的尊重。与以往常见力求统一的“风貌保护”不同,澳门对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历史景观能同等对待,无疑会有助于提升和改善澳门城区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
3.“点”:历史建筑的整饬、修复和利用
历史建筑是城市历史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自身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状况,对景观有着直接的影响作用。因此,对历史建筑的整饬与修复,除了遵循国际通用修复原则之外,澳门文化局还特地对城区内与历史建筑相邻的地段作了景观上的限制,即保护历史建筑的环境景观。保护措施包括:与历史建筑相邻的地段,须在建筑高度、体量、色彩以及立面设计上,与历史建筑相协调;避免在空间上对历史建筑构成压迫感或影响其景观品质;不干扰及遮挡从主要街道节点或开敞空间观看历史建筑的视线,以确保其良好展现,等等。
为了防止历史建筑衰败,在2018—2019年两年间,澳门文化局协同相关权利者对90多处历史建筑进行了修缮。但对于城市历史景观的延续性而言,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最为要紧,又由于澳门土地资源异常紧缺,因此政府把小区内的历史建筑作为社区的文化设施进行了活化利用,这样既保持了街区的历史景观,又满足了居民的文化活动需求,真正地提升了澳门高密度人居环境品质。如沙梨头海边街69—81号建筑群修复之后,作为社区图书馆让居民使用(图5);麻子街52—54号的更馆重新整饬后作为展览馆对外开放,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还有恋爱巷13号成为电影馆、海事工房1号作为当代艺术中心等都是澳门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例子。
(三)实施文化遗产监测预警系统
监测是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机制的核心内容之一,监测预警系统为监测提供了技术手段。2020年澳门历史城区完成了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系统方案设计并开始实施,监测项目涉及13個大类、88个小类,指标参数有162项,重点监测内容包括总体格局变化、遗产要素单体、本体与载体病害、建设控制、旅游与游客管理、日常管理、教育宣传、非物质文化传承和可持续发展9项④。其中,总体格局变化监测有城市肌理、山形水系形态和植被覆盖等;遗产要素单体监测包括历史建筑外观和周边环境特征变化;建筑控制包括新建项目、景观视廊、风貌街道、新城填海工程、渔人码头项目和东望洋“未完工”高楼项目等。另外,澳门监测预警系统还采用了国际领先的监测云移动采集系统,分专业版、调研版和公众参与版,不仅极大方便了监测数据实时采集,还提高了遗产保护的公众参与性(图6)。 城市历史景观保护是一种要求从“静态视野”进入“动态演进”的保护方法,变化是城市历史发展的本质,关键是要对变化具有管理和控制能力。澳门文化遗产监测预警系统实质是为政府和公众对景观变化管理提供了一套工具,通过监测数据可了解目前保护状况、预测未来变化,对不良现象及时进行预判并采用有效干预措施,从而保证城市历史景观的可持续发展。
五、对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的启示
(一)城市历史景观的价值认知要重视遗产资源调查和评估
在申报《世界遗产名录》的基础上,自2014年起,澳门文化局开展了广泛的文化遗产普查和评定工作,包括非物质遗产和不动产,绘制出遗产资源分布地图。评定工作向公众和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公开咨询,吸收不同群体或阶层对遗产价值的意见,尊重和实现了遗产价值的多元化,明确了承载这些价值的遗产特征。上述工作为理解澳门城市景观的历史层积,以及城市发展的哪些方面将会对历史景观带来威胁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二)法律法规是实施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的重要保障
把保护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中是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的关键性一步。就此,除了理论和观念上的转变,还需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能落实,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就成为其能实施的重要保障。2014年澳门特别行政区颁布的《城市规划法》使景观保护成为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考虑内容,搭建起了保护与发展的天平;同年颁布的《文化遗产保护法》为城市景观保护的程序和细則提供了框架;即将完成并颁布实施的《澳门历史城区保护及管理计划》直接规定和指导了景观保护的实际操作。这三部法律法规成为澳门保障城市历史保护实施的完整法律体系。
(三)“面—线—点”结合的整体路径是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的重要方法
景观视廊对澳门未来的城市发展提出了限定,保持住了城市的历史格局和山形水系环境,并将对澳门的可持续旅游有重大贡献。城市肌理和街道风貌保护,不仅尊重和维持了城市文化景观的多样性,还对增强城市活动,带动旅游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历史建筑的本体修复与有机活化利用,以及对其周边环境保护的重视,既延续了街区景观,还保证了澳门城市的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质量。通过从宏观到微观三个层次的措施,澳门城市历史景观得到整体性保护。
(四)文化遗产监测是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的决策依据
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的核心是“管理变化”,文化遗产监测通过对潜在威胁因素的持续观测和分析,为城市景观变化的干预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澳门历史城区监测体系有以下借鉴意义:既要兼顾遗产本体病害情况,更应关注城市景观变化趋势的观测;有形的建筑和自然景观的变化是重心,同时还应包括对无形的非物质遗产和城市文化发展状况的了解;城市历史景观保护不应只重视短期的整治与修复,更在于日常维护制度的建立,持续不断地了解和干预景观的变化。另外,可采用监测云移动采集系统提高监测信息的及时性和公众参与度。
六、余论
在2021年即将完成的亚太地区第三轮世界遗产定期报告中,重点评估了缔约国和遗产地使用城市历史景观方法(HUL)的状况,包括支持性公共政策、遗产监测和方法使用等情况,可见联合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对城市历史景观的重视。但目前已完成的报告数据显示,城市历史景观方法在我国的推广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近年来,笔者所在研究团体在历史城市的环境评估和保护规划中运用城市历史景观方法取得了众多成果。如在凤阳县明中都皇故城及皇陵石刻保护规划修编中,考虑到山体水系和皇故城遗址所构成的历史景观在凤阳县城城市发展中具有突出的价值和地位,首次提出要保护8处景观视廊,包括县城20千米之外作为都城朝山、案山的大别山余脉的景观视廊,并据此改变了现有遗产建设控制区划及其城市建设高度的控制;通过在南边洪武门外设置展示区景观,把明中都城和皇陵连接成为一个整体景观,等等。
截至2020年,我国已有135座城市被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而且还有大量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以及其他历史街区,在这些历史城市或街区中,城市发展对历史景观保持的威胁是十分严重的。参考澳门的经验,从城市历史景观方法的角度,进行系统的遗产资源调查、评估、规划和监测,对城市遗产保护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将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文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海洋遗产研究”子课题五“中国海洋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批准号:19JZD056);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国海上丝绸之路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策略研究”(批准号:2019JBKY19);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批准号:2020M680820)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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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中,“风貌”被定义为“反映城镇历史文化特征的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的整体面貌和景观”;在2012年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中,“传统风貌建筑”被定义为“在历史地段内,除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外,具有一定建成历史,对历史地段整体风貌特征形成具有价值和意义的建筑物”。
②街道风貌保护包括核心区35处前地或街道,以及缓冲区18处街道。核心区内的前地及主要街道包括:白鸽巢前地、花王堂前地、花王堂街、大三巴街、耶稣会纪念广场、大三巴右街、大三巴斜巷、大三巴巷、卖草地街、板樟堂街、板樟堂前地、议事亭前地、主教巷、大堂巷、板樟堂巷、大庙脚巷、大堂前地、大堂街、仁慈堂右巷、龙嵩正街、岗顶前地、戏院斜巷、官印局街、风顺堂街、高楼街、亚婆井前地、龙头左巷、亚婆井街、龙头里、亚婆井斜巷、妈阁街、妈阁斜巷、妈阁庙前地、妈阁上街、东望洋斜坡,共35处;缓冲区18处街道包括:恋爱巷、圣方济各斜巷、关前后街、关前正街、民国大马路、米糙巷、新马路、大街/营地大街、永福围、六屋围、幻觉围、鲍公马路、地厘古工程师马路、西望洋马路、西望洋斜巷、凤仙围、灰炉斜巷、衣湾斜巷。具体参见《澳门历史城区保护及管理计划》(咨询文本,2018)。
③城市肌理保护包括的核心区35处前地或街道,以及缓冲区23处城市肌理。核心区部分与街道风貌保护点相同。缓冲区23处城市肌理包括:苦力围、青云里、社福围、六屋围、幻觉围、凤仙围、南巫围、永福围、水手里、茨林围、亚婆井围、快艇头街—果栏街—关前正街—大街/营地大街、灰炉斜巷、西望洋马路、鲍公马路、大关斜巷、长楼斜巷、快艇头里、沙栏仔街—花王堂斜巷、白鸽巢公园西侧区域的街道(包括:沙梨头口巷、沙梨头斜巷、牡鸡斜巷、匙羹里、惠爱里、蟒里、珊瑚里、海蛤里、鸠里,共9处)、沙梨头街/石墙街、石街—麻子街、南湾大马路—西湾街—民国大马路。具体参见《澳门历史城区保护及管理计划》(咨询文本,2018)。
④数据来自2020年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编制的《澳门历史城区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系统》。
(责任编辑:孙秀丽)
关键词:澳门历史城区;城市历史景观;历史层积;景观管理;文化遗产监测
引言
为了应对全球化对各地城市遗产的威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11年正式通过了《关于城市历史景观的建议书》(HUL),提出从“历史层积”(histiric layering)的概念去理解城市遗产资源价值的动态特征,通过识别、评估和规划衔接等手段来“管理变化”,从而将历史景观保护纳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中[1]。本文以此视角切入,在梳理澳门历史景观的特征及其保护所面临的威胁的基础上,分析和总结澳门历史城区在景观保护和管理上的方法和途径。澳门是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的成功典范,其经验对我国其他同类型城市遗产保护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借鉴意义。
一、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的理论与方法
(一)城市遗产保护面临的挑战
在全球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历史城市长期存在着土地开发、旅游和交通、旧城更新等众多压力和问题,不受控制的高速发展不断地改变着城市肌理及其背景环境,可能导致城市遗产的破碎和恶化。在过去的50多年里,人们日益意识到历史城市作为艺术和创意产业中心所具有的重要地位,而过去博物馆式的“历史保护区”在面对城市社会出现的各类变化时,却常显得薄弱无力。基于对文化多样性的认识、对建成环境中自然和文化要素的理解,以及对遗产保护可持续未来的回应[2],UNESCO经过多年讨论颁布了《关于城市历史景观的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提出综合性的城市历史景观新理念和方法,强调将城市遗产保护融入更广泛的城市发展框架中,通过对城市未来变化的管理以维持其独特的城市历史文化特征。
(二)城市历史景观的理念与方法
景观(landscape)是城市历史景观的核心概念。起源于西方艺术实践的景观概念在最初包含着方法和物质两个层面的意义,即景观是人们将具有视觉审美特质的自然环境转译为一种表现形式,是对图像注入意义的行为过程和结果[3]。不过此时的景观多采用静态的研究方法。
20世纪以后,诞生于人类学、社会学、生态学与地理学相互交叉的文化地理学,将文化与景观建立了联系,文化以自然为载体,并通过景观的方式表现出来[4]。作为结果的景观既反映出地理学注重对自然与人工造物在空间上的历时性演化过程,也体现为生态学对景观的结构、格局和功能的动态变化与相互作用的共时性关注[5]。总之,变化是景观的一个重要特征[6]。《欧洲景观公约》对景观的定义清晰地涵盖了从“如画性”(picturesque)景观到人文性景观的丰富内涵,“景观是指一个为人们所感知的区域,其性格是人类与自然要素作用和相互作用的结果”[7]。
兴起于1970年代后期的景观都市主义针对现代主义忽略城市的历史维度、无法创造出有意义的宜居公共空间[8],提出以景观取代建筑成为城市建设的最基本要素[9],即将城市表面设想成一个能促进与组织其各项环境条件之间动态关系的、有生命力的载体[10]。景观成为搭接城市的过去与未来的一种可能。
景观概念的认知变化,也集中反映在《建议书》之中。《建议书》认为“城市历史景观是文化和自然价值及属性在历史上层层积淀而产生的城市区域,其超越了‘历史中心’或‘整体’的概念,包括更广泛的城市背景及其地理环境”[11],倡导以“景观方法”(landscapeapproach)重新认知、评估城市遗产,并为文化遗产管理提供了一个实施工具包,以6个关键步骤和4个工具来促进其适应地方以及执行[12]。
城市历史景观的理念和方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特点:(1)景观方法将城市地区视为具有文化和自然的价值和特征的历史性层积(historiclayering),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把城市看作一个整体,突破以往历史城区保护的“历史”与“当代”的二分对立[13];(2)认为城市遗产是历史性层积和当前发展的动态叠合,它链接了历史与现代,涵盖更为广泛的地理环境、城市文脉和无形文化遗产,并与背景环境存在动态演进关系[14];(3)强调尊重城市历史性层积中不同时期和不同阶层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体系应有多元文化的表达[15];(4)景观方法让遗产保护从具体对象拓展到人类整个观察與感知的过程,是对遗产价值原初理念的回归与升华[16]。
自引入城市历史景观概念以来,国内在理论介绍、溯源和建构,国内外案例分析、工程实践方面等展开了多层次研究。以张松、张兵、张文卓和曹永茂为代表的理论研究,对城市历史景观的内涵、特征和应用价值作了深入剖析和理论拓展[17-20]。徐青、李和平、杨晨和杜爽等人介绍了国外运用景观方法的成功案例和经验,尤其英国的景观评估方法具有重要价值[21-24]。
近年来,探讨在工程实践中运用城市历史景观方法的研究日渐趋多,如肖竞和李睿对拉萨、广州历史城区历史景观的分析[25][26]。但这些工程实践案例多处于探索阶段,在遗产管理、监测以及与城市发展的衔接等方面还有待检验。由于用地局限,高密度的人居环境和城市开发威胁着澳门历史城区的原真性和完整性,通过景观方法和景观管理可有效地协调这些矛盾,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实现澳门城市遗产保护。澳门历史城区保护的成功实践,对基于城市历史景观理念的城市遗产保护方法的探索,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指导意义。
二、澳门半岛的历史层积与景观特征
(一)澳门半岛的历史层积 16世纪中期以前,澳门半岛主要有两处典型的中国南方渔村,即北端的望夏村和南端的妈阁村,居民多来自福建,从事渔业、海洋贸易和农业。自此之后,以历史进程关键事件为标记,澳门城市发展可划分为4个时间层:1557—1586年为城市建设探寻期,1557年澳门正式开埠,葡萄牙人在半岛中西部聚居,开始修建城墙和建筑,形成澳门天主教之城的雏形和基本格局;1586—1840年为城市发展期,1586年葡印总督批准澳门享有城市自治权,葡萄牙人在城区完成城墙和炮台等防御体系,与华人城区明确区分,半岛形成“双核三区”的城市空间格局;1840—1974年为扩张期,鸦片战争后,澳门被葡萄牙殖民统治,葡人拆除城墙向外扩张,内港和葡人城区之间形成了华人区,开始大规模填海,发展各项城市功能;1974至今为城市平稳发展期,澳门从自治到回归,继续填海拓展城市范围,基础设施得到持续完善,澳门成为一座世界城市[27](见表1、图1)。
(二)澳门城市历史景观特征
港口城市和中西文化交融是澳门城市历史景观最为主要的两个特征。它们是澳门在4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不同时期人与自然、中西文化碰撞与交流在物质和文化习俗层面所累积下来的印迹。港口城市的历史景观包括:(1)由与自然环境紧密结合的城墙、炮台所构成的、至今保存仍较完整的防御体系;(2)早期城市所具有的中世纪葡萄牙城市空间特色、以教堂为核心向外延伸的街区布局;(3)内港区域由码头、商住楼和仓库所体现的海港景观;(4)作为中国传统海洋文化代表的妈阁庙及其妈祖祭祀场景。
中西文化融合是澳门历史景观的另一个主要特征,尤其是在西方背景下的中国元素,包括:(1)注重适应山形水势的山海城城市空间格局和传统街区肌理,以及在传统城区基础上逐渐填海扩充而来的现代澳门;(2)具有岭南建筑特征的骑楼街景;(3)与中国客家文化可能存在一定渊源关系的围屋建筑;(4)由公园、古树和前地组成的各类公共空间以及在其中保留的各种文化活动场景。
三、澳门城市历史景观的威胁
基于澳门是一座见证了中西文化交融的海港城市,澳门历史城区于2005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然而,由于澳门半岛地少人多,城市发展压力巨大,高强度开发一直对城市的格局、肌理、街景和天际线等城市景观造成威胁。在2009和2013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已两次指出非遗产区的城市建设项目可能对遗产区与城市景观、与海景之间的联系造成负面影响。
具体而言,澳门城市历史景观的威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自19世纪肇始的填海工程、城市建设和旅游业发展影响了山海城的城市格局,山体轮廓、景观节点和天际线被不协调的高层建筑所破坏,原有海岸线的拓张削弱了城区与海洋的视觉联系。如凯泉湾二期高层改变了内港天际线,严重遮挡了海域景色;民政总署大楼背部的高层建筑对议事亭前地望市政总署大楼的天际线产生不良影响。其次,由于早年缺乏有效的城市规划管控,无序的市政工程、店铺装修,建筑后期不当的增改建、空置缺乏维护以及自然因素造成的材料老化、残损等,让城区内许多能反映历史层积的街道风貌和肌理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影响了城区的空间特色与历史氛围。最后,虽然世界遗产核心区的建筑、前地和街道得到了有效保护,但周边的建筑环境包括建筑高度、体量、色彩,以及场地界面、绿化和视线等,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以保证与历史城区景观相协调,仍处在被动的保护状态。面对这些威胁和挑战,历史城区保护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澳门历史城区”与澳门城市整体发展的关系,从城市历史景观的视角来看,即要依托相关法令制定出有效的景观管理方法和措施[28]。
四、澳门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策略
(一)提供历史景观保护的法律保障
世界遗产委员会在2013年第37届世界遗产大会59号决议中要求,澳门政府应就世界遗产澳门历史城区保护,以及保护世界遗产与非遗产区的内在联系,特别是与城市景观、与海景之间的视觉联系,建立新的文化遗产法、城市规划法和其他法律与规划文件,并在2015年2月1日前向世界遗产中心提交[29]。由于世界遗产委员会对澳门城市历史景观的认定、建议和敦请,澳门特别行政区于2014年颁布实施了《城市规划法》和《文化遗产保护法》,为澳门城市历史景观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城市规划法》作为高位阶法律给澳门遗产保护与城市规划的协调作了明确规定,奠定了把城市历史景观纳入城市发展总体格局的坚实基础。《文化遗产保护法》的特点包括“建立评定程序、设立文化遗产委员会、为‘澳门历史城区’制订保护和管理计划、将非物质文化遗產纳入保护对象、明确保护被评定的动产、文化局在文化遗产保护上发出具约束力的意见、对保护修葺提供支持、将古树名木纳入保护对象、加强鼓励措施和对破坏文化遗产的惩罚措施等”[30]。
除此之外,就城市历史景观保护而言,《文化遗产保护法》还提供了三个方面的保障。一、确保公众参与,建立共识。《文化遗产保护法》首先规定公众有享受和保护文化遗产的权力和义务,被评定财产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有保护和维护财产的责任。在遗产评定方面,澳门居民可提出评定建议,同时为保障业权人的权益,评定建议须进行公开咨询。二、设立遗产缓冲区以及约束缓冲区之外的影响。对评定的不动产应设定缓冲区以确保不动产背景景观的保护。考虑到缓冲区以外的城市建设有可能影响到文化遗产的景观,对具有重大价值的文化遗产,《文化遗产保护法》有条文约束对遗产本身或缓冲区造成破坏或价值降低风险的城市建设项目。三、建立“澳门历史城区”保护与管理制度。任何性质的城市规划,均须遵守“澳门历史城区”的保护与管理规定,确保“澳门历史城区”的全面保护。
(二)制定景观整治与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1.“面”:链接历史城区与城市发展的景观视廊设定景观视廊是目前国际认可的较具成效的一种景观保护手段。景观视廊强调历史层积景观的整体品质,通过对视廊区域内城市发展的动态控制,维护和保持人们对城市历史景观所反映的文化特色和历史意义的感知。同时,景观视廊还体现了公众参与性,即城市历史景观是社会大众所共同拥有、共同享用的公共资源,任何人均有义务维护其完整性。 基于澳门城市历史景观特征,在四个方面重点考虑了景观视廊的设定和管理,即各制高点或标志性历史建筑物之间的景观视廊、体现人工与自然环境的历史空间格局的景观视廊、能感知历史或特色的城市肌理的景观视廊、具有历史意义的城区制高点的眺望景观。澳门历史城区共设定了11条景观视廊,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图2)。如主教山圣堂与西湾湖之相互方向的景观视廊,主教山圣堂前平台是历史城区主要的城市制高点和眺望点,从此处既可欣赏到西湾湖的优美景色,亦能感受到山海城城市空间格局特征;从西湾湖沿岸仰视主教山圣堂方向,由湖面、山体和教堂建筑所组成的、具有欧洲中世纪晚期城市建设特点的景观令人神往。但凯泉湾二期和珠海部分建设高度过高,破坏了山体轮廓线,对景观视廊产生了不良影响。为此,景观管理采取系列措施,包括:(1)涉及的景观范围须由相关职权部门以城市规划手段,共同对其发展制定合适的建筑高度,并在日后的城市规划中体现;(2)须延续主教山圣堂前平台至旅游塔的通视性及互望景观关系;(3)民国大马路的街道空间氛围及特色元素应得以保留及延续。对于能反映城市肌理和格局的景观视廊,如大炮台与东望洋炮台之相互方向或大炮台至白鸽巢公园方向的景观视廊,管理措施还包括对楼宇屋面的设计引导。
澳门历史城区景观视廊的设定与管理具有三个方面的意义。首先,它实现了澳门城市历史景观的整体保护,综合了从人工到自然,从陆地到海洋,从过往到未来的城市景观保护。其次,景观视廊突破了遗产缓冲区保护的局限,将缓冲区之外的城市发展作为历史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是把遗产保护纳入到城市发展规划中。最后,景观视廊考虑了重要旅游点和活动线路上景观控制,无疑为澳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2.“线”:街道风貌与城市肌理的保护
在国内城乡规划领域,“风貌”一词仍缺乏科学明晰的定义,大约是指历史城区的整体格局、传统肌理和街巷景观①,因此,在“风貌保护”的实际操作中时常会出现误读,把某一时期或某一建筑风格作为标准进行整治、复原或重建。
澳门城市历史景观中的街道风貌和城市肌理分别是指空间的界面和形态所形成的景观。街道风貌的核心是界面所呈现出来的场景氛围,其构成元素包括沿街建筑外观和空间格局、铺地、街道功能、公共设施、自然环境,以及蕴含在其中的人文景观。城市肌理是指城市公共空间与建成物之间的组织关系特征,其背后反映的是族群关系、宗教仪式和风俗习惯等社会文化。
澳门历史城区街道风貌和城市肌理保护的特点是充分体现了文化的多元性表达。除了历史城区核心区的街道和前地之外,风貌保护还包括其他景观类型的18处街道②,如反映葡人居区风格的恋爱巷,留有葡人和华人贸易场景的营地大街、关前正街和关前后街,具有岭南骑楼街景的新马路,保持华人社区特点的六屋围、幻觉围和永福围,以及体现人工与自然环境融合景色的鲍公马路、地厘古工程师马路、西望洋马路和民国大马路,等等(图3)。针对每处街道的景观特点,在建筑外立面设计、铺地和设施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鼓励保持和增强特色街道的功能特征。城市肌理维护既包括核心区在葡萄牙式海港城市布局上自然发展而成的主街和辅街的空间形态,还包括城区内华人生活聚居的传统围、里的街巷肌理,如苦力围和青云里等,同时还有适应地形地貌、有特色的公共空间肌理,如白鸽巢公园西侧区域的街道(图4)。城市肌理的维护措施主要有保持空间的形态、尺度感、连接关系等③。
这些街道风貌和城市肌理的维持和保护,体现出对文化主体性、多样性及价值多元化的尊重。与以往常见力求统一的“风貌保护”不同,澳门对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历史景观能同等对待,无疑会有助于提升和改善澳门城区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
3.“点”:历史建筑的整饬、修复和利用
历史建筑是城市历史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自身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状况,对景观有着直接的影响作用。因此,对历史建筑的整饬与修复,除了遵循国际通用修复原则之外,澳门文化局还特地对城区内与历史建筑相邻的地段作了景观上的限制,即保护历史建筑的环境景观。保护措施包括:与历史建筑相邻的地段,须在建筑高度、体量、色彩以及立面设计上,与历史建筑相协调;避免在空间上对历史建筑构成压迫感或影响其景观品质;不干扰及遮挡从主要街道节点或开敞空间观看历史建筑的视线,以确保其良好展现,等等。
为了防止历史建筑衰败,在2018—2019年两年间,澳门文化局协同相关权利者对90多处历史建筑进行了修缮。但对于城市历史景观的延续性而言,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最为要紧,又由于澳门土地资源异常紧缺,因此政府把小区内的历史建筑作为社区的文化设施进行了活化利用,这样既保持了街区的历史景观,又满足了居民的文化活动需求,真正地提升了澳门高密度人居环境品质。如沙梨头海边街69—81号建筑群修复之后,作为社区图书馆让居民使用(图5);麻子街52—54号的更馆重新整饬后作为展览馆对外开放,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还有恋爱巷13号成为电影馆、海事工房1号作为当代艺术中心等都是澳门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例子。
(三)实施文化遗产监测预警系统
监测是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机制的核心内容之一,监测预警系统为监测提供了技术手段。2020年澳门历史城区完成了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系统方案设计并开始实施,监测项目涉及13個大类、88个小类,指标参数有162项,重点监测内容包括总体格局变化、遗产要素单体、本体与载体病害、建设控制、旅游与游客管理、日常管理、教育宣传、非物质文化传承和可持续发展9项④。其中,总体格局变化监测有城市肌理、山形水系形态和植被覆盖等;遗产要素单体监测包括历史建筑外观和周边环境特征变化;建筑控制包括新建项目、景观视廊、风貌街道、新城填海工程、渔人码头项目和东望洋“未完工”高楼项目等。另外,澳门监测预警系统还采用了国际领先的监测云移动采集系统,分专业版、调研版和公众参与版,不仅极大方便了监测数据实时采集,还提高了遗产保护的公众参与性(图6)。 城市历史景观保护是一种要求从“静态视野”进入“动态演进”的保护方法,变化是城市历史发展的本质,关键是要对变化具有管理和控制能力。澳门文化遗产监测预警系统实质是为政府和公众对景观变化管理提供了一套工具,通过监测数据可了解目前保护状况、预测未来变化,对不良现象及时进行预判并采用有效干预措施,从而保证城市历史景观的可持续发展。
五、对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的启示
(一)城市历史景观的价值认知要重视遗产资源调查和评估
在申报《世界遗产名录》的基础上,自2014年起,澳门文化局开展了广泛的文化遗产普查和评定工作,包括非物质遗产和不动产,绘制出遗产资源分布地图。评定工作向公众和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公开咨询,吸收不同群体或阶层对遗产价值的意见,尊重和实现了遗产价值的多元化,明确了承载这些价值的遗产特征。上述工作为理解澳门城市景观的历史层积,以及城市发展的哪些方面将会对历史景观带来威胁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二)法律法规是实施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的重要保障
把保护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中是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的关键性一步。就此,除了理论和观念上的转变,还需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能落实,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就成为其能实施的重要保障。2014年澳门特别行政区颁布的《城市规划法》使景观保护成为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考虑内容,搭建起了保护与发展的天平;同年颁布的《文化遗产保护法》为城市景观保护的程序和细則提供了框架;即将完成并颁布实施的《澳门历史城区保护及管理计划》直接规定和指导了景观保护的实际操作。这三部法律法规成为澳门保障城市历史保护实施的完整法律体系。
(三)“面—线—点”结合的整体路径是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的重要方法
景观视廊对澳门未来的城市发展提出了限定,保持住了城市的历史格局和山形水系环境,并将对澳门的可持续旅游有重大贡献。城市肌理和街道风貌保护,不仅尊重和维持了城市文化景观的多样性,还对增强城市活动,带动旅游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历史建筑的本体修复与有机活化利用,以及对其周边环境保护的重视,既延续了街区景观,还保证了澳门城市的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质量。通过从宏观到微观三个层次的措施,澳门城市历史景观得到整体性保护。
(四)文化遗产监测是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的决策依据
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的核心是“管理变化”,文化遗产监测通过对潜在威胁因素的持续观测和分析,为城市景观变化的干预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澳门历史城区监测体系有以下借鉴意义:既要兼顾遗产本体病害情况,更应关注城市景观变化趋势的观测;有形的建筑和自然景观的变化是重心,同时还应包括对无形的非物质遗产和城市文化发展状况的了解;城市历史景观保护不应只重视短期的整治与修复,更在于日常维护制度的建立,持续不断地了解和干预景观的变化。另外,可采用监测云移动采集系统提高监测信息的及时性和公众参与度。
六、余论
在2021年即将完成的亚太地区第三轮世界遗产定期报告中,重点评估了缔约国和遗产地使用城市历史景观方法(HUL)的状况,包括支持性公共政策、遗产监测和方法使用等情况,可见联合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对城市历史景观的重视。但目前已完成的报告数据显示,城市历史景观方法在我国的推广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近年来,笔者所在研究团体在历史城市的环境评估和保护规划中运用城市历史景观方法取得了众多成果。如在凤阳县明中都皇故城及皇陵石刻保护规划修编中,考虑到山体水系和皇故城遗址所构成的历史景观在凤阳县城城市发展中具有突出的价值和地位,首次提出要保护8处景观视廊,包括县城20千米之外作为都城朝山、案山的大别山余脉的景观视廊,并据此改变了现有遗产建设控制区划及其城市建设高度的控制;通过在南边洪武门外设置展示区景观,把明中都城和皇陵连接成为一个整体景观,等等。
截至2020年,我国已有135座城市被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而且还有大量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以及其他历史街区,在这些历史城市或街区中,城市发展对历史景观保持的威胁是十分严重的。参考澳门的经验,从城市历史景观方法的角度,进行系统的遗产资源调查、评估、规划和监测,对城市遗产保护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将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文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海洋遗产研究”子课题五“中国海洋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批准号:19JZD056);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国海上丝绸之路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策略研究”(批准号:2019JBKY19);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批准号:2020M680820)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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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澳门历史城区保护及管理计划(咨询文本)[Z].2018.
①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中,“风貌”被定义为“反映城镇历史文化特征的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的整体面貌和景观”;在2012年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中,“传统风貌建筑”被定义为“在历史地段内,除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外,具有一定建成历史,对历史地段整体风貌特征形成具有价值和意义的建筑物”。
②街道风貌保护包括核心区35处前地或街道,以及缓冲区18处街道。核心区内的前地及主要街道包括:白鸽巢前地、花王堂前地、花王堂街、大三巴街、耶稣会纪念广场、大三巴右街、大三巴斜巷、大三巴巷、卖草地街、板樟堂街、板樟堂前地、议事亭前地、主教巷、大堂巷、板樟堂巷、大庙脚巷、大堂前地、大堂街、仁慈堂右巷、龙嵩正街、岗顶前地、戏院斜巷、官印局街、风顺堂街、高楼街、亚婆井前地、龙头左巷、亚婆井街、龙头里、亚婆井斜巷、妈阁街、妈阁斜巷、妈阁庙前地、妈阁上街、东望洋斜坡,共35处;缓冲区18处街道包括:恋爱巷、圣方济各斜巷、关前后街、关前正街、民国大马路、米糙巷、新马路、大街/营地大街、永福围、六屋围、幻觉围、鲍公马路、地厘古工程师马路、西望洋马路、西望洋斜巷、凤仙围、灰炉斜巷、衣湾斜巷。具体参见《澳门历史城区保护及管理计划》(咨询文本,2018)。
③城市肌理保护包括的核心区35处前地或街道,以及缓冲区23处城市肌理。核心区部分与街道风貌保护点相同。缓冲区23处城市肌理包括:苦力围、青云里、社福围、六屋围、幻觉围、凤仙围、南巫围、永福围、水手里、茨林围、亚婆井围、快艇头街—果栏街—关前正街—大街/营地大街、灰炉斜巷、西望洋马路、鲍公马路、大关斜巷、长楼斜巷、快艇头里、沙栏仔街—花王堂斜巷、白鸽巢公园西侧区域的街道(包括:沙梨头口巷、沙梨头斜巷、牡鸡斜巷、匙羹里、惠爱里、蟒里、珊瑚里、海蛤里、鸠里,共9处)、沙梨头街/石墙街、石街—麻子街、南湾大马路—西湾街—民国大马路。具体参见《澳门历史城区保护及管理计划》(咨询文本,2018)。
④数据来自2020年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编制的《澳门历史城区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系统》。
(责任编辑:孙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