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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比较多的思考生态问题,特别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源于这些年对环保的参与,以及将更多的时间从企业经营转入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工作。在成立阿拉善SEE湖北项目中心时,会员企业家们聚在一起交流,很自然地就讨论起各个文明、宗教对生态、自然的理解。
众所周知,西方文明之根可以概括为两“希”,即“希腊文明”和“希伯来文明”,分别代表了理性和信仰两者的源头。其中,希伯来文明指的就是犹太人和犹太教,而后来的基督教亦脱胎于此。犹太人和他们特有的宗教——犹太教对世界文明史的影响已被阐述过许多,犹太教的核心教义文本是《希伯来圣经》(《塔纳赫》)和《塔木德》,其中对生态、对人與自然关系的理解,其实到今天仍然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犹太教生态观中的第一个显著的原则是“生命共存原则”。在诺亚方舟的故事里(《创世纪》7:2-7:3),上帝吩咐诺亚“凡洁净的畜类,你要带七公七母;不洁净的畜类,你要带一公一母;空中的飞鸟也要带七公七母,可以留种,活在全地上。”而当洪水退去,传递喜讯的,则是方舟里放出去的鸽子。上帝立下“彩虹之约”也不是仅与诺亚个人,而是“与你们和各样有血肉的活物”。当遇到重大灾难的时候,人类不是独自逃生,而是带着与动物一起避难。人与动物和谐相处,才带来的人类未来繁衍发展的可能性。这可能是人类发展史上,第一次对人与动物之间关系的思考。
犹太教中第二个重要的原则是“安息年原则”,即“豁免原则”(安息年的希伯来语意义为“豁免”),要求对土地必须每隔七年留一年休养生息。“六年你要耕种田地,收藏土产,只是第七年要叫地歇息,不耕不种,使你子民中的穷人有吃的;他们所剩下的,野兽可以吃。你的葡萄园和橄榄园也要照样办理”(《出埃及记》23:10-11)。在《希伯来圣经》中,由于以色列人从扫罗为王到犹太国灭亡,不曾守过安息年,因此耶利米先知宣告,地要歇息,享受安息七十年。而之后从犹太国被灭到犹太人回国重建圣殿正好七十年。如此种种,体现出犹太文明和东方文明的不同之处——特别强调对自然的善待,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直接影响到“神——人”关系。
犹太教生态观中的第三个原则,是“律法原则”。中国的道教讲天人合一,儒家也讲要尊重自然的运行之法:“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子钓而不网,戈不射宿”(《论语》)。然而儒道的观点,更多的是给人一种鼓励或劝导,即希望你这么做,如此才能达到一个最佳的结果。从教育的方面而言,所有人都一直保持这样的一种传统和熏陶,无疑是有意义的。但从另一方面看,缺少了一些强制性和神圣性。在犹太教里,特别是《塔木德》里,对各种关系和行为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例如,如果是种庄稼,那么到四月份的时候就要停止耕种,如果是种果树,到九十月份也要停止,从种植到收割几乎面面俱到。这种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是纯粹由逻辑的推理或理性的思考得到结果,而是被赋予了神圣的意义——是神颁布的律法。作为上帝的子民,犹太人有义务承担做子民的责任,严格遵守。这里还要有一个典型的例子——《约伯记》。约伯一直以来对上帝保持敬畏,撒旦找到上帝说,这个人对你信仰是不坚定的,只是出于你对他的福报,不信我们让他受苦难他就会不信神了。于是神降了很多灾难给他,他的牛、羊、家里的人都死掉了,结果他还是很信神。撒旦说让他自己受难,他就不会信了,结果他头上长疮、脚下流脓、全身溃烂,他依然还是很相信。《约伯记》的最后,上帝在风中对约伯指点迷津,却并没有告诉约伯其受苦的真相,而是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在神面前的渺小和无知。故事强调人对神信仰,这种信仰并不是基于未来会得到某种“福报”,而是出于对自身局限性的了解以及对上帝的“敬畏”。这种“敬畏”之心不仅体现在对上帝,也同样体现在对上帝颁布的律法。
公益和环保组织有很多,各类有意义的项目也非常多,然而真正想要做好公益环保,更重要的是让更多的人能够有观念上的认同,从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中跳出来,对待生命多一份尊重,在自然面前保持一份纯粹的“敬畏”。
众所周知,西方文明之根可以概括为两“希”,即“希腊文明”和“希伯来文明”,分别代表了理性和信仰两者的源头。其中,希伯来文明指的就是犹太人和犹太教,而后来的基督教亦脱胎于此。犹太人和他们特有的宗教——犹太教对世界文明史的影响已被阐述过许多,犹太教的核心教义文本是《希伯来圣经》(《塔纳赫》)和《塔木德》,其中对生态、对人與自然关系的理解,其实到今天仍然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犹太教生态观中的第一个显著的原则是“生命共存原则”。在诺亚方舟的故事里(《创世纪》7:2-7:3),上帝吩咐诺亚“凡洁净的畜类,你要带七公七母;不洁净的畜类,你要带一公一母;空中的飞鸟也要带七公七母,可以留种,活在全地上。”而当洪水退去,传递喜讯的,则是方舟里放出去的鸽子。上帝立下“彩虹之约”也不是仅与诺亚个人,而是“与你们和各样有血肉的活物”。当遇到重大灾难的时候,人类不是独自逃生,而是带着与动物一起避难。人与动物和谐相处,才带来的人类未来繁衍发展的可能性。这可能是人类发展史上,第一次对人与动物之间关系的思考。
犹太教中第二个重要的原则是“安息年原则”,即“豁免原则”(安息年的希伯来语意义为“豁免”),要求对土地必须每隔七年留一年休养生息。“六年你要耕种田地,收藏土产,只是第七年要叫地歇息,不耕不种,使你子民中的穷人有吃的;他们所剩下的,野兽可以吃。你的葡萄园和橄榄园也要照样办理”(《出埃及记》23:10-11)。在《希伯来圣经》中,由于以色列人从扫罗为王到犹太国灭亡,不曾守过安息年,因此耶利米先知宣告,地要歇息,享受安息七十年。而之后从犹太国被灭到犹太人回国重建圣殿正好七十年。如此种种,体现出犹太文明和东方文明的不同之处——特别强调对自然的善待,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直接影响到“神——人”关系。
犹太教生态观中的第三个原则,是“律法原则”。中国的道教讲天人合一,儒家也讲要尊重自然的运行之法:“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子钓而不网,戈不射宿”(《论语》)。然而儒道的观点,更多的是给人一种鼓励或劝导,即希望你这么做,如此才能达到一个最佳的结果。从教育的方面而言,所有人都一直保持这样的一种传统和熏陶,无疑是有意义的。但从另一方面看,缺少了一些强制性和神圣性。在犹太教里,特别是《塔木德》里,对各种关系和行为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例如,如果是种庄稼,那么到四月份的时候就要停止耕种,如果是种果树,到九十月份也要停止,从种植到收割几乎面面俱到。这种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是纯粹由逻辑的推理或理性的思考得到结果,而是被赋予了神圣的意义——是神颁布的律法。作为上帝的子民,犹太人有义务承担做子民的责任,严格遵守。这里还要有一个典型的例子——《约伯记》。约伯一直以来对上帝保持敬畏,撒旦找到上帝说,这个人对你信仰是不坚定的,只是出于你对他的福报,不信我们让他受苦难他就会不信神了。于是神降了很多灾难给他,他的牛、羊、家里的人都死掉了,结果他还是很信神。撒旦说让他自己受难,他就不会信了,结果他头上长疮、脚下流脓、全身溃烂,他依然还是很相信。《约伯记》的最后,上帝在风中对约伯指点迷津,却并没有告诉约伯其受苦的真相,而是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在神面前的渺小和无知。故事强调人对神信仰,这种信仰并不是基于未来会得到某种“福报”,而是出于对自身局限性的了解以及对上帝的“敬畏”。这种“敬畏”之心不仅体现在对上帝,也同样体现在对上帝颁布的律法。
公益和环保组织有很多,各类有意义的项目也非常多,然而真正想要做好公益环保,更重要的是让更多的人能够有观念上的认同,从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中跳出来,对待生命多一份尊重,在自然面前保持一份纯粹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