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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多年不断改革探索,我国粮食购销市场化进程得到了长足的进展。但1997年之后,尤其是加入WTO以来,我国农产品价格一直起伏不定,大起大落。在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条件下,政府还要不要干预粮食价格形成?如何构建新的粮食价格监管体系?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国内市场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以及我国入世承诺(保留粮食指导价格)和价格管理目录,合理配套的粮食价格体系应该包括以下五种价格形式:市场价格的监管、政府引导价格、政府保护价格、粮食平准价格和最高限价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