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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守法是“有道”的应由之意。在此以人生阶段为线,选取与财富和法律的契合点,对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我们把人生分成了6个阶段,来看一看每个人与法律的故事。
出生
每个人来到人间都是很穷的,像贾宝玉那样一出生就带着家产的,绝无仅有,这是我们一般的说法。但是从法律上来说,人从一出生开始就很富有。这里的富有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人出生之后就有了很多权利,生命权、健康权、亲属权、肖像权、姓名权等;另一层含义是人从一出生,可能真的就拥有很多实实在在的财富。这是因为《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下面我们就通过案例来看一看,一个孩子的出生对财产分配的意义有多大。
先来看一下A家庭。这个家庭有父亲、母亲、丈夫和妻子。丈夫很优秀,有自己的公司,资产达1.2亿元。但是,天妒英才,丈夫因意外去世。去世之后,他的财产成为遗产,要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因为走得突然,丈夫没有留下遗嘱,所以遗产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在这个家庭中,丈夫的继承人有3位,分别是父亲、母亲和妻子。法定继承中一般是由法定继承人平均分割遗产,也就是每人继承4000万元。
B家庭与A家庭的基本情况相同,唯一的不同是在丈夫去世的时候,妻子已经怀有身孕。丈夫虽然在孩子没有出生时就去世了,但是让人稍有安慰的是,他还可以尽到一些父亲的责任。因为在他的遗产继承中要为妻子腹中的胎儿留出一份遗产。那么丈夫1.2亿元的遗产就要分成4份,每份3000万元,当孩子顺利出生的时候,就由孩子继承其3000万元的份额。也就是说,这个孩子一出生就有3000万元的财产。
衣食住行
衣服、食物、房子、车子都需要买,年轻人买不起房子就租,没有车,就坐公交、搭地铁,这些日常生活都涉及一个共同的法律关系就是合同。合同的种类有很多,购买衣服、食物、房屋、车子都是买卖合同;租房子是租赁合同;坐公交、搭地铁是运输合同。但是有一类合同,我们一般的理解中没有意识到。逢年过节,亲人朋友之间要互送礼物;婚丧嫁娶,大家要随份子,这些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合同”。如果赠与的是动产,比如红包,交给受赠人,合同就履行完了;如果赠与的是不动产,比如房屋,则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之后,赠与合同才履行完毕,而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之前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如果这份赠与合同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则赠与人不能撤销。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没有法定原因一般不得撤销。所以,不动产赠与合同的受赠方,应该督促赠与人及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或者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合同公证。
10年寒窗
学生时代是智力活动最活跃的时期,在这个时期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人人都有吗?其实,只要大家写过作文,发过博客,就拥有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有人可能会问,作文、博客是写过,但是我并没有获得稿费,这也算著作权吗?著作权,简单来说就是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它是一项综合性权利,既包括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也包括财产权(如获得稿酬)。我们写的作文、博客都可以署上自己的名字,这是我们享有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但是能否把自己的智力成果转化为切实的财产权利,就要看作品的水平。
立业
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立业,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阶段。简单来说立业就两条路:给别人打工还是自己创业,也就是工作或创业。参加工作,应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获得工资之后,应该依法纳税。有的人不想给别人打工,想自己创业,那就要选择创业的形式。创业一般有两种组织形式:合伙制或公司制。这两种组织形式在设立、性质、组织机构、责任形式等方面存在很多不同。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责任形式:公司股东以其认交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见,在责任承担上,普通合伙人比股东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因此,在选择创业的组织形式时一定要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如果选择成为普通合伙人,则需要对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提前做好风险隔离安排。
成家
结婚是步入美好的殿堂,但是在殿堂的大门口设置了门槛,这就是法律所规定的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男女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才能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夫妻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中男女平等原则贯穿始终;财产关系中,我国实行的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法律尊重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则依照法律的规定对财产进行划分。
很多婚姻殿堂经不起诱惑和时间的考验,变成了围城。想走出围城的男女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好合好散”,即协议离婚,适用于对于财产、子女抚养问题争议不大的夫妻。二是“一拍两散”,即诉讼离婚。引起离婚诉讼的原因一般有三:一方要离婚,一方不离;争夺财产;争抢孩子的抚养权。其中引起诉讼最多的原因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为了为离婚诉讼判决提供更具体的法律依据,2011年8月13日《婚姻法解释(三)》出台施行,该解释共有19个条文,其中涉及财产分配的条文那就有12条。
死亡
人无论是卓越非凡还是碌碌无为,最终都会走向同一个结果——死亡。死亡和出生一样,会引起一系列法律关系的变化。在婚姻家庭中最重要的两个变化是:死亡会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继承开始。关于继承,我国规定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而遗嘱继承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死后财产如何处分所作的安排。遗嘱继承更能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也有利于避免家庭纠纷。当然,并不是立了遗嘱就万事无忧了。我国《继承法》规定了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5种形式,每种遗嘱有各自的形式要求和适用情形,如果所立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将面临被推翻的风险。
法律是约束,更是保护。法律也是一种资源,占有这种资源,才能让法律更好地为自己服务。希望大家都能在法律的保驾护航下,乐享财富人生。
我们把人生分成了6个阶段,来看一看每个人与法律的故事。
出生
每个人来到人间都是很穷的,像贾宝玉那样一出生就带着家产的,绝无仅有,这是我们一般的说法。但是从法律上来说,人从一出生开始就很富有。这里的富有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人出生之后就有了很多权利,生命权、健康权、亲属权、肖像权、姓名权等;另一层含义是人从一出生,可能真的就拥有很多实实在在的财富。这是因为《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下面我们就通过案例来看一看,一个孩子的出生对财产分配的意义有多大。
先来看一下A家庭。这个家庭有父亲、母亲、丈夫和妻子。丈夫很优秀,有自己的公司,资产达1.2亿元。但是,天妒英才,丈夫因意外去世。去世之后,他的财产成为遗产,要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因为走得突然,丈夫没有留下遗嘱,所以遗产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在这个家庭中,丈夫的继承人有3位,分别是父亲、母亲和妻子。法定继承中一般是由法定继承人平均分割遗产,也就是每人继承4000万元。
B家庭与A家庭的基本情况相同,唯一的不同是在丈夫去世的时候,妻子已经怀有身孕。丈夫虽然在孩子没有出生时就去世了,但是让人稍有安慰的是,他还可以尽到一些父亲的责任。因为在他的遗产继承中要为妻子腹中的胎儿留出一份遗产。那么丈夫1.2亿元的遗产就要分成4份,每份3000万元,当孩子顺利出生的时候,就由孩子继承其3000万元的份额。也就是说,这个孩子一出生就有3000万元的财产。
衣食住行
衣服、食物、房子、车子都需要买,年轻人买不起房子就租,没有车,就坐公交、搭地铁,这些日常生活都涉及一个共同的法律关系就是合同。合同的种类有很多,购买衣服、食物、房屋、车子都是买卖合同;租房子是租赁合同;坐公交、搭地铁是运输合同。但是有一类合同,我们一般的理解中没有意识到。逢年过节,亲人朋友之间要互送礼物;婚丧嫁娶,大家要随份子,这些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合同”。如果赠与的是动产,比如红包,交给受赠人,合同就履行完了;如果赠与的是不动产,比如房屋,则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之后,赠与合同才履行完毕,而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之前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如果这份赠与合同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则赠与人不能撤销。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没有法定原因一般不得撤销。所以,不动产赠与合同的受赠方,应该督促赠与人及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或者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合同公证。
10年寒窗
学生时代是智力活动最活跃的时期,在这个时期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人人都有吗?其实,只要大家写过作文,发过博客,就拥有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有人可能会问,作文、博客是写过,但是我并没有获得稿费,这也算著作权吗?著作权,简单来说就是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它是一项综合性权利,既包括人身权利(如署名权),也包括财产权(如获得稿酬)。我们写的作文、博客都可以署上自己的名字,这是我们享有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但是能否把自己的智力成果转化为切实的财产权利,就要看作品的水平。
立业
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立业,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阶段。简单来说立业就两条路:给别人打工还是自己创业,也就是工作或创业。参加工作,应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获得工资之后,应该依法纳税。有的人不想给别人打工,想自己创业,那就要选择创业的形式。创业一般有两种组织形式:合伙制或公司制。这两种组织形式在设立、性质、组织机构、责任形式等方面存在很多不同。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责任形式:公司股东以其认交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见,在责任承担上,普通合伙人比股东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因此,在选择创业的组织形式时一定要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如果选择成为普通合伙人,则需要对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提前做好风险隔离安排。
成家
结婚是步入美好的殿堂,但是在殿堂的大门口设置了门槛,这就是法律所规定的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男女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才能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夫妻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中男女平等原则贯穿始终;财产关系中,我国实行的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法律尊重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则依照法律的规定对财产进行划分。
很多婚姻殿堂经不起诱惑和时间的考验,变成了围城。想走出围城的男女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好合好散”,即协议离婚,适用于对于财产、子女抚养问题争议不大的夫妻。二是“一拍两散”,即诉讼离婚。引起离婚诉讼的原因一般有三:一方要离婚,一方不离;争夺财产;争抢孩子的抚养权。其中引起诉讼最多的原因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为了为离婚诉讼判决提供更具体的法律依据,2011年8月13日《婚姻法解释(三)》出台施行,该解释共有19个条文,其中涉及财产分配的条文那就有12条。
死亡
人无论是卓越非凡还是碌碌无为,最终都会走向同一个结果——死亡。死亡和出生一样,会引起一系列法律关系的变化。在婚姻家庭中最重要的两个变化是:死亡会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继承开始。关于继承,我国规定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而遗嘱继承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死后财产如何处分所作的安排。遗嘱继承更能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也有利于避免家庭纠纷。当然,并不是立了遗嘱就万事无忧了。我国《继承法》规定了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5种形式,每种遗嘱有各自的形式要求和适用情形,如果所立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将面临被推翻的风险。
法律是约束,更是保护。法律也是一种资源,占有这种资源,才能让法律更好地为自己服务。希望大家都能在法律的保驾护航下,乐享财富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