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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作为联系农户和市场的纽带,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不少问题,迫切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从而推动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快速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问题;策略
现阶段农村高度分散的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正好可以较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对于实现农业标准化专业化区域化,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和增强国际竞争力,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都有着重大的和深远意义。
一、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基本特征
在我国,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基本形式有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等。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的区别在于专业协会的法人性质是社团法人。专业合作社是公益法人兼企业法人。专业协会按交易量返还利润。专业合作社实行利益返还民主管理。
二、我国农村工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起步晚,缺少合作,成功范例比较少,所以导致认识不到位,不能有效地对农民进行引导教育,那么普通群众对现代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就更不足,以至于在实践中合作制的民主管理收益分配难以落实,出现了一些问题。
1.发展缓慢,普及率低。现有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参加人数少,功能不全,大多数是初步产品定向生产收购业务范围扩展,多是停留在生产流通领域,缺少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的经济合作组织。
2.内部机制不健全,运行不规范。由于相关法律有待于进一步的设立完善,造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社里运行等方面不够规范,造成产权关系不明晰,农民没有真正的权利,也就失去了经济合作的实际意义。
3.管理工作存在多头管理和指导不力的现象;虽明确规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归农业局经管站负责管理的农经站,由于人少事多等原因根本管不过来,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基本上难以开展。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过程中,涉及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部门,有各级涉农部门各级科协各乡镇这些部门都可以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立进行批复指导,造成了管理混乱情况不清,指导不力。
4.各级政府虽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在资金和信贷方面也给予了一定的值扶持,但数额有限,力度不够。
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思路和对策
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同其他产业相反相比本身不占优势,合作经济相对于股份经济在集资管理组织运作等方面都不占优势。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需要国家的政策扶持,它既不同于企业,也不同于公益事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自我服务组织,其性质决定了他对你服务是无偿和低偿的。对外服务代表其成员的共同利益,经营成员自己生产产品是对内服务的延伸和发展,所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经营盈利返还等行为与商业企业的经营行为和利润分配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在促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2.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有力保证。只有建立完备的经济合作组织法,经济合作组织才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通过立法有利于国家财政税收部门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有利于争取国外合作组织的援助和支持,有利于合作經济组织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优势和作用。
综上所述,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促进农民增收,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当前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现实抉择,是新阶段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农民奔小康目标的战略措施。充分认识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对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朱德茂.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助农增收[J].中国合作经济,2009,(1):51-52.
[3]吕永俊.农民专业合作經济组织刍议[J].理论探索,2005,(5):11―12.
[2]杨善民.发展中的农村新合作组织[J].社会学研究,1992,(1):92-97.
关键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问题;策略
现阶段农村高度分散的生产经营活动,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正好可以较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对于实现农业标准化专业化区域化,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和增强国际竞争力,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都有着重大的和深远意义。
一、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基本特征
在我国,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基本形式有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等。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的区别在于专业协会的法人性质是社团法人。专业合作社是公益法人兼企业法人。专业协会按交易量返还利润。专业合作社实行利益返还民主管理。
二、我国农村工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起步晚,缺少合作,成功范例比较少,所以导致认识不到位,不能有效地对农民进行引导教育,那么普通群众对现代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就更不足,以至于在实践中合作制的民主管理收益分配难以落实,出现了一些问题。
1.发展缓慢,普及率低。现有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参加人数少,功能不全,大多数是初步产品定向生产收购业务范围扩展,多是停留在生产流通领域,缺少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的经济合作组织。
2.内部机制不健全,运行不规范。由于相关法律有待于进一步的设立完善,造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社里运行等方面不够规范,造成产权关系不明晰,农民没有真正的权利,也就失去了经济合作的实际意义。
3.管理工作存在多头管理和指导不力的现象;虽明确规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归农业局经管站负责管理的农经站,由于人少事多等原因根本管不过来,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基本上难以开展。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过程中,涉及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部门,有各级涉农部门各级科协各乡镇这些部门都可以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立进行批复指导,造成了管理混乱情况不清,指导不力。
4.各级政府虽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在资金和信贷方面也给予了一定的值扶持,但数额有限,力度不够。
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思路和对策
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同其他产业相反相比本身不占优势,合作经济相对于股份经济在集资管理组织运作等方面都不占优势。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需要国家的政策扶持,它既不同于企业,也不同于公益事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自我服务组织,其性质决定了他对你服务是无偿和低偿的。对外服务代表其成员的共同利益,经营成员自己生产产品是对内服务的延伸和发展,所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经营盈利返还等行为与商业企业的经营行为和利润分配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在促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2.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有力保证。只有建立完备的经济合作组织法,经济合作组织才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通过立法有利于国家财政税收部门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有利于争取国外合作组织的援助和支持,有利于合作經济组织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优势和作用。
综上所述,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促进农民增收,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当前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现实抉择,是新阶段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农民奔小康目标的战略措施。充分认识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对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朱德茂.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助农增收[J].中国合作经济,2009,(1):51-52.
[3]吕永俊.农民专业合作經济组织刍议[J].理论探索,2005,(5):11―12.
[2]杨善民.发展中的农村新合作组织[J].社会学研究,1992,(1):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