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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两国虽社会体制不同,但要人警卫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无异,具体做法互有长短优劣。两国国情的差异,决定我们既要认真分析研究德国要人警卫工作做法并加以借鉴应用,又不能盲目照抄照搬。在继续坚持我警卫工作体制优势的同时,不断提升警卫人员单兵及群组作战能力,进一步改进警卫形式,探索建立更加科学、更加符合中国国情的警卫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