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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企业: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调整广西"多证合一”改革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商发〔2018〕2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根据《通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已调整为"多证合一"改革事项。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办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