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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户的交往空间是对农民生存、生产和生活空间的集中描述。我国农村传统的小农经济决定了农户的交往空间局限于村际范围,而如今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对农户交往空间的变革产生了重大影响。随着市场化的深入,农户的交往空间从村庄扩大到城市,同时形成了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个体农民由农村进入城市,自身所处交往空间的改变为其生存发展带来了多种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城市的原有秩序,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致使乡村固有秩序也被打破。因此,需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和社会为支撑,统筹各方面力量,制定合理有效的公共政策,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从而构建一个合理的跨越城乡的公共秩序。
关键词:农户;交往社会化;演变
一、理论背景
学术界对中国村庄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初社会学家葛学溥的研究。之后梁漱溟等学者做了大量乡村社会调查,留下了珍贵的资料。到了20世纪30年代,村落研究从社会调查进入了一个规范的研究时期,费孝通等学者试图从村落研究来呈现中国社会的整体风貌,寻求社会学与人类学方法论的结合,其研究得到了国际学术界的广泛认可。
20世纪80年代后,学者们对于村庄的研究,一方面是开展大量的个案研究;另一方面是对著名村庄的调查再研究。学者们开始在全面分析农村社会变迁的基础上,关注“三农问题”。通过对以往学术界关于“三农问题”的研究成果的,发现以“农户”这一农村微观“细胞”作为研究对象的成果少之又少。因此,对“三农问题”的研究应回到原点,即“农户”这一研究对象。长久以来,农户一直都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以及政治责任单位,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巨大社会变迁和村庄人际交往关系变革的基本单元,因此引起了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领域、多角度、跨学科的研究,并形成大量研究成果,这为本课题的研究奠定了基础,本文在社会化小农的理论框架下,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和总结,旨在揭示出政府应对社会变迁、构建新的城乡社会交往秩序的改革新思路。
二、农户交往社会化
(一)交往社会化的演变
农户交往社会化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农村劳动力的非农转移,进入城市并逐步形成日益细化的社会分工,并产生新的农民工阶层;第二,实现了向城市的转移,寻找到合适的发展机会,拥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第三,落户于城市,具备城市户口且实现了市民化。目前,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户大多数都走过了第一步,相当一部分走过了第二步,对于第三步,因为户籍制度以及高昂房价的阻碍,往往难以完成,只有少数农户融入城市生活主流,实现了真正的市民化,即放弃土地承包权,落户城市。对于尚处于前两步而数量却占大多数的农户,在城市中面临着生存、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挑战,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援助,因此,基于这一群体的生存现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逐渐扩大的交往空间
根据实地调查的结果发现,在农户的交往空间上,存在交往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从村际范围扩大到市、省甚至省外。农户在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冲击下,突破了狭小的村庄空间,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打破了地域限制,到大城市中寻找新的生活和发展空间。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农户与政府、农民工与雇主、外来人口与当地市民的矛盾,随着农户交往空间的不断扩展,这些交往困境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如果不加以妥善引导将导致城乡交往空间的紊乱无序。
(三)由熟悉到陌生的交往对象
在市场经济不断渗透到农户日常生活的背景下,交往手段的利益化导向和理性化趋向尤为明显。电子化的通讯工具取代了传统的口信、书信,加强了农户与外界的沟通交流;多样化的交通工具彰显了机械化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给农民进入更加广阔的交往空间创造了机会;多元化的信息、知识、技术获取渠道使农户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都在传统与现代之间不断演绎。交往空间的扩大和交往媒介的多元化打破了传统农户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主导的交往格局,交往对象则随着农户外出求学、经商、务工的需要呈现出一种以血缘、地缘和业缘多重关系为纽带的转变趋势,农户离开了生存多年的熟人社会,进入到一个充满陌生人和不确定性的生存空间,因此需要在新的业缘交往对象中努力适应陌生人的生存与交往规范,重构交往秩序。
(四)由习惯到法治的交往观念
农户交往观念的形成于日常生活的习惯,传统时期农户的交往观念是在村庄熟人之间形成的,农户交往是靠道德观念来约束。随着农户交往空间和交往对象的扩大,陌生人社会的交往规则开始向法律和道德的双重规范转变,二者相辅相成,同时又相互区别,共同规范人们的行为,具有对农户行为的约束性和导向性。
三、相关建议
如今,农户已经进入到一个统一开放的社会化进程中,而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农户还会是现代社会中相对弱势的群体,面临着多重的交往风险,诸多不安定因素同时冲击着城乡固有的规则和秩序,造成了交往秩序的紊乱。因此,合理有序的交往秩序需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时鼓励社会的力量以及农户自身的参与,尤其应当注意政府自上而下的力量和农户自下而上的力量相融合。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一方面,政府应做好对乡村各方面的制度和政策扶持工作,切实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指示,切实提高乡村社会公共物品的供给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完善乡村社会参与机制,加快完善开放户籍制度的政策体系、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保障农民工的权利,为其提供与当地居民同等的身份待遇,从而破解多重交往困境,使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另一方面,通过倡导和建立道德意识,弘扬法治观念,确立起与时代相符的社会新风尚,不断提高城乡公民个人素质,破除以往依赖思想,努力成为社会的新公民。总之,只有全社会齐心协力,转变观念,参与到城乡社会的治理中来,才能构建出和谐发展的新型城乡秩序。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徐勇.“再識农户”与社会化小农的建构[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
[3]贺青梅,李海金.农户交往社会化:传统性与现代性之间的张力——以豫东任村为分析对象[J].中州学刊,2012
[4]邓大才.社会化小农与乡村治理条件的演变——从空间、权威与话语维度考察[J].社会科学,2011
关键词:农户;交往社会化;演变
一、理论背景
学术界对中国村庄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初社会学家葛学溥的研究。之后梁漱溟等学者做了大量乡村社会调查,留下了珍贵的资料。到了20世纪30年代,村落研究从社会调查进入了一个规范的研究时期,费孝通等学者试图从村落研究来呈现中国社会的整体风貌,寻求社会学与人类学方法论的结合,其研究得到了国际学术界的广泛认可。
20世纪80年代后,学者们对于村庄的研究,一方面是开展大量的个案研究;另一方面是对著名村庄的调查再研究。学者们开始在全面分析农村社会变迁的基础上,关注“三农问题”。通过对以往学术界关于“三农问题”的研究成果的,发现以“农户”这一农村微观“细胞”作为研究对象的成果少之又少。因此,对“三农问题”的研究应回到原点,即“农户”这一研究对象。长久以来,农户一直都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以及政治责任单位,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巨大社会变迁和村庄人际交往关系变革的基本单元,因此引起了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领域、多角度、跨学科的研究,并形成大量研究成果,这为本课题的研究奠定了基础,本文在社会化小农的理论框架下,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和总结,旨在揭示出政府应对社会变迁、构建新的城乡社会交往秩序的改革新思路。
二、农户交往社会化
(一)交往社会化的演变
农户交往社会化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农村劳动力的非农转移,进入城市并逐步形成日益细化的社会分工,并产生新的农民工阶层;第二,实现了向城市的转移,寻找到合适的发展机会,拥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第三,落户于城市,具备城市户口且实现了市民化。目前,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户大多数都走过了第一步,相当一部分走过了第二步,对于第三步,因为户籍制度以及高昂房价的阻碍,往往难以完成,只有少数农户融入城市生活主流,实现了真正的市民化,即放弃土地承包权,落户城市。对于尚处于前两步而数量却占大多数的农户,在城市中面临着生存、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挑战,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援助,因此,基于这一群体的生存现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逐渐扩大的交往空间
根据实地调查的结果发现,在农户的交往空间上,存在交往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从村际范围扩大到市、省甚至省外。农户在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冲击下,突破了狭小的村庄空间,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打破了地域限制,到大城市中寻找新的生活和发展空间。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农户与政府、农民工与雇主、外来人口与当地市民的矛盾,随着农户交往空间的不断扩展,这些交往困境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如果不加以妥善引导将导致城乡交往空间的紊乱无序。
(三)由熟悉到陌生的交往对象
在市场经济不断渗透到农户日常生活的背景下,交往手段的利益化导向和理性化趋向尤为明显。电子化的通讯工具取代了传统的口信、书信,加强了农户与外界的沟通交流;多样化的交通工具彰显了机械化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给农民进入更加广阔的交往空间创造了机会;多元化的信息、知识、技术获取渠道使农户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都在传统与现代之间不断演绎。交往空间的扩大和交往媒介的多元化打破了传统农户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主导的交往格局,交往对象则随着农户外出求学、经商、务工的需要呈现出一种以血缘、地缘和业缘多重关系为纽带的转变趋势,农户离开了生存多年的熟人社会,进入到一个充满陌生人和不确定性的生存空间,因此需要在新的业缘交往对象中努力适应陌生人的生存与交往规范,重构交往秩序。
(四)由习惯到法治的交往观念
农户交往观念的形成于日常生活的习惯,传统时期农户的交往观念是在村庄熟人之间形成的,农户交往是靠道德观念来约束。随着农户交往空间和交往对象的扩大,陌生人社会的交往规则开始向法律和道德的双重规范转变,二者相辅相成,同时又相互区别,共同规范人们的行为,具有对农户行为的约束性和导向性。
三、相关建议
如今,农户已经进入到一个统一开放的社会化进程中,而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农户还会是现代社会中相对弱势的群体,面临着多重的交往风险,诸多不安定因素同时冲击着城乡固有的规则和秩序,造成了交往秩序的紊乱。因此,合理有序的交往秩序需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时鼓励社会的力量以及农户自身的参与,尤其应当注意政府自上而下的力量和农户自下而上的力量相融合。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一方面,政府应做好对乡村各方面的制度和政策扶持工作,切实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指示,切实提高乡村社会公共物品的供给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完善乡村社会参与机制,加快完善开放户籍制度的政策体系、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保障农民工的权利,为其提供与当地居民同等的身份待遇,从而破解多重交往困境,使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另一方面,通过倡导和建立道德意识,弘扬法治观念,确立起与时代相符的社会新风尚,不断提高城乡公民个人素质,破除以往依赖思想,努力成为社会的新公民。总之,只有全社会齐心协力,转变观念,参与到城乡社会的治理中来,才能构建出和谐发展的新型城乡秩序。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徐勇.“再識农户”与社会化小农的建构[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
[3]贺青梅,李海金.农户交往社会化:传统性与现代性之间的张力——以豫东任村为分析对象[J].中州学刊,2012
[4]邓大才.社会化小农与乡村治理条件的演变——从空间、权威与话语维度考察[J].社会科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