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安徽省立法中就重点规范明确—类事项——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而对其他类事项——人大常委会讨论可以作出决定的事项和讨论而不作出决定的事项则不再作出规范,突出了应当由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突出了重点,也便于操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第一百零四条中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