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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日前P2P网络贷款平台出现的一系列“跑路”和诈骗事件引出社会大众对网络贷款的探究,专业学者的讨论和学术分析。本文从网络贷款平台的本质及其发展现状出发、探讨运营模式的法律关系、法律地位,借贷资金安全的保障机制,行业风险及避险机制问题;在制度、规范的漏洞方面提出解决办法以及合理的制度设计等等。
关键词:P2P;运营模式;风险类型;解决机制;监管
一、P2P网络贷款的发展模式及法律关系
P2P线下交易即网络平台仅仅向借款人和放款人提供一些交易的信息,介绍贷款流程、信贷理财计划,具体的交易程序和手续都由P2P网络平台分别和放款人和借款人完成。鉴于我国目前相对于国外发达国家个人征信体统的不完备,各个网络平台为了促成交易,采用承诺保本运营模式的居多,以红岭创投为代表。
作为民间借贷的一种补充形式的P2P网络贷款,在其运营模式中存在的法律关系包括借贷合同关系、服务合同关系、担保合同关系、保险合同关系。这种操作模式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法》,只要贷款利率不超过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就是合法的。但是,由于目前P2P网络贷款的部分形式,有一个放款人贷款给一个借款人,也有一个放款人贷款给多个借款人。其债权的法律关系并不是十分的清晰、明确。
二、P2P网络贷款的资金保障模式
1.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违约风险是P2P网络贷款平台同传统民间借贷一样,面临的一个主要风险。提高成功率,减少坏账、死账的出现是P2P网络平台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P2P网贷的借款人大多是银行不愿意出借的个人或者是公司。他们通常没有担保或者抵押,甚至连其真实身份也并非明确可靠,由于P2P贷款平台的客户应用质量相对较差,而且我国目前的个人信用信息征集行为制度不完善。
2.网站运营风险
运营不善引起的风险,主要指承诺保本模式,网络平台先行垫付后再向借款人追偿,但是倘若对贷款的追偿力度不够,则会出现网络平台不断大量垫付的情况,这样一来,第三方的资金链一旦断裂,周转不灵,没有能力再垫付所有本金,就很可能发生作为中介机构的第三方倒闭的事件。
3.风险解决机制
就目前形势来看,小额贷款是金融服务领域里最有前途的。民间金融服务的需求量大,可是打破金融垄断、为社会提供民间金融服务不在国有的各大商业银行,而在于民间敢于创新的创业者;对于传统的网络贷款公司,拥有雄厚资金的大老板的进入就会形成网络贷款的新模式。依靠线下团队挖掘贷款需求,增加成交额,虽然这有助于深入审核借款人,降低违约风险,控制坏账率,但是从人员方面来看,就增加了网络平台的人力成本。
三、P2P网络贷款的监管体系
1.完善监管制度
(1)完善个人征信体系统。小额贷款公司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已正式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完善健全征信系统的新监管对象,新生的P2P网贷产业,并未被央行纳入征信系统的建设范畴。P2P网络贷款平台的依附于网络存在,将互联网与民间借贷结合起来,长远看,网络信贷业务是未来微型金融的发展趋势,对于国内的信贷网站,给与肯定的同时,鼓励其各方面不断完善达到健全;建设完善的个人征信系统,并且争取能够将网站借、放双方的信用数据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进行有效对接。
(2)构建多层次的P2P网络贷款平台的监管体系。加强当地政府与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民间借贷有很强的地域性,如果出现任何问题,其影响的冲击也自然带有区域性;贷款网络平台虽然减小了地域的限制,但它仍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实行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代行监管职能。服务中心以公司形式运营,经营范围涉及信息登记、信息咨询、信息发布、融资对接服务等。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监管机制。
2.P2P行业监管标准与原则的多方向探索
非审慎性监管的目的是降低贷款风险,然而,在网络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过于小心、严苛的监管方式有可能阻碍其发展。因此,坚持非审慎性监管的原则是基础,同时,突出了监管适度的重要性。
(1)市场准入监管及备案制。制定市场准入的标准,是实行有效监管的首要环节,市场准入监管将企业的数量、结构、规模及其分布控制在国家经济金融发展规划和市场需要的范围内。同时,为了保证P2P网络贷款平台的活跃性,促进民间借贷行业的繁荣发展,对于P2P小额贷款网站的市场准入可以采取备案制。
(2)市场退出监管。P2P网络贷款平台作为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应该由其监管机构对其运营进行监管,并且再根据监管过程中监测到的不同风险而采取不同的行政处置和司法处置措施。怎样保证放款人的利益,在P2P网路贷款平台的市场退出过程中至关重要。清算组织的公告应当提前发出,提醒借、放款人双方平台存在风险,并给予借款人一定的时间来偿还贷款,对于规定期限后,借款人依旧没有还清贷款,网络平台应根据“承诺保本模式”进行先行垫付本金给放款人。
四、结语
总的来说,为放款人和借款人提供一个可以供人双向选择的平台,保持信息的透明度和传递速度是P2P网络贷款平台最核心的任务,并且能够为借贷双方提供一定程度上的专业咨询业务。P2P网络贷款平台作为民间借贷的一种新兴模式虽然不断的遭到外界质疑,在自身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混乱的现象,但是其适应了经济发展和金融领域发展的需要,为解决我国的民间社会融资结构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有利于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
参考文献:
[1]付萱.P2P网贷款:民间金融新生力量之路[J].财会通讯,2013(17).
[2]毕曙明.P2P:民间借贷的阿里巴巴模式[J].经理人,2012(7).
[3]陈丽琴.P2P线下交易模式的法律性质.[J].商业时代,2013(16).
[4]黄震,何璇.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金融电子化,2013.
关键词:P2P;运营模式;风险类型;解决机制;监管
一、P2P网络贷款的发展模式及法律关系
P2P线下交易即网络平台仅仅向借款人和放款人提供一些交易的信息,介绍贷款流程、信贷理财计划,具体的交易程序和手续都由P2P网络平台分别和放款人和借款人完成。鉴于我国目前相对于国外发达国家个人征信体统的不完备,各个网络平台为了促成交易,采用承诺保本运营模式的居多,以红岭创投为代表。
作为民间借贷的一种补充形式的P2P网络贷款,在其运营模式中存在的法律关系包括借贷合同关系、服务合同关系、担保合同关系、保险合同关系。这种操作模式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法》,只要贷款利率不超过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就是合法的。但是,由于目前P2P网络贷款的部分形式,有一个放款人贷款给一个借款人,也有一个放款人贷款给多个借款人。其债权的法律关系并不是十分的清晰、明确。
二、P2P网络贷款的资金保障模式
1.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违约风险是P2P网络贷款平台同传统民间借贷一样,面临的一个主要风险。提高成功率,减少坏账、死账的出现是P2P网络平台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P2P网贷的借款人大多是银行不愿意出借的个人或者是公司。他们通常没有担保或者抵押,甚至连其真实身份也并非明确可靠,由于P2P贷款平台的客户应用质量相对较差,而且我国目前的个人信用信息征集行为制度不完善。
2.网站运营风险
运营不善引起的风险,主要指承诺保本模式,网络平台先行垫付后再向借款人追偿,但是倘若对贷款的追偿力度不够,则会出现网络平台不断大量垫付的情况,这样一来,第三方的资金链一旦断裂,周转不灵,没有能力再垫付所有本金,就很可能发生作为中介机构的第三方倒闭的事件。
3.风险解决机制
就目前形势来看,小额贷款是金融服务领域里最有前途的。民间金融服务的需求量大,可是打破金融垄断、为社会提供民间金融服务不在国有的各大商业银行,而在于民间敢于创新的创业者;对于传统的网络贷款公司,拥有雄厚资金的大老板的进入就会形成网络贷款的新模式。依靠线下团队挖掘贷款需求,增加成交额,虽然这有助于深入审核借款人,降低违约风险,控制坏账率,但是从人员方面来看,就增加了网络平台的人力成本。
三、P2P网络贷款的监管体系
1.完善监管制度
(1)完善个人征信体系统。小额贷款公司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已正式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完善健全征信系统的新监管对象,新生的P2P网贷产业,并未被央行纳入征信系统的建设范畴。P2P网络贷款平台的依附于网络存在,将互联网与民间借贷结合起来,长远看,网络信贷业务是未来微型金融的发展趋势,对于国内的信贷网站,给与肯定的同时,鼓励其各方面不断完善达到健全;建设完善的个人征信系统,并且争取能够将网站借、放双方的信用数据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进行有效对接。
(2)构建多层次的P2P网络贷款平台的监管体系。加强当地政府与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民间借贷有很强的地域性,如果出现任何问题,其影响的冲击也自然带有区域性;贷款网络平台虽然减小了地域的限制,但它仍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实行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代行监管职能。服务中心以公司形式运营,经营范围涉及信息登记、信息咨询、信息发布、融资对接服务等。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监管机制。
2.P2P行业监管标准与原则的多方向探索
非审慎性监管的目的是降低贷款风险,然而,在网络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过于小心、严苛的监管方式有可能阻碍其发展。因此,坚持非审慎性监管的原则是基础,同时,突出了监管适度的重要性。
(1)市场准入监管及备案制。制定市场准入的标准,是实行有效监管的首要环节,市场准入监管将企业的数量、结构、规模及其分布控制在国家经济金融发展规划和市场需要的范围内。同时,为了保证P2P网络贷款平台的活跃性,促进民间借贷行业的繁荣发展,对于P2P小额贷款网站的市场准入可以采取备案制。
(2)市场退出监管。P2P网络贷款平台作为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应该由其监管机构对其运营进行监管,并且再根据监管过程中监测到的不同风险而采取不同的行政处置和司法处置措施。怎样保证放款人的利益,在P2P网路贷款平台的市场退出过程中至关重要。清算组织的公告应当提前发出,提醒借、放款人双方平台存在风险,并给予借款人一定的时间来偿还贷款,对于规定期限后,借款人依旧没有还清贷款,网络平台应根据“承诺保本模式”进行先行垫付本金给放款人。
四、结语
总的来说,为放款人和借款人提供一个可以供人双向选择的平台,保持信息的透明度和传递速度是P2P网络贷款平台最核心的任务,并且能够为借贷双方提供一定程度上的专业咨询业务。P2P网络贷款平台作为民间借贷的一种新兴模式虽然不断的遭到外界质疑,在自身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混乱的现象,但是其适应了经济发展和金融领域发展的需要,为解决我国的民间社会融资结构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有利于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
参考文献:
[1]付萱.P2P网贷款:民间金融新生力量之路[J].财会通讯,2013(17).
[2]毕曙明.P2P:民间借贷的阿里巴巴模式[J].经理人,2012(7).
[3]陈丽琴.P2P线下交易模式的法律性质.[J].商业时代,2013(16).
[4]黄震,何璇.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金融电子化,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