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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德国翻译学家提出了功能派翻译理论,摆脱了传统的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把翻译看作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翻译研究的重点由原文转向了译文和译语读者,并且更加关注译文的功能和效应。文章将以笔者翻译的马克·吐温《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中的第四章《男孩的梦想》为例重点分析“目的论”在翻译活动中的应用,旨在证明功能派翻译理论对翻译实践的积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