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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位既令人同情又让人匪夷所思的女人。当男友以性格不合提出分手时,她断然拒绝,理由是男友已夺去了她的贞操,必须娶她为妻对她负责到底……
越俎代疱,父为女儿选定“意中人”
钟艳林是一位文静内向的姑娘,从小到大,她都是父母眼中的乖女儿。大学毕业后,钟艳林分配到闽南某中学当老师。钟艳林长得端庄秀丽,所以追求她的小伙子排成了队,其中不乏才貌素质俱佳者,可钟艳林却一个也看不上。转眼到了1999年,钟艳林已25岁了,在小县城,到了这个年龄还没谈婚论嫁的女子为数不多。一个偶然的机会,钟父在钟艳林的同学那里听到这样一个信息:读高中时,钟艳林跟同班同学刘俊伟互有好感,但两人从未表白过什么。
钟父知道女儿爱面子,不会主动追求别人,于是,他决定“越俎代庖”,亲自给在福州工作的刘俊伟写封信,也算是投石问路。钟父在信中委婉地写道,钟艳林很珍惜你们的3年同窗友谊,常常念叨你。因为怕别人说闲话,所以不敢直接给你写信。希望你们以后能加强联系,多叙叙同窗之情。当时,刘俊伟跟女朋友刚分手,接到钟父的来信后,他的精神为之一振,虽然多年未见,但他很清楚地记得钟艳林是一位文静漂亮的女孩。于是,他很快给钟艳林写了一封信。就这样,这对分别达6年之久的同学开始交往了。通过一段时间的信件往来和电话联系,他俩自然而然地发展成了恋人关系。
1999年7月1日,钟艳林应刘俊伟之邀来到福州。次日,刘俊伟带着钟艳林逛了一整天的街,晚上回到住处后,钟艳林说自己太累了,要刘俊伟早点回去。没想到刘俊伟提出了一个让钟艳林深感震惊的要求,他说今晚不走了,要留下来陪钟艳林。钟艳林断然拒绝。可刘俊伟就是赖着不走,并不顾钟艳林的强烈反对,强行要跟钟艳林发生关系。经过一番苦苦挣扎,钟艳林还是被刘俊伟强行占有了。
钟艳林是个很传统的女性,视贞操如生命,今天被刘俊伟强行夺去了贞操,她伤心得痛哭流涕,大骂刘俊伟是流氓,并说要到法院去告他强奸。刘俊伟一听钟艳林要告他强奸,赶紧声泪俱下地向她道歉,要她原谅自己的鲁莽。他说道:“我是因为太爱你了才这样做,我会对你负责到底,尽快娶你为妻。”见刘俊伟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钟艳林心软了。她觉得,事情已到了这一步,吵闹也解决不了问题,于是,她一脸认真地对刘俊伟说:“我现在已经是你的人了,你今后可不能做对不起我的事。”“你放心,我会一辈子好好待你,让你做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刘俊伟连忙答道。有了刘俊伟这番承诺,钟艳林的心里得到了一丝安慰,她寄希望于刘俊伟能尽早履行诺言给自己一个归宿。
因为有了第一次,钟艳林认为自己最宝贵的处女身已经失去了,而且迟早要嫁给刘俊伟,所以接下来的几天里,当刘俊伟提出要跟她同居一室时,她默认了。
千里追踪,你占有了我就得娶我
钟艳林在福州住了半个多月才回到家乡。此后,两人平时就靠书信和电话联系,偶尔,钟艳林会利用节假日到福州去,但刘俊伟很少回家乡,他解释说是工作太忙没时间。随着时间的流逝,钟艳林感觉到刘俊伟对自己没过去那么殷勤了,来信和电话也没开始那么多了,而且每次在信中和电话中都很少有温存体贴的情话。一种不祥之兆袭上钟艳林的心头:刘俊伟莫非变心了?她担心夜长梦多,多次催刘俊伟尽快跟自己结婚。刘俊伟每次却说,婚姻乃终身大事,两人交往的时间不长,需要时间来慢慢培养感情,不能操之过急。钟艳林反问道,既然这样,你为何要强行占有我?所以,你必须对我负责到底!刘俊伟说,当时因为一时冲动,自己也一直为此感到内疚和后悔。接下来,他俩的关系就这样不冷不热地维持着。钟艳林整日忐忑不安,她担心刘俊伟迟早会提出跟她分手。
她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2001年年底,钟艳林接到了刘俊伟的“绝交信”。
钟艳林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悲痛欲绝。
几天以后,钟艳林和父亲一道来到福州找刘俊伟。刘俊伟先是对钟家父女避而不见,后来实在躲不过,才不得不坐下来跟钟家摊牌,他说自己主意已定,没有挽回的余地。钟艳林指责他是感情骗子,并一再以刘俊伟已占有她为由,要刘俊伟娶她为妻。结果双方闹得不欢而散。钟艳林十分伤心,于是哭哭啼啼找到刘俊伟的领导,她希望通过领导和组织出面做做刘俊伟的工作,让他早日回心转意。一开始,领导对此十分重视,郑重其事地找刘俊伟谈话,要他正确对待感情问题,千万不要因此而影响自己的前程。可是,不管领导如何劝说,刘俊伟还是坚持要跟钟艳林分手。领导觉得这是个人私事,不便多插手干预,便劝钟艳林想开点儿。
几个高中同学得知此事后,特意跑来劝慰钟艳林:“你要面对现实,刘俊伟的做法虽然应受谴责,但是,强扭的瓜不甜。退一步海阔天空。你还年轻,人又长得漂亮,将来一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钟艳林却怎么也听不进这些劝慰,她认为,自己已失身于刘俊伟,没脸去跟别人结婚,刘俊伟必须对自己负责到底。
钟艳林决定跟刘俊伟打“持久战”,直到刘俊伟答应娶她为止。由于钟艳林三番五次到单位吵闹,已影响到了领导和同事对刘俊伟的看法和评价。于是,刘俊伟决定调离单位,以摆脱钟艳林的纠缠。
2002年12月底,刘俊伟被调往江西南昌某省直机关工作。没想到钟艳林没多久便千里追踪到了南昌。钟艳林先是到江西省妇联反映情况,要妇联维护她的权益;接着又跑到刘俊伟的单位找领导,要他们主持公道。单位领导了解到真实情况后,告诉钟艳林说,这种事组织不好出面干预。钟艳林和父亲只好无奈地返回。
2003年8月,钟艳林和父亲再次来到南昌,刘俊伟躲着不见,钟艳林就在办公楼的大厅里大骂,并强行要上楼去找刘俊伟。保安说在单位吵闹会影响办公,不让她上去。钟艳林突然从包里拿出一把水果刀,说不让她上去就自杀,引来众人围观。钟艳林当着众人的面大骂刘俊伟是流氓、强奸犯,是玩弄女性的感情骗子。
刘俊伟苦恼不已,他觉得,钟艳林不仅影响了自己的工作,而且对自己的名誉造成了侵害。如果再这样下去,自己将永无宁日。经过一番考虑后,他决定动用法律武器解决这场纠纷。
两上法庭,法院无权强点“鸳鸯谱”
2003年年底,刘俊伟一纸诉状将钟艳林告上了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刘俊伟诉称:被告钟艳林因恋爱不成心生忌恨并以多种形式和在多种场合对我进行言语污辱,使我名誉受到侵害,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因侵害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费2万元人民币。
钟艳林听说刘俊伟已把自己告上法庭,感到特别委屈,她始终觉得,是刘俊伟对不起自己,要上法庭,也是我告他!可她冷静一想,觉得这也是一个机会,到时候在法庭上反诉,要法院判令刘俊伟娶自己为妻。庭审时,钟艳林在法庭上辩称:我与原告刘俊伟从未谈过恋爱,1999年7月2日,刘俊伟以甜言蜜语哄骗并诱奸了我,事后,刘俊伟答应今后会对我负责娶我为妻。当时,我考虑到自己最宝贵的处女身被他玷污了,便忍辱负重迁就他,寄希望于他今后能真心对我好。但事实证明,原告刘俊伟想娶我是假,玩弄我的感情是真。但考虑到我与原告是高中3年的同学,希望法院判令原告履行诺言娶我为妻。这样,我可以原谅原告刘俊伟的过去。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本院予以支持。原、被告因恋爱产生纠纷,原告亦未造成严重后果,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人民币,理由尚不充分,不予支持。为此,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2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钟艳林停止对原告刘俊伟名誉的侵害,并于判决生效30日内,在其对原告刘俊伟散布言论的地方作出书面的赔礼道歉,恢复原告名誉。一审判决下达后,钟艳林不服,随即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撤消一审判决,判令刘俊伟娶自己为妻或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共20万元人民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会议庭,对此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应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侵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被上诉人刘俊伟提供证人的证言,以证实钟艳林多次在公开场合对其人格名誉进行侵害,因证人均未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故其证言难以作为定案的依据;钟艳林、刘俊伟二人因恋爱关系引发矛盾,钟艳林因此到刘俊伟单位及妇联反映情况,要求单位出面解决问题,刘俊伟单位出具的公函中仅表明钟艳林干扰了工作秩序,未涉及是否侵害刘俊伟的名誉权问题,故刘俊伟称钟艳林侵害其名誉权的证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婚姻应建立在互相自愿的基础上并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钟艳林上诉要求法院判决刘俊伟娶其为妻,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另外,钟艳林要求刘俊伟赔偿其各项损失20万元,钟艳林在一审审理中未提出反诉,本院对此不予受理。2004年5月13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一.撤销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二.驳回钟艳林的诉讼请求。
虽然两级法院的判决有所不同,但对钟艳林要求法院判令刘俊伟娶其为妻这一点却看法一致,都认为于法无据。可是,钟艳林在接到终审判决后还是解不开这个死结。她坚持认为刘俊伟有责任有义务娶自己为妻,否则,将继续上访。亲朋好友纷纷劝她尽快调整好心态,摆脱“失去贞操”的阴影,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并说,事情已经闹到这一步,即使刘俊伟勉强娶了她,将来也不会幸福。
平心而论,钟艳林的痴情与执着的确让人感动,她的遭遇也让人同情,但她后来的做法却让人感到匪夷所思。我们反对在两性关系上持轻率、放任的态度,主张恋爱中的男女自重自爱,但也摒弃封建的“贞操观”。如果认为失去了“贞操”就失去了一切,这无疑是作茧自缚,葬送自己的幸福。值得庆幸的是,在家人和亲友的劝慰下,钟艳林的观念已有所改变,心态也渐趋平和。去年暑假,在家人的陪同下,她外出旅游了一趟,旅游归来后,她的心情好了许多。但愿她能尽快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和快乐!(因涉及隐私,文中人名均采用化名)
越俎代疱,父为女儿选定“意中人”
钟艳林是一位文静内向的姑娘,从小到大,她都是父母眼中的乖女儿。大学毕业后,钟艳林分配到闽南某中学当老师。钟艳林长得端庄秀丽,所以追求她的小伙子排成了队,其中不乏才貌素质俱佳者,可钟艳林却一个也看不上。转眼到了1999年,钟艳林已25岁了,在小县城,到了这个年龄还没谈婚论嫁的女子为数不多。一个偶然的机会,钟父在钟艳林的同学那里听到这样一个信息:读高中时,钟艳林跟同班同学刘俊伟互有好感,但两人从未表白过什么。
钟父知道女儿爱面子,不会主动追求别人,于是,他决定“越俎代庖”,亲自给在福州工作的刘俊伟写封信,也算是投石问路。钟父在信中委婉地写道,钟艳林很珍惜你们的3年同窗友谊,常常念叨你。因为怕别人说闲话,所以不敢直接给你写信。希望你们以后能加强联系,多叙叙同窗之情。当时,刘俊伟跟女朋友刚分手,接到钟父的来信后,他的精神为之一振,虽然多年未见,但他很清楚地记得钟艳林是一位文静漂亮的女孩。于是,他很快给钟艳林写了一封信。就这样,这对分别达6年之久的同学开始交往了。通过一段时间的信件往来和电话联系,他俩自然而然地发展成了恋人关系。
1999年7月1日,钟艳林应刘俊伟之邀来到福州。次日,刘俊伟带着钟艳林逛了一整天的街,晚上回到住处后,钟艳林说自己太累了,要刘俊伟早点回去。没想到刘俊伟提出了一个让钟艳林深感震惊的要求,他说今晚不走了,要留下来陪钟艳林。钟艳林断然拒绝。可刘俊伟就是赖着不走,并不顾钟艳林的强烈反对,强行要跟钟艳林发生关系。经过一番苦苦挣扎,钟艳林还是被刘俊伟强行占有了。
钟艳林是个很传统的女性,视贞操如生命,今天被刘俊伟强行夺去了贞操,她伤心得痛哭流涕,大骂刘俊伟是流氓,并说要到法院去告他强奸。刘俊伟一听钟艳林要告他强奸,赶紧声泪俱下地向她道歉,要她原谅自己的鲁莽。他说道:“我是因为太爱你了才这样做,我会对你负责到底,尽快娶你为妻。”见刘俊伟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钟艳林心软了。她觉得,事情已到了这一步,吵闹也解决不了问题,于是,她一脸认真地对刘俊伟说:“我现在已经是你的人了,你今后可不能做对不起我的事。”“你放心,我会一辈子好好待你,让你做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刘俊伟连忙答道。有了刘俊伟这番承诺,钟艳林的心里得到了一丝安慰,她寄希望于刘俊伟能尽早履行诺言给自己一个归宿。
因为有了第一次,钟艳林认为自己最宝贵的处女身已经失去了,而且迟早要嫁给刘俊伟,所以接下来的几天里,当刘俊伟提出要跟她同居一室时,她默认了。
千里追踪,你占有了我就得娶我
钟艳林在福州住了半个多月才回到家乡。此后,两人平时就靠书信和电话联系,偶尔,钟艳林会利用节假日到福州去,但刘俊伟很少回家乡,他解释说是工作太忙没时间。随着时间的流逝,钟艳林感觉到刘俊伟对自己没过去那么殷勤了,来信和电话也没开始那么多了,而且每次在信中和电话中都很少有温存体贴的情话。一种不祥之兆袭上钟艳林的心头:刘俊伟莫非变心了?她担心夜长梦多,多次催刘俊伟尽快跟自己结婚。刘俊伟每次却说,婚姻乃终身大事,两人交往的时间不长,需要时间来慢慢培养感情,不能操之过急。钟艳林反问道,既然这样,你为何要强行占有我?所以,你必须对我负责到底!刘俊伟说,当时因为一时冲动,自己也一直为此感到内疚和后悔。接下来,他俩的关系就这样不冷不热地维持着。钟艳林整日忐忑不安,她担心刘俊伟迟早会提出跟她分手。
她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2001年年底,钟艳林接到了刘俊伟的“绝交信”。
钟艳林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悲痛欲绝。
几天以后,钟艳林和父亲一道来到福州找刘俊伟。刘俊伟先是对钟家父女避而不见,后来实在躲不过,才不得不坐下来跟钟家摊牌,他说自己主意已定,没有挽回的余地。钟艳林指责他是感情骗子,并一再以刘俊伟已占有她为由,要刘俊伟娶她为妻。结果双方闹得不欢而散。钟艳林十分伤心,于是哭哭啼啼找到刘俊伟的领导,她希望通过领导和组织出面做做刘俊伟的工作,让他早日回心转意。一开始,领导对此十分重视,郑重其事地找刘俊伟谈话,要他正确对待感情问题,千万不要因此而影响自己的前程。可是,不管领导如何劝说,刘俊伟还是坚持要跟钟艳林分手。领导觉得这是个人私事,不便多插手干预,便劝钟艳林想开点儿。
几个高中同学得知此事后,特意跑来劝慰钟艳林:“你要面对现实,刘俊伟的做法虽然应受谴责,但是,强扭的瓜不甜。退一步海阔天空。你还年轻,人又长得漂亮,将来一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钟艳林却怎么也听不进这些劝慰,她认为,自己已失身于刘俊伟,没脸去跟别人结婚,刘俊伟必须对自己负责到底。
钟艳林决定跟刘俊伟打“持久战”,直到刘俊伟答应娶她为止。由于钟艳林三番五次到单位吵闹,已影响到了领导和同事对刘俊伟的看法和评价。于是,刘俊伟决定调离单位,以摆脱钟艳林的纠缠。
2002年12月底,刘俊伟被调往江西南昌某省直机关工作。没想到钟艳林没多久便千里追踪到了南昌。钟艳林先是到江西省妇联反映情况,要妇联维护她的权益;接着又跑到刘俊伟的单位找领导,要他们主持公道。单位领导了解到真实情况后,告诉钟艳林说,这种事组织不好出面干预。钟艳林和父亲只好无奈地返回。
2003年8月,钟艳林和父亲再次来到南昌,刘俊伟躲着不见,钟艳林就在办公楼的大厅里大骂,并强行要上楼去找刘俊伟。保安说在单位吵闹会影响办公,不让她上去。钟艳林突然从包里拿出一把水果刀,说不让她上去就自杀,引来众人围观。钟艳林当着众人的面大骂刘俊伟是流氓、强奸犯,是玩弄女性的感情骗子。
刘俊伟苦恼不已,他觉得,钟艳林不仅影响了自己的工作,而且对自己的名誉造成了侵害。如果再这样下去,自己将永无宁日。经过一番考虑后,他决定动用法律武器解决这场纠纷。
两上法庭,法院无权强点“鸳鸯谱”
2003年年底,刘俊伟一纸诉状将钟艳林告上了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刘俊伟诉称:被告钟艳林因恋爱不成心生忌恨并以多种形式和在多种场合对我进行言语污辱,使我名誉受到侵害,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因侵害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费2万元人民币。
钟艳林听说刘俊伟已把自己告上法庭,感到特别委屈,她始终觉得,是刘俊伟对不起自己,要上法庭,也是我告他!可她冷静一想,觉得这也是一个机会,到时候在法庭上反诉,要法院判令刘俊伟娶自己为妻。庭审时,钟艳林在法庭上辩称:我与原告刘俊伟从未谈过恋爱,1999年7月2日,刘俊伟以甜言蜜语哄骗并诱奸了我,事后,刘俊伟答应今后会对我负责娶我为妻。当时,我考虑到自己最宝贵的处女身被他玷污了,便忍辱负重迁就他,寄希望于他今后能真心对我好。但事实证明,原告刘俊伟想娶我是假,玩弄我的感情是真。但考虑到我与原告是高中3年的同学,希望法院判令原告履行诺言娶我为妻。这样,我可以原谅原告刘俊伟的过去。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本院予以支持。原、被告因恋爱产生纠纷,原告亦未造成严重后果,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人民币,理由尚不充分,不予支持。为此,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2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钟艳林停止对原告刘俊伟名誉的侵害,并于判决生效30日内,在其对原告刘俊伟散布言论的地方作出书面的赔礼道歉,恢复原告名誉。一审判决下达后,钟艳林不服,随即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撤消一审判决,判令刘俊伟娶自己为妻或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共20万元人民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会议庭,对此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应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侵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被上诉人刘俊伟提供证人的证言,以证实钟艳林多次在公开场合对其人格名誉进行侵害,因证人均未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故其证言难以作为定案的依据;钟艳林、刘俊伟二人因恋爱关系引发矛盾,钟艳林因此到刘俊伟单位及妇联反映情况,要求单位出面解决问题,刘俊伟单位出具的公函中仅表明钟艳林干扰了工作秩序,未涉及是否侵害刘俊伟的名誉权问题,故刘俊伟称钟艳林侵害其名誉权的证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婚姻应建立在互相自愿的基础上并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钟艳林上诉要求法院判决刘俊伟娶其为妻,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另外,钟艳林要求刘俊伟赔偿其各项损失20万元,钟艳林在一审审理中未提出反诉,本院对此不予受理。2004年5月13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一.撤销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二.驳回钟艳林的诉讼请求。
虽然两级法院的判决有所不同,但对钟艳林要求法院判令刘俊伟娶其为妻这一点却看法一致,都认为于法无据。可是,钟艳林在接到终审判决后还是解不开这个死结。她坚持认为刘俊伟有责任有义务娶自己为妻,否则,将继续上访。亲朋好友纷纷劝她尽快调整好心态,摆脱“失去贞操”的阴影,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并说,事情已经闹到这一步,即使刘俊伟勉强娶了她,将来也不会幸福。
平心而论,钟艳林的痴情与执着的确让人感动,她的遭遇也让人同情,但她后来的做法却让人感到匪夷所思。我们反对在两性关系上持轻率、放任的态度,主张恋爱中的男女自重自爱,但也摒弃封建的“贞操观”。如果认为失去了“贞操”就失去了一切,这无疑是作茧自缚,葬送自己的幸福。值得庆幸的是,在家人和亲友的劝慰下,钟艳林的观念已有所改变,心态也渐趋平和。去年暑假,在家人的陪同下,她外出旅游了一趟,旅游归来后,她的心情好了许多。但愿她能尽快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和快乐!(因涉及隐私,文中人名均采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