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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出庭权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被告人庭审缺席现象日益严重,许多案件处于待审积压的状态,在惩罚犯罪、诉讼经济和被害人权利保障方面产生了消极影响,但不加限制地适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可能会产生侵害人权、损害司法公正等弊端。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在国际司法中存在争议。为最大程度保障司法公平正义,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适用应当被严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