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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1986--1988年发生在我国部分房改试验区的“住房贱卖”事件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政策文件、媒体评论的分析和对单位制度的研究,指出“住房贱卖”事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来自市场改革导致的利益单位化影响和单位变通方式在房改过程中的具体运作。“住房贱卖”事件预示了在房改过程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与企业单位之间的权力在发生转移。中央政府控制住房资源的权力范围逐步缩小,但相应也缓解了由于住房改革所遇到的压力,尤其是中央政府执政的合法性不会轻易受到普通民众的质疑,然而地方政府在扩大权力的同时却承担住房改革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