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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代建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扩大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而被世界发达国家广泛应用的一种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的方式,本文着重论述了“代建制”在政府投资的项目中发挥的作用。
【关键词】代建制项目作用
引言
我国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经历了时代的摸索到改革开放借鉴国外先进管理技术,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现有的管理模式仍存在着种种弊端仅靠技术进步也无法消除。管理制度等深层面的改革,创新建设管理模式,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分工的原则,通过一个自始至终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的企业性经济管理组织,组成高效的组织系统,才能达到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代建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扩大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技术含量日益增加而被世界发达国家广泛应用的一种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方式,是以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代替政府庞大的临时管理组织。它使项目管理技术、管理手段、管理思想更专业、更先进;集中化和专业化管理有助于提高建设项目实施质量。规范政府行为,将政府行为纳入法政范围,对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市场机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市场的方式转移项目建设费用超支的风险。政府不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既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运行秩序,游客有效地杜绝公务人员产生腐败。因此,实行项目法人制、推广项目“代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概述
2.1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1)政府投资项目概述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为了满足社会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出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以及国家财政担保的国内外金融组织贷款等方式独自或合资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代建制概述
代建制是指政府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采用委托代理的合同方式,将工程组织与建设的全部或部分只能交由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的工程建设单位(简称代建人)完成的政府投資项目管理制度。
3)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它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式在政府投资项目上的一种具体运行模式和管理制度。
代建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应用
3.1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的实施
在代建制模式中各大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政府成立投资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市场进行监管;业主按照招商合同负责选择代建单位,并对建设项目进行融资和按照合同拨付建设资金,接受财政部门审核;代建单位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并接受代建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运营单位在使用或运营竣工后的项目,并在使用或运用过程中接受政府和业主/投资方监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的方式可以分为阶段代建和全过程代建。分阶段代建根据项目的建设周期可以分为项目前期代建和项目实施代建两部分,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项目使用人可以分阶段选择不同的代建人,以充分发挥代建人的专业优势。全过程代建是代建人负责从项目前期、设计、施工、直到竣工验收后评价的全过程管理,一般来说,只有大型的综合性项目管理公司具备全过程管理的能力。
3.2代建制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代建单位的性质、资质、运作、代建范围尚需进一步明确。
2) 代建制与现行投资计划、预算下达、资金拨付、财务管理等有关制度与一个衔接问题,全国缺少统一指导规范,各自为政,比较混乱。
3)代建机构总体实力薄弱,没有形成成熟、规范、公平竞争的代理商市场。
4)与代建制相关的配套措施不完善。
3.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现阶段代建制机构组建的可行方式
1)以事业单位型为主导模式的城市集中代建制机构组建模式
这是分地区或分行业中专门的事业单位,有其替代业主对该地区或该行业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集中代建,从而保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专业性。
2)以企业型为主导的分担代建制机构组建模式
此处所说的企业是通过投标方式得到的项目管理公司,而不是现在国内所采用设立的政府投资管理公司,该项目管理公司对整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实施代建。这种代建方式实际上是PMC(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用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业主在项目进行初期,选择技术力量较强、工程管理经验丰富的国际知名工程公司作为项目管理承包商,与之签订项目管理代建承包合同。这些从事PMC的承包商,一方面是工程公司中的佼佼者,另一方面与国际金融及投资机构悠着良好的合作,可以帮助项目取得融资,为增强投资方信心起到重要作用。
3.4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的完善与发展
本管理架构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模式的管理分为两个区域和三个层面。区域一是有政府计划、财政、审计(包括纪检、检查部门)建设(包括其他政府专业职能部门和其下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组成的项目外部治理区域;区域二是有若干项目投融资建设咨询管理公司以及若干工程承建商、建立公司、勘察设计公司等构成的项目代建市场和工程建造市场组成的项目内部治理区域。三个层面是有高端向低端的决策层面、项目代建市场和工程建造市场。
推行“代建制”关键在于选择代建企业。代建企业、设计和施工承建商和运营单位必须通过市场公开招标投标确定。代建单位的培育是“代建制”推行的关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是“代建制”实施的基础,代理合同的完善是“代建制”管理的保障。因此,向全社会全面开放就是代理市场,培育代建主体,制定规章制度,完善代理合同,加强政府监督,吸引众多合格的专业工程管理公司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参与政府投资工程代建。
结论
代建制模式本着“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四分开的原则,以建立“决策科学化、主体多元化、管理专业化、行为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为目标,以切实转换政府职能,确立投资主体地位为核心,对我国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彻底的改革。因此,代建制的设计和研究对于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乃至政府行政手段的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2004]298号
尹贻林、阎孝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
【关键词】代建制项目作用
引言
我国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经历了时代的摸索到改革开放借鉴国外先进管理技术,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现有的管理模式仍存在着种种弊端仅靠技术进步也无法消除。管理制度等深层面的改革,创新建设管理模式,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分工的原则,通过一个自始至终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的企业性经济管理组织,组成高效的组织系统,才能达到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代建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扩大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技术含量日益增加而被世界发达国家广泛应用的一种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方式,是以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代替政府庞大的临时管理组织。它使项目管理技术、管理手段、管理思想更专业、更先进;集中化和专业化管理有助于提高建设项目实施质量。规范政府行为,将政府行为纳入法政范围,对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市场机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市场的方式转移项目建设费用超支的风险。政府不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既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运行秩序,游客有效地杜绝公务人员产生腐败。因此,实行项目法人制、推广项目“代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概述
2.1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1)政府投资项目概述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为了满足社会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出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以及国家财政担保的国内外金融组织贷款等方式独自或合资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代建制概述
代建制是指政府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采用委托代理的合同方式,将工程组织与建设的全部或部分只能交由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的工程建设单位(简称代建人)完成的政府投資项目管理制度。
3)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它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式在政府投资项目上的一种具体运行模式和管理制度。
代建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应用
3.1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的实施
在代建制模式中各大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政府成立投资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和建设市场进行监管;业主按照招商合同负责选择代建单位,并对建设项目进行融资和按照合同拨付建设资金,接受财政部门审核;代建单位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并接受代建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运营单位在使用或运营竣工后的项目,并在使用或运用过程中接受政府和业主/投资方监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的方式可以分为阶段代建和全过程代建。分阶段代建根据项目的建设周期可以分为项目前期代建和项目实施代建两部分,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项目使用人可以分阶段选择不同的代建人,以充分发挥代建人的专业优势。全过程代建是代建人负责从项目前期、设计、施工、直到竣工验收后评价的全过程管理,一般来说,只有大型的综合性项目管理公司具备全过程管理的能力。
3.2代建制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代建单位的性质、资质、运作、代建范围尚需进一步明确。
2) 代建制与现行投资计划、预算下达、资金拨付、财务管理等有关制度与一个衔接问题,全国缺少统一指导规范,各自为政,比较混乱。
3)代建机构总体实力薄弱,没有形成成熟、规范、公平竞争的代理商市场。
4)与代建制相关的配套措施不完善。
3.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现阶段代建制机构组建的可行方式
1)以事业单位型为主导模式的城市集中代建制机构组建模式
这是分地区或分行业中专门的事业单位,有其替代业主对该地区或该行业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集中代建,从而保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专业性。
2)以企业型为主导的分担代建制机构组建模式
此处所说的企业是通过投标方式得到的项目管理公司,而不是现在国内所采用设立的政府投资管理公司,该项目管理公司对整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实施代建。这种代建方式实际上是PMC(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用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业主在项目进行初期,选择技术力量较强、工程管理经验丰富的国际知名工程公司作为项目管理承包商,与之签订项目管理代建承包合同。这些从事PMC的承包商,一方面是工程公司中的佼佼者,另一方面与国际金融及投资机构悠着良好的合作,可以帮助项目取得融资,为增强投资方信心起到重要作用。
3.4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的完善与发展
本管理架构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模式的管理分为两个区域和三个层面。区域一是有政府计划、财政、审计(包括纪检、检查部门)建设(包括其他政府专业职能部门和其下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组成的项目外部治理区域;区域二是有若干项目投融资建设咨询管理公司以及若干工程承建商、建立公司、勘察设计公司等构成的项目代建市场和工程建造市场组成的项目内部治理区域。三个层面是有高端向低端的决策层面、项目代建市场和工程建造市场。
推行“代建制”关键在于选择代建企业。代建企业、设计和施工承建商和运营单位必须通过市场公开招标投标确定。代建单位的培育是“代建制”推行的关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是“代建制”实施的基础,代理合同的完善是“代建制”管理的保障。因此,向全社会全面开放就是代理市场,培育代建主体,制定规章制度,完善代理合同,加强政府监督,吸引众多合格的专业工程管理公司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参与政府投资工程代建。
结论
代建制模式本着“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四分开的原则,以建立“决策科学化、主体多元化、管理专业化、行为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为目标,以切实转换政府职能,确立投资主体地位为核心,对我国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彻底的改革。因此,代建制的设计和研究对于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乃至政府行政手段的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2004]298号
尹贻林、阎孝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