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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保障被人们越来越重视。社会养老保险作为现代保障制度的核心构成之一,在增进民生福祉、共享美好生活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养老保险自然受到社会大众的重视和关注,这也使得对养老保险制度不断进行完善是亟待需要解决的问题。文章分析了我国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建议,以期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不断完善,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需求,达到人民群众的期望。
关键词:养老保险;城乡身份;职业身份;公正
一、 引言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习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河南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均强调,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来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必须建立在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必须打好脱贫攻坚战;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必须實现全面小康,增进民生福祉,使人民群众能共享美好生活;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必须使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制度支撑。而实现这些目标就需要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当社会一部分人员因为各种特殊原因无法让自己生活有保障时,这不仅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国家的治安安全。社会保障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而是一种福利性的制度,是由国家出面给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物质匮乏的人员一定程度的经济帮助,在宏观层面上来说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的一个过程。每个国家的社会环境、经济水平、历史背景各不相同,所以每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有区别。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四大部分。其中社会保险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五险一金”,“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社会救助由低保救助、特困人员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构成;社会福利由未成年人福利、老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劳动者福利等构成;社会优抚由社会优待、退休安置、退役安置、伤残抚恤、死亡抚恤五大部分构成。
在中国普及程度最广泛的就是“五险一金”,其中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源于对人的生存权的保护,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通过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真正地保障城乡居民社保权的实现。本文,将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为例进行分析。
二、 中国社会保障的现状研究
一般来说,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的保障水平,经济发达的国家更有能力提高本国的社会保障水平,经济落后的国家即使想建立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无能为力,但这并不代表着越高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就有越高的社会保障水平。因为如果社会保障水平过高,人民即使不工作,政府给与的福利也能让他们拥有很好的生活水平的话,会打消部分人的工作积极性,引发另外一种不公正,从而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这与社会保障的目标背道而驰,所以社会保障水平的发展会慢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如何把握这个度,使得人民的生活既能得到有效保障,又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是全世界国家都关注的一个问题,而当前中国的现实实情是人口多底子薄,社会保障水平还不是很高,也就不存在“养懒汉”的问题。对于我国的社会保障而言,提高保障水平,如何建设有效的、切实贴合人民需求的保障制度才是主要问题。
在社会保障制度还主要是致力于扩大覆盖面时,农村土地在承担社会保障功能方面仍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官网),农业户口人口占总人口的70.86%。土地对于农民而言是最基本的保障,既扮演着提供生活住处的角色,也扮演着提供工作机会的角色。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土地是他们生存发展保障的一道心理防线,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土地的保障功能已经远远不如以前那么重要了,这是因为土地不具有流动性,在扮演提供工作机会这个角色发挥就业保障功能时,前提条件是农民留在农村,守着土地,而根据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告来看,全国农民工28 652万人,占总就业人员的36.90%,其中外出农民工17 185万人,占总就业人员的22.13%,土地缺乏流动性,对于外出的农民工而言,土地几乎已经丧失了就业保障作用。其次,在现有生产情况下,没有外出务工的农民有很大一部分入不敷出,土地仅仅是“活命田”和“保命田”。土地保障不利于农业剩余劳动的转移,不符合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客观趋势,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的扩张、工业发展的需求导致农民所拥有的土地越来越少,对于那些失去了土地的农民而言,土地保障更多的只是沉淀于人们的观念和情感寄托之中。因此,过分的依赖土地的保障功能已经不切实际了,必须构建和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弱化或者代替土地的保障功能。
在落实社会保障时,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受众最广的一部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不同类别的险种,其中养老保险是关乎全国民生的一项险种,中国“老龄化”程度加深、大量农民外出务工失去土地的保障功能、部分年轻人面对高房价只能花掉大部分的积蓄,在这种国情下,人民的“安全感”急需养老保险来提供。在固有的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下,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到今日,在养老保险方面,城乡之间的壁垒逐渐失。除商业保险外,我国的养老保险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三个类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待遇较高,而参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的退休后待遇相应较低。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言,需缴纳的保费更高,所得的受益也更高,保障性更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面对的群体是企业在职职工和以灵活就业的形式来交纳社保费用的个人。城乡居民都可以选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就是说,选择养老保险类别时不再受限于城乡身份。参保这三种不同养老保险的人群也对应着三种不同的人群,职业身份的不同代替了城乡居民身份的不同。 三、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
关键词:养老保险;城乡身份;职业身份;公正
一、 引言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习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河南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均强调,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来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必须建立在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必须打好脱贫攻坚战;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必须實现全面小康,增进民生福祉,使人民群众能共享美好生活;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必须使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制度支撑。而实现这些目标就需要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当社会一部分人员因为各种特殊原因无法让自己生活有保障时,这不仅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国家的治安安全。社会保障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而是一种福利性的制度,是由国家出面给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物质匮乏的人员一定程度的经济帮助,在宏观层面上来说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的一个过程。每个国家的社会环境、经济水平、历史背景各不相同,所以每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有区别。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四大部分。其中社会保险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五险一金”,“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社会救助由低保救助、特困人员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构成;社会福利由未成年人福利、老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劳动者福利等构成;社会优抚由社会优待、退休安置、退役安置、伤残抚恤、死亡抚恤五大部分构成。
在中国普及程度最广泛的就是“五险一金”,其中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源于对人的生存权的保护,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通过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真正地保障城乡居民社保权的实现。本文,将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为例进行分析。
二、 中国社会保障的现状研究
一般来说,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的保障水平,经济发达的国家更有能力提高本国的社会保障水平,经济落后的国家即使想建立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无能为力,但这并不代表着越高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就有越高的社会保障水平。因为如果社会保障水平过高,人民即使不工作,政府给与的福利也能让他们拥有很好的生活水平的话,会打消部分人的工作积极性,引发另外一种不公正,从而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这与社会保障的目标背道而驰,所以社会保障水平的发展会慢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如何把握这个度,使得人民的生活既能得到有效保障,又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是全世界国家都关注的一个问题,而当前中国的现实实情是人口多底子薄,社会保障水平还不是很高,也就不存在“养懒汉”的问题。对于我国的社会保障而言,提高保障水平,如何建设有效的、切实贴合人民需求的保障制度才是主要问题。
在社会保障制度还主要是致力于扩大覆盖面时,农村土地在承担社会保障功能方面仍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官网),农业户口人口占总人口的70.86%。土地对于农民而言是最基本的保障,既扮演着提供生活住处的角色,也扮演着提供工作机会的角色。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土地是他们生存发展保障的一道心理防线,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土地的保障功能已经远远不如以前那么重要了,这是因为土地不具有流动性,在扮演提供工作机会这个角色发挥就业保障功能时,前提条件是农民留在农村,守着土地,而根据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告来看,全国农民工28 652万人,占总就业人员的36.90%,其中外出农民工17 185万人,占总就业人员的22.13%,土地缺乏流动性,对于外出的农民工而言,土地几乎已经丧失了就业保障作用。其次,在现有生产情况下,没有外出务工的农民有很大一部分入不敷出,土地仅仅是“活命田”和“保命田”。土地保障不利于农业剩余劳动的转移,不符合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客观趋势,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的扩张、工业发展的需求导致农民所拥有的土地越来越少,对于那些失去了土地的农民而言,土地保障更多的只是沉淀于人们的观念和情感寄托之中。因此,过分的依赖土地的保障功能已经不切实际了,必须构建和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弱化或者代替土地的保障功能。
在落实社会保障时,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受众最广的一部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不同类别的险种,其中养老保险是关乎全国民生的一项险种,中国“老龄化”程度加深、大量农民外出务工失去土地的保障功能、部分年轻人面对高房价只能花掉大部分的积蓄,在这种国情下,人民的“安全感”急需养老保险来提供。在固有的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下,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到今日,在养老保险方面,城乡之间的壁垒逐渐失。除商业保险外,我国的养老保险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三个类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待遇较高,而参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的退休后待遇相应较低。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言,需缴纳的保费更高,所得的受益也更高,保障性更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面对的群体是企业在职职工和以灵活就业的形式来交纳社保费用的个人。城乡居民都可以选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就是说,选择养老保险类别时不再受限于城乡身份。参保这三种不同养老保险的人群也对应着三种不同的人群,职业身份的不同代替了城乡居民身份的不同。 三、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