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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国有企业实际上是“无限责任制”的企业。企业的出资者是政府,企业设有明确的法人财产权,企业的财产同出资者由其他财产连在一起,没有边界,可以随意调拨,企业经营的盈亏都由出资者──政府承担着无限的责任。职工的生老病死、子孙后代,全部由企业包下来,责任是无限的,这就是实实在在的政府企业、企业政府,政企不分造成了很多隐患。当前,国企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集中表露出采,资产管理混乱,权益主体空位,负盈不负亏,名盈实亏,国有资产流失浪费,挥霍侵吞公物财产等现象依然存在。解决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