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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北京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中,以下产品经生产企业确认,为假冒产品.详情见附表一和附表二.rn所在地分局应依法对这些假冒产品进行查处.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如果有此通知中涉及批号的假冒产品,应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rn附件:1.假冒保健食品明细表rn2.假冒化妆品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