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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可见,“学习语言文字运用”应该成为语文课程的核心任务。“学习语文的第一步功夫,应该下在对具体语言材料的积累、品味、感悟上,在对语言材料整体把握上,再根据学生的需要和可能,帮助学生体会、认识语文运用的规律……(课程的目标应该落在)让学生通过语文的实践学会‘运用’或者说‘驾驭’语言文字这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