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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FI融资模式的研究背景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指出“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引导有效需求的重要途径”,同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上述两项重要的改革要求对于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增强公众参与意识,激发经济社会活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