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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存在诸多法技术障碍,不仅其主体不易确定,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更难以容纳民俗之类的文化遗产,加之将已进入共有领域的传统知识专有化本来就难以为公众接受,逆反的心理只会促使其加速灭亡,因此抛开情绪化,实事求是地依靠政府和社会支持传统文化的传承,结合一定范围内的私法保护是现实而必要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