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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件过程 2004年10月7日下午,高唐县城乡供水中心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某家属区附近有人在公共供水管道上私接水管窃水.接到举报电话后,10月8日上午8时,供水管理人员一行三人前往查看.经初步查证,系县直某单位王某所为,王某挖开通往某公司无计量设施的主管道(Φ50mmPVC),三通变径连接,用Φ25mmPVC管接到约20m处的路边自家的门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