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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教育学家布鲁姆将"教学目标"中的认知目标分为知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与评价六个部分,其中后三种教学目标被定义为高阶思维能力,可以看出高阶思维能力是"发生在较高认知水平层次上的心智活动或认知能力"[1],它能够依据一定合理的逻辑和判断准则以抽象的思维结构对看似随机、混乱无序的知识片段进行整理、归类、对比、概括,使之成为系统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并使思考者进一步完善思维的结构、逻辑和判断准则。高阶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