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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民公共品偏好的揭示是公共选择领域的一个难题,作为消费者行为主义理论专家的赫希曼所提出的“退出一意愿表达”模型以及公共选择学派的研究方法启发了我们可以将“政治市场”中公民的政治行为简单的划分为“退出”与“意愿表达”两类,并论证了地方政府建立均衡的“退出一意愿表达”机制能够增进公民福利。拓展公民“意愿表达”的理念一方面源于对官僚制的反思。另一方面则源于对现代民主制的探讨,这是传统政治学的重要视域,而增加公民“退出”权的思路则更多地来源于多元主义与公共选择学派的政治市场逻辑,蒂伯特模型以及上世纪80年代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