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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形势下,随着我国金融业的日益开放,混业经营是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原有的分业经营体制下金融监管模式,正面临新的问题和制度缺陷,不利于避免监管混业经营带来的金融风险.因此,有必要变革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应在吸收英国全能型的混业监管模式以及美国综合监管与分业监管相结合的模式经验的基础上,从体制变革、功能变革、监管方式变革、制度变革和机制变革等五个方面创建我国金融监管变革的新的监管模式.这对于有效监控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下带来的新的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