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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挺闷热的午后,天上没有一片云,没有一点风,整座城池仿佛被放进蒸笼里,整个世界好像只剩下热浪涌动。我摸了一下烫手的头发,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捋顺了垂在额前,终于鼓起全部的勇气,握紧拳头走进了街道对面的那家琴行。
空调轻轻地吹在身上,那股炎热便犹如从身体之上剥离而去一般,只余丝丝凉爽,让人有种里外两重天的奇异感觉。我静静享受着这份薄凉,想装成行家般轻描淡写地打量一下四周,却被浓厚的艺术氛围惊艳了一把——房间里许多我认识的或不认识的乐器都像珍宝一样十分优雅地站在属于自己的位置,不管是哪一件都散发着属于自己的独特气息。他们琳琅满目地落在我眼里,我一开口就暴露了自己没见过世面的事实:“so artistic!”
店主是一个很年轻的男生,穿着白色T-shirt剪着干净的短发,一点也不像电视里邋遢的艺术男,反而很干净很阳光的样子,我一见就喜欢到不行。美中不足的是,他戴着一副墨镜并拿着一柄红色的小长伞。他闻讯而来,在抬起头的瞬间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好在及时的抓住了旁边的桌角,勉强支撑着起来。
意识到他是位盲人,我连忙上前搀着他,想引他避过房间中央那架看起来高贵深沉的黑色钢琴。触碰到他胳膊的那一刹那,我明显感受到他的身体僵硬了一下,过了好半天才恢复过来,咧出一个笑容,他说:“这里好歹也是我的地盘,别那么紧张嘛!对了,你需要什么?”
我想起电视里那些奇怪的残障人士,他们很反感别人的热心帮助,不管做什么都一副“我能行”的样子,于是立马触电般松开了他的胳膊,尴尬地笑了笑。我把垂在的额前那一大把碎碎的刘海儿捋到耳朵后边,我说,我想学二胡。
是的,二胡,这种光听名字就已经让人觉得老气横秋的乐器。我听过它的声音,婉转悠扬,如泣如诉。我想,如果有一种乐器可以承载疼痛的重量,可以寄托很多感伤,那么一定是二胡了。
男生“盯”着我沉默不语,好像在思考什么,奇怪的是,在他这样的“注视”下,我竟然有一种被看透了的感觉,于是又慌乱地把刘海儿散下来,让它们好像屏障般遮挡着我不愿暴露的秘密。好一阵子后,他似乎终于做出决定,转身踮起脚从墙上取下了那把栗色木吉他,很随意地拿在手里拨弄了两三下,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一丝拖泥带水的味道。他说,二胡不适合你,像你这种花季少女还是学学吉他吧!给你打五折免学费怎么样?
也许是吉他低沉清冽的声音打动了我,也许是他开的条件足够诱人,鬼使神差的,我就这么答应了。
------2------
我最喜欢清晨到“曲调有情”去,因为我喜欢看阳光透过落地窗洒在地板上的样子。每次英语早自习我都逃课,坐在地板上为还裹着睡袍的孙浩描述阳光的样子。这个时刻的太阳远没有中午的毒辣,它是温柔的,和煦的,给人很亲切的感觉。
孙浩就是店主,27岁,从小深谙音律,最大的梦想就是背着一把吉他浪迹天涯。“最好在路上碰到一个志趣相投的好姑娘,然后一起笑傲江湖。”孙浩一边说着,一边哈哈大笑,在阳光下的照耀下,他俨然也成了一个发光体,散发出金色的光晕。
“可是后来竟然失明了,虽然比贝多芬运气好点,但去江湖上闯是肯定不行的了。”孙浩惋惜地说,可是我听着却有种云淡风轻的感觉,一点悲哀的味道都没有。我看着他自信又洒脱的样子,既羡慕又失落。我知道,他不完全是遗憾的,因为他至少找到了那个姑娘,虽然不能去飘荡,但守着静好岁月也是不错的。孙浩对他现在的生活很满意,每次说起他那个温柔漂亮而且贤惠的女朋友就满脸堆笑,好像全世界最幸福的那个家伙就是他了。
我看着他得意的样子,心里止不住地抽搐。
我说我叫陆子晗,高中生,因为不远之后的国庆晚会被安排“必须拿出一个节目”,不得不来拜师学艺。孙浩就问:“为什么必须拿出一个节目?”我耸耸肩,我一不小心成了文娱部部长,而且还是光杆司令,不拿出点本事恐怕招不到兵了。
我端起水杯仰首痛饮,一大口清凉的液体灌入胸口,内心的慌张被冷水掩盖下去。孙浩似乎为我的谎言折服:“哇呀,不得了了,原来是部长小姐大驾光临,失敬失敬……”
我撇了撇嘴,懒得听他废话。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孙浩对我的倾囊相授和我因为小虚荣撒的谎,其实根本没有半点关系。
孙浩对我专翘英语课的行为很是不满,最开始还好脾气地劝我要好好学英语,不然英文歌就没法唱了,后来就只摆着臭脸,一句话也不说。我也不理他,自顾自地边弹边唱。
“you are my sunshine,my only sunshine……”然后孙浩的脸就更黑了,看着他像极了电影里耍酷的大佬的样子,我趴在地板上笑得肚子都要痛起来。
其实我专逃英语课,除了一点也不喜欢那个漂亮的英语老师,也因为她实在太懒了,连名都不点。我逃了这么多次课,至少在目前为止还一次都没被班主任发现过。
孙浩说我这是典型的欺软怕硬,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谁不知道柿子要挑软的捏?”孙浩拿我没办法,只好抢过吉他拨弄起来,我弹得支离破碎的曲子立马在他指尖下变得悦耳动人。我就支着下巴静静地看他纤长的五指在吉他上拨弄,阳光洒满房间,在金色的光辉下连日子也变得美好起来。
我开始有空没空就往“曲调有情”跑,孙浩差点被我感动得热泪盈眶:“你还真是热爱音乐呀!”
我打着哈哈,那是那是!
是吗?不,我不止不爱音乐,也不爱二胡吉他,更不爱透着朦胧美的英文歌曲……我想我什么也不爱,只是有些东西,实在没有勇气面对,只好试着逃避。
------3------
我没想到我只不过学了个吉他,就打破了我“像变色龙隐匿在环境里”的计划,成为班上的风云人物。
开始有女生来问我:“曲调有情店主是不是很帅啊?”“听说他脾气好好诶,是不是真的?”还有花痴一点的,直接把情书塞我手里,用我从没享受过的温柔语气说:“亲,帮我把这个给他一下,说不定以后我还要做你师娘哦!”……鸡皮疙瘩抖落一地。 最后是班长找到我:“听说你会吉他?要不你加入我们班的乐队,代表我们班参加国庆晚会怎么样?”
谎话竟然成真了……一半。
我是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虽然那些个乐队成员有点不屑的样子,虽然乐队的教练是我最讨厌的英语老师。
英语老师也顺便教音乐,她被公认为我们学校最漂亮的老师,并且多才多艺,并且还亲切和善。可是我却不喜欢她,我承认我这是嫉妒。
我嫉妒过很多女孩儿,她们有的长的很漂亮,深得男生们的喜欢;有的成绩优异,在老师家长眼里就是一块宝贝;有的多才多艺,会在大家冷场的时候高歌一曲;还有的活泼大方,和谁都可以称兄道弟……还有很多很多,可是,英语老师kitty却是她们所有人的集合体。
像这种大家优点的交集,我本来是没有资格嫉妒的,也许我也应该像别人一样喜欢她,可是我却做不到。
第一次见到kitty的时候,她穿着一条红色连衣裙,像一朵骄傲的凤凰花站在讲台上落落大方地做着自我介绍。她的声音很好听,我被包裹在这样柔软的声线里,逐渐逐渐变成一只蝉蛹,而kitty却以一种霸道的方式让还没有成形的我破茧而出的。
我没想到第一次在英语课上开小差的样子落在了她的眼里,她秀手一抬,让我起来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还在发呆,以至于同桌十分不情愿地碰撞我胳膊时还被吓了一跳,站起来更是吞吞吐吐不知所云。在班上同学的哄笑中,我低着头恨不得找到一条缝钻进去。
第二天我就拿着攒的那一小笔钱逃课,从此加入了浩大的逃课大军。
孙浩准确无误地戳了一下我的脑门,你这种人啊,真的是幼稚死了你,竟然因为不喜欢老师就不上课,那假如你讨厌食堂的阿姨以后就可以不吃饭了?
孙浩说话总是让我想起kitty,因为她也总是骄傲地说,不喜欢我没关系,反正我最多在你眼里当两三年的沙子,不喜欢学习那就糟糕了,因为这是真正可以影响你一生的东西。
我想,也许他们是对的,只是迟到的叛逆因子发作起来,我控制不了自己的心,也不想控制。
------4------
kitty在课堂上对同学们很宽松,对乐队成员反而严格到不行。在课堂上只要你及格,不管你怎么疯都没关系。但在乐队里假如同一个音节弹错两次,那你就完蛋了,别看她平时温婉有仪的样子,刻薄起来也是不饶人的。
在排练的时候除了我,几乎每个人都有被骂得狗血淋头的经历,而我得益于孙浩同样严格得近乎苛刻的训练,表现稍微好一些。尽管如此,她还是鼓着眼睛瞪我:“陆子晗你唱的是歌还是经啊?唱歌是要投入感情的你到底会不会唱啊,你不会就告诉我好让我早点换人啊你!”
假如是以前的话我一定会豪气罢演——不就是一次表演,老娘还不稀罕呢!可是我想起孙浩这个负责的老师教我舞台技巧时的尴尬我就忍了。毕竟,能只欺骗一半总比全部说谎的好。而且我也知道她不是故意给我难看,孙浩也说:“唱歌,最重要的就是能感动人,假如你连自己都感动不了,那也没什么唱头了。”
我一直都以为唱歌是一件很个人的事,照着歌词逐字逐句地唱出来就好了。可是不管是孙浩还是kitty都用他们的态度告诉我——唱歌,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后来的我脱胎换骨,破茧成蝶,偶然回首时才明白,如果不是两人一扬一抑地悉心鞭策,我想我将永远只是一个敏感自卑、胆小怯弱的女孩,一辈子沉浸在那次覆灭性的伤害中,无可自拔。
我把这些告诉给孙浩,孙浩笑着说看来你们这个kitty老师也是行家啊,能教给你这些东西的绝对不是坏人,你还是多多听她讲课,别给她惹麻烦吧!
孙浩对我的逃课行为已经不能用“不满”来形容了,简直是达到了深恶痛绝的地步。我撇着嘴,怎么能说是我给她惹麻烦呢,她看不到我心情都要好很多。
孙浩又戳我脑袋,你以为你班主任真的从来没有发现过?
这个时候我本来应该倔强地反驳的,可是脑子不知道抽什么风,突然很想看看这张在我面前招摇了一两个月的脸,突然很想知道墨镜后面的双眸,是否和kitty一样,如星光般璀璨。我一把把孙浩的墨镜扯了下来,正想得意一会儿才发现,孙浩这次真的生气了。一只胳膊捂着双眼,另一只伸到我面前,语气是前所未有的漠然:“拿来!”
我被孙浩这冰冷的命令吓到了,只好把墨镜塞到他手里,沉默着看他背过身戴上。
也许我是应该理解孙浩的,每个人都有不愿示人的秘密,就像如果可以我也一定会让我最不想让人看见的东西成为秘密永远烂在我的心里。可是我还是好久没有敢再去“曲调有情”,那里似乎有一样东西,会在我残留的自尊上一刀一刀狠狠地划下,然后彻底破碎。
国庆一天一天逼近,我们每天在kitty借来的房子里排练,虽然大部分东西孙浩都已经教给我,可我还是很认真地听着。kitty的语气中透出一点怅然:“假如你英语课也这么认真就好了,肯定不止考这么一点分的。”
我不知道她这算不算夸我,可是乐队里却是怨声载道,有人甚至毫不留情地说:“我们原来的主唱明明好好的,为什么要换成这个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麻烦精啊?还得为了她把我们名字都换了,真是的!”
我愣了一下,还没等我反应过来kitty就为我辩解:“‘曲调有情’,这是个好名字,名字也可以为咱们加分的哦!”
队员们都沉默不语,沉默里似乎也算认可了我和我带来的名字。
------5------
我坐在化妆室的镜子前,第一次认认真真地审视我左脸上的一大块疤痕,在岁月的冲洗下,它似乎变淡了许多,不再如从前那般狰狞吓人。
耳边响起一些怨毒的声音:“她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配不配!” “记得把粉底抹厚点,吓死人了可不好!”我想,其实还是难看的吧。
忘了说,那些人给我的巧克力我给了孙浩,可是孙浩又送给了我。还有信,我没有告诉她们孙浩失明的事,也因为觉得不礼貌就没有念给孙浩听。在一次扔进垃圾桶被抓到现形后,关于我喜欢孙浩,想要搞师徒恋的流言就这样传开了。 “就她那样,要换我早就呆在家里面壁思过了,还敢出来使坏。”
我没有理她们。
不记得是怎样的背景怎样的话题里,孙浩发出一个冗长的叹息:“有时候,正是因为看不到,才能分清美和丑。”
她们看多了,也糊涂了。
我一向不喜欢的kitty反而一边帮我把头发扎得高高的一边安慰我:“我听说,脸上有疤的人都是因为你太完美了,所以上帝要在你脸上亲一口,可能他力气大了点,你别怪他啊!”
我突然想起那天,她穿着那条我喜欢了很久的裙子,把我叫到办公室。她的手轻轻掠过我的左脸,有一点点轻微的颤抖。她说:“其实没关系的,做个激光祛疤手术也要不了多少钱。”我把头轻轻别开,有阳光透过窗外的玉兰树打在地板上,斑驳陆离。
其实那个时候的她是好心安慰我,让我不要因此而自卑绝望的吧,可是习惯使然,我硬生生的把它翻译为冷嘲热讽的一种。
我冲她舒展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其中还有一种衍生出来的东西,叫做自信。我带着这个笑容登上了舞台。
这是我仰望了许久的舞台,当我终于站在上面,内心反而变得很平静。孙浩说,唱歌,最重要的就是有情,想当年白居易就被一个“未成曲调先有情”的歌女感动得泪湿青衫,成就一段千古佳话。
于是我就用我全部的真情,唱我最想唱的歌: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
我忘了一切,雷鸣般的掌声,充满疑惑的眼神,熟悉的唏嘘……我只记得孙浩的那番话:“音乐是公平的,它的认可不因为你的容貌,你的金钱,你的地位,它只为你曲弹得好、歌唱得好而喝彩鼓掌。”
孙浩。
表演结束后我拒绝了参加庆功宴,连妆都没有卸就跑去找孙浩,我要告诉他表演很成功,我要大声地对他说谢谢,谢谢他在我绝望时最伟大最难忘的救赎。
在华灯初上的街道上看到孙浩,他背着一把木吉他,穿着白色T-shirt剪着干净的短发,和我美丽的英语老师站在一起,就像他说的那样:“在路上遇到一个志同道合的姑娘,然后一起笑傲江湖。”
迷人的霓虹灯下,他们的脸上写满了措手不及的慌乱。隔着车水马龙的街道,隔着19秒的红灯,我冲他们舒展了一个大大的微笑。有很多人说欺骗是世界上最可憎的东西,怎么会呢?有人欺骗有人救赎,比被遗忘在角落遗忘在背景里,要好太多太多!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那双一直隐匿在墨镜后的眼睛,它们,晧若星辰。
那是一个挺闷热的午后,天上没有一片云,没有一点风,整座城池仿佛被放进蒸笼里,整个世界好像只剩下热浪涌动。我摸了一下烫手的头发,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捋顺了垂在额前,终于鼓起全部的勇气,握紧拳头走进了街道对面的那家琴行。
空调轻轻地吹在身上,那股炎热便犹如从身体之上剥离而去一般,只余丝丝凉爽,让人有种里外两重天的奇异感觉。我静静享受着这份薄凉,想装成行家般轻描淡写地打量一下四周,却被浓厚的艺术氛围惊艳了一把——房间里许多我认识的或不认识的乐器都像珍宝一样十分优雅地站在属于自己的位置,不管是哪一件都散发着属于自己的独特气息。他们琳琅满目地落在我眼里,我一开口就暴露了自己没见过世面的事实:“so artistic!”
店主是一个很年轻的男生,穿着白色T-shirt剪着干净的短发,一点也不像电视里邋遢的艺术男,反而很干净很阳光的样子,我一见就喜欢到不行。美中不足的是,他戴着一副墨镜并拿着一柄红色的小长伞。他闻讯而来,在抬起头的瞬间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好在及时的抓住了旁边的桌角,勉强支撑着起来。
意识到他是位盲人,我连忙上前搀着他,想引他避过房间中央那架看起来高贵深沉的黑色钢琴。触碰到他胳膊的那一刹那,我明显感受到他的身体僵硬了一下,过了好半天才恢复过来,咧出一个笑容,他说:“这里好歹也是我的地盘,别那么紧张嘛!对了,你需要什么?”
我想起电视里那些奇怪的残障人士,他们很反感别人的热心帮助,不管做什么都一副“我能行”的样子,于是立马触电般松开了他的胳膊,尴尬地笑了笑。我把垂在的额前那一大把碎碎的刘海儿捋到耳朵后边,我说,我想学二胡。
是的,二胡,这种光听名字就已经让人觉得老气横秋的乐器。我听过它的声音,婉转悠扬,如泣如诉。我想,如果有一种乐器可以承载疼痛的重量,可以寄托很多感伤,那么一定是二胡了。
男生“盯”着我沉默不语,好像在思考什么,奇怪的是,在他这样的“注视”下,我竟然有一种被看透了的感觉,于是又慌乱地把刘海儿散下来,让它们好像屏障般遮挡着我不愿暴露的秘密。好一阵子后,他似乎终于做出决定,转身踮起脚从墙上取下了那把栗色木吉他,很随意地拿在手里拨弄了两三下,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一丝拖泥带水的味道。他说,二胡不适合你,像你这种花季少女还是学学吉他吧!给你打五折免学费怎么样?
也许是吉他低沉清冽的声音打动了我,也许是他开的条件足够诱人,鬼使神差的,我就这么答应了。
------2------
我最喜欢清晨到“曲调有情”去,因为我喜欢看阳光透过落地窗洒在地板上的样子。每次英语早自习我都逃课,坐在地板上为还裹着睡袍的孙浩描述阳光的样子。这个时刻的太阳远没有中午的毒辣,它是温柔的,和煦的,给人很亲切的感觉。
孙浩就是店主,27岁,从小深谙音律,最大的梦想就是背着一把吉他浪迹天涯。“最好在路上碰到一个志趣相投的好姑娘,然后一起笑傲江湖。”孙浩一边说着,一边哈哈大笑,在阳光下的照耀下,他俨然也成了一个发光体,散发出金色的光晕。
“可是后来竟然失明了,虽然比贝多芬运气好点,但去江湖上闯是肯定不行的了。”孙浩惋惜地说,可是我听着却有种云淡风轻的感觉,一点悲哀的味道都没有。我看着他自信又洒脱的样子,既羡慕又失落。我知道,他不完全是遗憾的,因为他至少找到了那个姑娘,虽然不能去飘荡,但守着静好岁月也是不错的。孙浩对他现在的生活很满意,每次说起他那个温柔漂亮而且贤惠的女朋友就满脸堆笑,好像全世界最幸福的那个家伙就是他了。
我看着他得意的样子,心里止不住地抽搐。
我说我叫陆子晗,高中生,因为不远之后的国庆晚会被安排“必须拿出一个节目”,不得不来拜师学艺。孙浩就问:“为什么必须拿出一个节目?”我耸耸肩,我一不小心成了文娱部部长,而且还是光杆司令,不拿出点本事恐怕招不到兵了。
我端起水杯仰首痛饮,一大口清凉的液体灌入胸口,内心的慌张被冷水掩盖下去。孙浩似乎为我的谎言折服:“哇呀,不得了了,原来是部长小姐大驾光临,失敬失敬……”
我撇了撇嘴,懒得听他废话。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孙浩对我的倾囊相授和我因为小虚荣撒的谎,其实根本没有半点关系。
孙浩对我专翘英语课的行为很是不满,最开始还好脾气地劝我要好好学英语,不然英文歌就没法唱了,后来就只摆着臭脸,一句话也不说。我也不理他,自顾自地边弹边唱。
“you are my sunshine,my only sunshine……”然后孙浩的脸就更黑了,看着他像极了电影里耍酷的大佬的样子,我趴在地板上笑得肚子都要痛起来。
其实我专逃英语课,除了一点也不喜欢那个漂亮的英语老师,也因为她实在太懒了,连名都不点。我逃了这么多次课,至少在目前为止还一次都没被班主任发现过。
孙浩说我这是典型的欺软怕硬,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谁不知道柿子要挑软的捏?”孙浩拿我没办法,只好抢过吉他拨弄起来,我弹得支离破碎的曲子立马在他指尖下变得悦耳动人。我就支着下巴静静地看他纤长的五指在吉他上拨弄,阳光洒满房间,在金色的光辉下连日子也变得美好起来。
我开始有空没空就往“曲调有情”跑,孙浩差点被我感动得热泪盈眶:“你还真是热爱音乐呀!”
我打着哈哈,那是那是!
是吗?不,我不止不爱音乐,也不爱二胡吉他,更不爱透着朦胧美的英文歌曲……我想我什么也不爱,只是有些东西,实在没有勇气面对,只好试着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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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到我只不过学了个吉他,就打破了我“像变色龙隐匿在环境里”的计划,成为班上的风云人物。
开始有女生来问我:“曲调有情店主是不是很帅啊?”“听说他脾气好好诶,是不是真的?”还有花痴一点的,直接把情书塞我手里,用我从没享受过的温柔语气说:“亲,帮我把这个给他一下,说不定以后我还要做你师娘哦!”……鸡皮疙瘩抖落一地。 最后是班长找到我:“听说你会吉他?要不你加入我们班的乐队,代表我们班参加国庆晚会怎么样?”
谎话竟然成真了……一半。
我是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虽然那些个乐队成员有点不屑的样子,虽然乐队的教练是我最讨厌的英语老师。
英语老师也顺便教音乐,她被公认为我们学校最漂亮的老师,并且多才多艺,并且还亲切和善。可是我却不喜欢她,我承认我这是嫉妒。
我嫉妒过很多女孩儿,她们有的长的很漂亮,深得男生们的喜欢;有的成绩优异,在老师家长眼里就是一块宝贝;有的多才多艺,会在大家冷场的时候高歌一曲;还有的活泼大方,和谁都可以称兄道弟……还有很多很多,可是,英语老师kitty却是她们所有人的集合体。
像这种大家优点的交集,我本来是没有资格嫉妒的,也许我也应该像别人一样喜欢她,可是我却做不到。
第一次见到kitty的时候,她穿着一条红色连衣裙,像一朵骄傲的凤凰花站在讲台上落落大方地做着自我介绍。她的声音很好听,我被包裹在这样柔软的声线里,逐渐逐渐变成一只蝉蛹,而kitty却以一种霸道的方式让还没有成形的我破茧而出的。
我没想到第一次在英语课上开小差的样子落在了她的眼里,她秀手一抬,让我起来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还在发呆,以至于同桌十分不情愿地碰撞我胳膊时还被吓了一跳,站起来更是吞吞吐吐不知所云。在班上同学的哄笑中,我低着头恨不得找到一条缝钻进去。
第二天我就拿着攒的那一小笔钱逃课,从此加入了浩大的逃课大军。
孙浩准确无误地戳了一下我的脑门,你这种人啊,真的是幼稚死了你,竟然因为不喜欢老师就不上课,那假如你讨厌食堂的阿姨以后就可以不吃饭了?
孙浩说话总是让我想起kitty,因为她也总是骄傲地说,不喜欢我没关系,反正我最多在你眼里当两三年的沙子,不喜欢学习那就糟糕了,因为这是真正可以影响你一生的东西。
我想,也许他们是对的,只是迟到的叛逆因子发作起来,我控制不了自己的心,也不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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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ty在课堂上对同学们很宽松,对乐队成员反而严格到不行。在课堂上只要你及格,不管你怎么疯都没关系。但在乐队里假如同一个音节弹错两次,那你就完蛋了,别看她平时温婉有仪的样子,刻薄起来也是不饶人的。
在排练的时候除了我,几乎每个人都有被骂得狗血淋头的经历,而我得益于孙浩同样严格得近乎苛刻的训练,表现稍微好一些。尽管如此,她还是鼓着眼睛瞪我:“陆子晗你唱的是歌还是经啊?唱歌是要投入感情的你到底会不会唱啊,你不会就告诉我好让我早点换人啊你!”
假如是以前的话我一定会豪气罢演——不就是一次表演,老娘还不稀罕呢!可是我想起孙浩这个负责的老师教我舞台技巧时的尴尬我就忍了。毕竟,能只欺骗一半总比全部说谎的好。而且我也知道她不是故意给我难看,孙浩也说:“唱歌,最重要的就是能感动人,假如你连自己都感动不了,那也没什么唱头了。”
我一直都以为唱歌是一件很个人的事,照着歌词逐字逐句地唱出来就好了。可是不管是孙浩还是kitty都用他们的态度告诉我——唱歌,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后来的我脱胎换骨,破茧成蝶,偶然回首时才明白,如果不是两人一扬一抑地悉心鞭策,我想我将永远只是一个敏感自卑、胆小怯弱的女孩,一辈子沉浸在那次覆灭性的伤害中,无可自拔。
我把这些告诉给孙浩,孙浩笑着说看来你们这个kitty老师也是行家啊,能教给你这些东西的绝对不是坏人,你还是多多听她讲课,别给她惹麻烦吧!
孙浩对我的逃课行为已经不能用“不满”来形容了,简直是达到了深恶痛绝的地步。我撇着嘴,怎么能说是我给她惹麻烦呢,她看不到我心情都要好很多。
孙浩又戳我脑袋,你以为你班主任真的从来没有发现过?
这个时候我本来应该倔强地反驳的,可是脑子不知道抽什么风,突然很想看看这张在我面前招摇了一两个月的脸,突然很想知道墨镜后面的双眸,是否和kitty一样,如星光般璀璨。我一把把孙浩的墨镜扯了下来,正想得意一会儿才发现,孙浩这次真的生气了。一只胳膊捂着双眼,另一只伸到我面前,语气是前所未有的漠然:“拿来!”
我被孙浩这冰冷的命令吓到了,只好把墨镜塞到他手里,沉默着看他背过身戴上。
也许我是应该理解孙浩的,每个人都有不愿示人的秘密,就像如果可以我也一定会让我最不想让人看见的东西成为秘密永远烂在我的心里。可是我还是好久没有敢再去“曲调有情”,那里似乎有一样东西,会在我残留的自尊上一刀一刀狠狠地划下,然后彻底破碎。
国庆一天一天逼近,我们每天在kitty借来的房子里排练,虽然大部分东西孙浩都已经教给我,可我还是很认真地听着。kitty的语气中透出一点怅然:“假如你英语课也这么认真就好了,肯定不止考这么一点分的。”
我不知道她这算不算夸我,可是乐队里却是怨声载道,有人甚至毫不留情地说:“我们原来的主唱明明好好的,为什么要换成这个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麻烦精啊?还得为了她把我们名字都换了,真是的!”
我愣了一下,还没等我反应过来kitty就为我辩解:“‘曲调有情’,这是个好名字,名字也可以为咱们加分的哦!”
队员们都沉默不语,沉默里似乎也算认可了我和我带来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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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化妆室的镜子前,第一次认认真真地审视我左脸上的一大块疤痕,在岁月的冲洗下,它似乎变淡了许多,不再如从前那般狰狞吓人。
耳边响起一些怨毒的声音:“她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配不配!” “记得把粉底抹厚点,吓死人了可不好!”我想,其实还是难看的吧。
忘了说,那些人给我的巧克力我给了孙浩,可是孙浩又送给了我。还有信,我没有告诉她们孙浩失明的事,也因为觉得不礼貌就没有念给孙浩听。在一次扔进垃圾桶被抓到现形后,关于我喜欢孙浩,想要搞师徒恋的流言就这样传开了。 “就她那样,要换我早就呆在家里面壁思过了,还敢出来使坏。”
我没有理她们。
不记得是怎样的背景怎样的话题里,孙浩发出一个冗长的叹息:“有时候,正是因为看不到,才能分清美和丑。”
她们看多了,也糊涂了。
我一向不喜欢的kitty反而一边帮我把头发扎得高高的一边安慰我:“我听说,脸上有疤的人都是因为你太完美了,所以上帝要在你脸上亲一口,可能他力气大了点,你别怪他啊!”
我突然想起那天,她穿着那条我喜欢了很久的裙子,把我叫到办公室。她的手轻轻掠过我的左脸,有一点点轻微的颤抖。她说:“其实没关系的,做个激光祛疤手术也要不了多少钱。”我把头轻轻别开,有阳光透过窗外的玉兰树打在地板上,斑驳陆离。
其实那个时候的她是好心安慰我,让我不要因此而自卑绝望的吧,可是习惯使然,我硬生生的把它翻译为冷嘲热讽的一种。
我冲她舒展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其中还有一种衍生出来的东西,叫做自信。我带着这个笑容登上了舞台。
这是我仰望了许久的舞台,当我终于站在上面,内心反而变得很平静。孙浩说,唱歌,最重要的就是有情,想当年白居易就被一个“未成曲调先有情”的歌女感动得泪湿青衫,成就一段千古佳话。
于是我就用我全部的真情,唱我最想唱的歌: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
我忘了一切,雷鸣般的掌声,充满疑惑的眼神,熟悉的唏嘘……我只记得孙浩的那番话:“音乐是公平的,它的认可不因为你的容貌,你的金钱,你的地位,它只为你曲弹得好、歌唱得好而喝彩鼓掌。”
孙浩。
表演结束后我拒绝了参加庆功宴,连妆都没有卸就跑去找孙浩,我要告诉他表演很成功,我要大声地对他说谢谢,谢谢他在我绝望时最伟大最难忘的救赎。
在华灯初上的街道上看到孙浩,他背着一把木吉他,穿着白色T-shirt剪着干净的短发,和我美丽的英语老师站在一起,就像他说的那样:“在路上遇到一个志同道合的姑娘,然后一起笑傲江湖。”
迷人的霓虹灯下,他们的脸上写满了措手不及的慌乱。隔着车水马龙的街道,隔着19秒的红灯,我冲他们舒展了一个大大的微笑。有很多人说欺骗是世界上最可憎的东西,怎么会呢?有人欺骗有人救赎,比被遗忘在角落遗忘在背景里,要好太多太多!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那双一直隐匿在墨镜后的眼睛,它们,晧若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