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动指南。“四种形态”是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第一种形态在管党治党中更具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做好这项工作,难度大、标准高,这也成为基层央行亟需思考和探讨的问题。本文以人民银行德州中支为例,就基层央行践行“第一种形态”的途径及相关建议作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