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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开始一项新的域名注册时,却未料到自己的域名资料正在被人窃取。因此,在唤醒域名注册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对域名公司的监管显得更为重要。
如果进行一项尝试会带来灾难性后果,那么最能规避风险的做法就是不去进行此项尝试。而作为一家公司经营者而言,他有责任也有义务为公司的网站运行做出规划和努力,尽管当他开始进行域名有效性检验时就意味他将开启了一次风险之旅,因为很多域名抢注公司正对这些资源虎视眈眈。
就拿一位外国朋友Jasic来说吧,最近遭遇的一连串事件让她十分郁闷。为了她刚成立不久的公司创建合适的网站,她想选用自己的姓氏和名字来注册域名,所以便先上网查询一下自己想要的域名是否已被注册。
于是她登陆了一个测试域名是否有效的网站A(域名测试主页),这其实是一个“元搜索”主页,它意味着当你在该网页上键入一个域名关键词时,主页将在其他几个网站上查询域名有效性,并将之整理成报告反馈给查询者。
查询的程序是这样的。据Jasic介绍,当网页接受域名查询请求时,会通过一个网络信息查询协议软件,通往用来查询域名的数据库。因此当我们登陆某个主机管理服务网站后,它会首先进入这个数据库进行查询来确定域名是否有效,然后把结果反馈给查询者。
但是这个后端数据库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建立这个数据服务器,但是我们却无法获得这些人的名单。
在经过域名检测后,Jasic便把这件事撂起来了。第二天,当她在网上查询时,却发现自己前天检测过的未注册域名已经出现在一家抢注域名公司B的网站上。
但是,几天之后,这家域名抢注公司就放弃了这个域名,可能是因为没有几个人或根本没有人来点击这个网站。它在自己的网站主页上发表了如下声明:我公司注册域名是通过自动的程序而非故意侵害个人权利的程序。如果你对域名有疑问,请向我们提交你的查询。我公司的政策是把域名转交给任何有合法称号的实体。
但是事情的真相却是这家域名抢注公司确实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得了Jasic想要注册的域名信息,并预先抢注了。
对此,Jasic十分诧异。这家域名抢注公司究竟是通过什么来源获知有注册可能的域名信息的。于是笔者打电话给与网站A域名测试主页同属一家公司的另一个域名测试网站,得到了这样的回答。可能是域名抢注公司B监视了数据库中的信息需求,从那里获知要注册域名信息。这种解释看似可以成立,并不能让人完全信服,因为从方式来看,监视数据库信息的实施难度看来挺大。除非该域名抢注公司通过向网络域名系统攻击,造成缓存中毒,从而直接从查询中获取数据。
笔者假设了另外一种可能。或许是从事域名测试工作的网站把域名需求信息透露给了域名抢注公司。不管怎样这些都仅仅是猜测,目前还没有找到一个更肯定的解释。
联想到我国的情况,3月17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修订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中强调了“先注先得”的国际通行注册制度,同时对“恶意注册”的概念有了清晰的界定。即注册域名用于出售将不再属恶意抢注,注册者只有向“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得不正当利益”才能被定义为“恶意注册”。但是办法中也没有对上述事件的出现做出一个判定和合理解释。
在国内,域名注册的焦点问题是多数企业对中文域名的储备性注册意识不强,大多数企业仍在保持“沉默”。对此,业内专家也表示了担忧,在网络市场中,企业在传统经济领域所遇到的问题同样会出现在互联网领域。随着中文上网时代的到来,以中文.CN域名为代表的互联网领域品牌资产注册、保护、应用同样十分重要,这样方能为企业今后的网络品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基础环境。而对于因企业域名注册意识尚未觉醒而滋生的“玉米虫”,对他们进行规范管理和唤醒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同等重要。
如果进行一项尝试会带来灾难性后果,那么最能规避风险的做法就是不去进行此项尝试。而作为一家公司经营者而言,他有责任也有义务为公司的网站运行做出规划和努力,尽管当他开始进行域名有效性检验时就意味他将开启了一次风险之旅,因为很多域名抢注公司正对这些资源虎视眈眈。
就拿一位外国朋友Jasic来说吧,最近遭遇的一连串事件让她十分郁闷。为了她刚成立不久的公司创建合适的网站,她想选用自己的姓氏和名字来注册域名,所以便先上网查询一下自己想要的域名是否已被注册。
于是她登陆了一个测试域名是否有效的网站A(域名测试主页),这其实是一个“元搜索”主页,它意味着当你在该网页上键入一个域名关键词时,主页将在其他几个网站上查询域名有效性,并将之整理成报告反馈给查询者。
查询的程序是这样的。据Jasic介绍,当网页接受域名查询请求时,会通过一个网络信息查询协议软件,通往用来查询域名的数据库。因此当我们登陆某个主机管理服务网站后,它会首先进入这个数据库进行查询来确定域名是否有效,然后把结果反馈给查询者。
但是这个后端数据库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建立这个数据服务器,但是我们却无法获得这些人的名单。
在经过域名检测后,Jasic便把这件事撂起来了。第二天,当她在网上查询时,却发现自己前天检测过的未注册域名已经出现在一家抢注域名公司B的网站上。
但是,几天之后,这家域名抢注公司就放弃了这个域名,可能是因为没有几个人或根本没有人来点击这个网站。它在自己的网站主页上发表了如下声明:我公司注册域名是通过自动的程序而非故意侵害个人权利的程序。如果你对域名有疑问,请向我们提交你的查询。我公司的政策是把域名转交给任何有合法称号的实体。
但是事情的真相却是这家域名抢注公司确实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得了Jasic想要注册的域名信息,并预先抢注了。
对此,Jasic十分诧异。这家域名抢注公司究竟是通过什么来源获知有注册可能的域名信息的。于是笔者打电话给与网站A域名测试主页同属一家公司的另一个域名测试网站,得到了这样的回答。可能是域名抢注公司B监视了数据库中的信息需求,从那里获知要注册域名信息。这种解释看似可以成立,并不能让人完全信服,因为从方式来看,监视数据库信息的实施难度看来挺大。除非该域名抢注公司通过向网络域名系统攻击,造成缓存中毒,从而直接从查询中获取数据。
笔者假设了另外一种可能。或许是从事域名测试工作的网站把域名需求信息透露给了域名抢注公司。不管怎样这些都仅仅是猜测,目前还没有找到一个更肯定的解释。
联想到我国的情况,3月17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修订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中强调了“先注先得”的国际通行注册制度,同时对“恶意注册”的概念有了清晰的界定。即注册域名用于出售将不再属恶意抢注,注册者只有向“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得不正当利益”才能被定义为“恶意注册”。但是办法中也没有对上述事件的出现做出一个判定和合理解释。
在国内,域名注册的焦点问题是多数企业对中文域名的储备性注册意识不强,大多数企业仍在保持“沉默”。对此,业内专家也表示了担忧,在网络市场中,企业在传统经济领域所遇到的问题同样会出现在互联网领域。随着中文上网时代的到来,以中文.CN域名为代表的互联网领域品牌资产注册、保护、应用同样十分重要,这样方能为企业今后的网络品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基础环境。而对于因企业域名注册意识尚未觉醒而滋生的“玉米虫”,对他们进行规范管理和唤醒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同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