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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的论述,以其科学的方法论、丰富的理论内涵和严谨的逻辑关联准确揭示了法治的精义,奠定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理论基础。董必武不论在实践上还是在思想理论上,都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遗产。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的历史条件下,认真梳理和深刻挖掘这笔珍贵的遗产,既是进一步推动我国法治化进程的需要,也是繁荣和发展我国法学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