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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10]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指导意见》对于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中组部、民政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民发[2009]20号)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4号)精神,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