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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联交所上市公司,从5月25日发布吴长江辞职公告至今,雷士照明(02222.HK)关于股东斗争的公告仅寥寥数则,与此对比的是,吴长江以及赛富合伙人阎焱的微博却十分活跃,两人均透过微博发布了多则敏感信息,并多次接受媒体访问,那么此举在信息披露上是否涉嫌违规?
被忽略的小股东
5月25日,雷士照明发布公告表示,吴长江因为个人原因辞掉董事长和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职位。
不料,6月4日,吴长江通过微博透露,“各位投资者朋友,我不得不告诉大家真相,由于前段时间我孖展增持了许多股票,上周被券商强行平仓还钱,我没有套现,也没有忽悠大家。”随后,滞留香港的吴长江接受媒体专访并透露,“明理的人都知道,大家已经上了船,如果不愿意下船,你想赶也赶不走。” 此举暗指被赛富投资和施耐德逼下台。
显然,吴在微博表述“推翻”了雷士照明此前的公告——吴长江因为个人原因辞职。
按照香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上市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公布某些信息时,应当同时向其他对象公布这些信息。《上市规则》13.07条规定,发行人的董事必须确保不会在一方没有掌握股价敏感资料而另一方则管有该等资料的情况下进行买卖。同时公布的目的是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性,防止特定对象利用获取信息的时间差而谋取利益。
“微博是面向部分人的沟通工具,通过微博发表股价敏感信息,违反了同时性和公平性原则。轻则会被联交所私下谴责,重则可能遭受罚款。”一家港股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人告诉记者。
7月12日前后,阎、吴在微博、媒体的交锋,只会触及信披问题,而之后最令资本市场担忧的是“经销商”逼宫董事会。
7月13日下午,阎焱相继对媒体爆料吴长江辞职真相及其他内幕,声称,吴长江曾在未经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与重庆市政府达成协议,并将获得的优惠土地及其他好处放入了自己控制的公司。
显然,两大股东的公开翻脸导致更多内幕在不断暴露。然而有意思的是,与媒体上的喧哗相比,上市公司一直处在“失语”状态。无论是吴长江涉嫌协助中国政府调查,还是涉嫌以上市公司名义为自己私人公司牟利,雷士照明始终没有正式对外公告,也就是说公众股东们只有透过媒体报道才能略知一二。
此外,“按照联交所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敏感期不应该接受记者采访,如果媒体追问,公司按理应该‘不予置评’。”上述港股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雷士照明这种情况,联交所按理应该追究公司责任的。”
最大担忧来自经销商
“吴与经销商的结合本质是一种利益交换。2005年支持过吴的经销商后来大部分都得到了回报,如获得区域中心运营权,来自雷士照明的授信和雷士照明的股票。”一名不愿具名的前雷士照明中层告诉记者。
据了解,2011年,雷士照明给予经销商的授信额度高达4亿元。
而查阅雷士照明公布的财务数据,记者发现与业内同行相比,雷士照明呈现高毛利率低净利率的特点。2008-2011年,雷士照明毛利率分别为25% 、27%、 29.1%和25.6%,对比佛山照明(000541.SZ),2008-2011年,毛利率分别为20.1%、26.7%、27.65%和28.3%;但反观其净利率,2008-2010年分别为7%、4.8%和15.4%,低于佛山照明好几个百分点,2008-2010年,佛山照明净利率13.0%、12.4%和13.86%。
“吴长江对经销商的让利在业内是出了名的,2008和2009年金融危机期间,雷士照明进一步加大了对经销商的授信和补贴。所以从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看,净利率在急剧下滑。”上述前员工表示。
有业内人士称,吴长江对经销商采取的是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如果吴长江再一次在经销商的支持下进入董事会,那么给经销商的“胡萝卜”将会越来越多,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的利益如何实现最大化是一个问题。
被忽略的小股东
5月25日,雷士照明发布公告表示,吴长江因为个人原因辞掉董事长和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职位。
不料,6月4日,吴长江通过微博透露,“各位投资者朋友,我不得不告诉大家真相,由于前段时间我孖展增持了许多股票,上周被券商强行平仓还钱,我没有套现,也没有忽悠大家。”随后,滞留香港的吴长江接受媒体专访并透露,“明理的人都知道,大家已经上了船,如果不愿意下船,你想赶也赶不走。” 此举暗指被赛富投资和施耐德逼下台。
显然,吴在微博表述“推翻”了雷士照明此前的公告——吴长江因为个人原因辞职。
按照香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上市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公布某些信息时,应当同时向其他对象公布这些信息。《上市规则》13.07条规定,发行人的董事必须确保不会在一方没有掌握股价敏感资料而另一方则管有该等资料的情况下进行买卖。同时公布的目的是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性,防止特定对象利用获取信息的时间差而谋取利益。
“微博是面向部分人的沟通工具,通过微博发表股价敏感信息,违反了同时性和公平性原则。轻则会被联交所私下谴责,重则可能遭受罚款。”一家港股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人告诉记者。
7月12日前后,阎、吴在微博、媒体的交锋,只会触及信披问题,而之后最令资本市场担忧的是“经销商”逼宫董事会。
7月13日下午,阎焱相继对媒体爆料吴长江辞职真相及其他内幕,声称,吴长江曾在未经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与重庆市政府达成协议,并将获得的优惠土地及其他好处放入了自己控制的公司。
显然,两大股东的公开翻脸导致更多内幕在不断暴露。然而有意思的是,与媒体上的喧哗相比,上市公司一直处在“失语”状态。无论是吴长江涉嫌协助中国政府调查,还是涉嫌以上市公司名义为自己私人公司牟利,雷士照明始终没有正式对外公告,也就是说公众股东们只有透过媒体报道才能略知一二。
此外,“按照联交所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敏感期不应该接受记者采访,如果媒体追问,公司按理应该‘不予置评’。”上述港股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雷士照明这种情况,联交所按理应该追究公司责任的。”
最大担忧来自经销商
“吴与经销商的结合本质是一种利益交换。2005年支持过吴的经销商后来大部分都得到了回报,如获得区域中心运营权,来自雷士照明的授信和雷士照明的股票。”一名不愿具名的前雷士照明中层告诉记者。
据了解,2011年,雷士照明给予经销商的授信额度高达4亿元。
而查阅雷士照明公布的财务数据,记者发现与业内同行相比,雷士照明呈现高毛利率低净利率的特点。2008-2011年,雷士照明毛利率分别为25% 、27%、 29.1%和25.6%,对比佛山照明(000541.SZ),2008-2011年,毛利率分别为20.1%、26.7%、27.65%和28.3%;但反观其净利率,2008-2010年分别为7%、4.8%和15.4%,低于佛山照明好几个百分点,2008-2010年,佛山照明净利率13.0%、12.4%和13.86%。
“吴长江对经销商的让利在业内是出了名的,2008和2009年金融危机期间,雷士照明进一步加大了对经销商的授信和补贴。所以从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看,净利率在急剧下滑。”上述前员工表示。
有业内人士称,吴长江对经销商采取的是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如果吴长江再一次在经销商的支持下进入董事会,那么给经销商的“胡萝卜”将会越来越多,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的利益如何实现最大化是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