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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政办网传[2018]4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农农发[2018]3号),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